黎智英等9人涉嫌非法集结案今日开审,两名被告认罪

来源:观察者网

2021-02-16 16:57

(观察者网讯)2月16日上午,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开庭审理乱港分子黎智英、李柱铭等9名反对派人士涉嫌组织、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的案件,预计审理将持续10天时间。

据港媒“东网”当天报道,9名被告中的区诺轩已承认“组织未经批准集结”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两罪,梁耀忠则承认“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但否认“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其余被告则否认控罪。

港媒“星岛网”报道截图

据报道,该案件发生于2019年8月18日,黎智英、李柱铭、李卓人、吴霭仪、梁国雄、何秀兰、何俊仁、区诺轩和梁耀忠9人涉嫌组织和参与当天在香港岛进行的未经批准的集结活动,违反了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条例》第17条。

“东网”报道称,面对“组织未经批准集结”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这两项控罪,区诺轩早前已表示会认罪。他承认,“港独”组织“民阵”在前年8月申请举行集会及游行,但警方只就当天的维园集会发出不反对通知书,没有批准举行游行,游行上诉委员会后来也维持了此决定。作为“民阵”代表,区诺轩并未理会警方要求,并在事发前一天,公开解释集会详情并呼吁公众参与。

报道称,2019年8月18日下午3时许,区诺轩和其他反对派人士带领群众离开维园,沿轩尼诗道步行至中环遮打道。沿途区诺轩一直拉着横幅,喊着“我有权游行,毋须警方批准”等口号,指挥市民游行路线,并叫市民“加油”。

而该案另一名被告梁耀忠,当天也参与了游行并拉着横幅。在当天下午1时至次日凌晨,港岛区多条主要干道被堵塞,至少90条巴士线受影响,部分电车路线也被迫停驶。

在2月16日上午的庭审中,梁耀忠承认了“参与未经批准集结”这一项控罪,但否认“组织未经批准集结”。法庭应控辩双方的建议,押后至3月22日再处理区诺轩和梁耀忠的求情及判刑,期间续准保释。

9名被告中的梁耀忠(左)和区诺轩 图自港媒《星岛日报》

同时,据报道,该案中的其余被告均否认了两项控罪。被告之一的黎智英于2月16日上午9时许,由囚车押抵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应讯。由于辩方临时表示要呈交专家报告,法庭将案件押后至17日继续审理。控方称,若17日能顺利开案便会传召证人,至于涉及《公安条例》的法律争议,则会在控辩双方完成举证后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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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熊超然
香港 乱港分子 黎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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