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团首次以代表团名义提交议案,讲了啥?

来源:观察者网

2021-03-05 20:13

(观察者网讯)3月5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海代表团组团会议上,代表们以全体举手表决的方式同意以上海代表团名义向大会递交了2件议案和2件建议。

“我做了三届全国人大代表,这是我们第一次以代表团的名义来提议案和建议,我觉得非常好!”张兆安代表说。

上海提出的两件代表团议案分别是“关于加快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议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修改《公司法》的议案”。

以全团名义向大会提交议案,意味着全团半数以上代表共同希望在该领域加强立法。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全体会议 图源:澎湃新闻

扶好“走得慢的人”,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正当其时

受困于“智能”,94岁的老人被抱到银行网点做人脸识别;没有电梯,“悬空老人”长期无法下楼;盲道被占,无障碍设施“铁将军”把门,残疾人出行有点“闹心”.....据统计,我国现有8500万残疾人群体,2.4亿60岁以上老年人,对无障碍环境需求日益增多。

在经过深入调研、充分酝酿之后,上海代表团首次以代表团名义提交加快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议案,呼吁以法律制度来保障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满足社会成员对无障碍环境建设日益增长的迫切需求。

这次疫情防控,被视作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实战验证。代表们提到,无障碍环境条件较好的区域,疫情防控举措效果、信息通达共享、日常生活保障都给予了有效助力,反之则暴露了基本公共服务因无障碍缺失出现的短板,产生非常大的影响和损失,包括突发事件应对、残疾人紧急避险疏散也需要无障碍环境建设,充分验证无障碍环境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前提条件。

图源:上观新闻

在上海,为无障碍环境建设提供法治保障的探索一直在推进。2003年以来,上海陆续颁布实施了《上海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无障碍设施设计标准》、《上海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实施导则》等一系列政府规章及规范标准。上海市区的人行道缘石坡道建设,政府机关及司法部门的办公建筑,市区级综合性医院,航空、火车、轮渡、汽车客运站与轨道交通站点,城市广场及公园绿地,室外公共厕所,文化、体育建筑等基本做到无障碍设施建设全覆盖。

在信息交流无障碍方面,上海建成了无障碍电子地理信息系统,通过“上海地图”、“上海交通”、“上海残疾人”等网站平台和APP向全社会发布,方便人们查询各类无障碍厕所、地铁无障碍出入口、无障碍宾馆酒店等。上海还积极推进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探索社区无障碍建设工作路径,为残疾人等社会成员居家生活、参与社区生活提供便利。

代表们表示,上海无障碍环境建设是全国无障碍环境建设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从一个侧面彰显了我国社会文明进步和人权保障成就。但对表对标全面建设社会主现代化国家、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一目标,还有不足和差距: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完善工作相对滞后;存在无障碍设施不健全、被侵占的现象;无障碍的社会环境有待进一步营造。

代表们提到,无论是亟待弥合的“数字鸿沟”,老生常谈的盲道被占,还是老年群体受制于家门口的一二级台阶,在网上热传的视频,看似个例,恰恰说明,对于残疾人、老年人等行动不便的群体,既有最后“一米”的困扰,也有转换场景时的“对接”确实,还有技术更迭时的覆盖“疏漏”,这些仅靠现有法律法规的“零打碎敲”是无法解决全部问题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单打独斗”的时代已经过去,“九龙治水”、各管一摊难以助力无障碍环境建设。亟需把散落在各个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规定整合并形成系统完善的无障碍专门法律,为修订相关法律中无障碍内容奠定基础,为法律相互衔接提供依据支持。

2012年8月,国务院审议颁布实施了《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代表们认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及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一些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好的政策做法需要进一步固化下来,信息化等前瞻性的有着时代性鲜明特征的要求需增加进来,但现行条例已不能充分满足广大社会成员日益增长的无障碍普遍和急迫需求,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可以进一步丰富《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强化无障碍法规政策的实施落地。

“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也是展现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人权保障成就的重要内容,正当其时。”代表们表示,加强无障碍建设正是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发展理念的生动体现。

《公司法》要更好体现对中小股东的保护

1993年颁布、经历五次修订的《公司法》对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优化营商环境需要,公司法在保护中小股东、规范关联交易、完善公司董事和扩充公司合并等方面需进一步完善。比如大股东与中小股东的利益冲突如何平衡,公司的注册地址不对,进入诉讼后,人难找,财产难查,怎么破?

今年全国两会,上海代表团首次以代表团名义提出的另外一份就是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修订《公司法》的议案。

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公司法》的重要宗旨。在现实中,中小股东对公司持有股份数量较少,对公司的控制力和支配力与大股东差别较大,由此便会产生大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中小股东由于其地位、控制力、影响力有限,往往在这种冲突中处于劣势地位。

“公司法要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代表们认为,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维护始终是法治关切的重点。2019年修改的《证券法》在强化信息披露义务等内容的同时,专设“投资者保护”一章。《公司法》在修改中需要加强衔接,更好地体现对股东,特别是对中小股东的保护。

代表团建议,在《公司法》中对以下内容进行完善:

第一,保障小股东加入清算组的权利;

第二,对控股股东的控制权进行平衡。实践当中,股东和董事会产生冲突较少,控股股东和非控股股东冲突情形较多,应当做一些强制性规定,确保权利和责任相平衡。比如,规定控股股东的信义义务,明确其不得利用控制地位,违法违规决策或者作出其他重大不当行为。

第三,建议明确会计账簿的查阅范围。

现实中,公司的关联交易能提高效率减少成本,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但另一方面,如果关联交易存在不当,也会破坏公司的独立性,造成非法输送利益。因此相较于一般交易,关联交易因容易被操纵,会导致产生更大的不公平风险,造成中小股东的利益受损。

为此,代表团建议,在《公司法》中增设“关联交易”专章,明晰关联交易的定义,明确信息透明、对价公允、程序严谨等关联交易的基本要求;明确关联交易的程序,包括事先的披露机制、事中的表决权限制机制、事后的效力与损害赔偿机制;同时,构建公允关联交易的判断标准,健全不公允关联交易的救济途径。

另外,代表团建议,完善公司董事的规定,在《公司法》中予以明确董事类型。同时,细化董事的勤勉义务,将勤勉义务内容具体化,明确董事不能进行的相关行为。

上海市委书记李强代表 图源:澎湃新闻

公司合并是常见的经济现象,但在目前的《公司法》仅在第一百七十二条笼统地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其后两条简单地规定了“公司合并的程序”、“公司合并债权债务的承继”,无法支撑实践中公司合并行为对规则的需求。

代表团建议,根据实践情况,对公司合并的条文进行完善扩充,吸收《证券法》取得较好成效的内容和条款,使公司合并的程序和规制更加完善。

某地税务部门曾遇到这样的奇葩事,在找涉事公司的具体位置时,发现对方注册了公司,可竟然找不到公司地址!

原来,现行法律未明确规定公司注册地址作为法定送达地址的法律效力,也未明确规定公司办理登记时必须承诺其登记地址真实有效。“这些制度的缺失,导致不少注册登记的公司缺乏基本诚信,前端放开之后后端很难管住,进入诉讼后出现‘人难找,财产难查’等问题,增大对方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影响了司法效率。”

为此,代表团建议,完善公司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的规定,将《公司法》第十条修改为“公司的登记地址为其法定送达地址,实际地址变更的,应当自行办理变更登记,因未及时变更导致送达不能的,由其自行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代表团建议,在立法目的中增加“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内容,在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之后,增加一款“公司依法享有经营自主权。对依法应当由公司自主决策的各类事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此外,代表团还建议,进一步厘清“股权”、“股东权利”、“股份”等概念,以减少实践中股东人格权和财产权混淆现象。对公司章程、决议、协议等之间的关系与衔接,作进一步明确。同时,进一步厘清“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的概念差异。

上海代表团早已“提前进入状态”

据了解,目前上海代表们酝酿准备好的议案和建议已达百余件,涉及养老、教育、医疗、新经济、营商环境、红色文化资源保护、金融风险防范等多个领域。

陈晶莹代表这次带来了关于制定“长期护理保险法”的议案。在议案中她提出,我国已进入老龄化阶段,独居和空巢老人、失能失智老人不断增加,老龄化呈现“未富先老”的特点,老龄化进程快与医疗服务、社会保障等建设慢之间的矛盾致使老年人问题日益凸显。她呼吁通过立法,明确长护险的性质、适用范围、护理级别等,并以法律的形式将长护险的筹资模式、标准规范、社会公平性等问题规范固化。

全国人大代表、农工党中央委员、上海市委副主委,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陈晶莹(张驰摄)

汤亮代表带来的关于推广改善居家养老“适老性”室内设施的建议中说,中国老年人最终的养老去处,最切合实际也是最多人选择的,还是居家养老。而我国城市中的许多居民住宅的生活设施,远远不能适应老年人的养老生活。他提议参照世界先进标准,针对我国实际情况出台统一的“适老性”硬件设施改造“国标”,并呼吁政府出面助力推动配套惠民改造工程。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民间商会副会长、奥盛集团董事长汤亮(柏可林摄)

丁光宏代表在关于全面修订《人民银行法》的议案中提出,建议以《人民银行法》修订为契机,提高法律操作性,加强相关立法工作协同,进一步完善最后贷款人制度和央行经理国库制度,确立金融反垄断制度,从而进一步完善金融法治。

全国人大代表、民盟上海市委专职副主委、复旦大学教授丁光宏(受访者供图)

邵志清代表在关于确立沿海高质量发展带国家战略、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建议中说,沿海地区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是最有条件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地区,既可以推动形成宏大顺畅的国内经济循环,又可以在满足国内需求的同时提升我国产业技术发展水平,形成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从而主动融入国际经济循环。他建议参照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确立沿海高质量发展带国家战略。

全国人大代表、致公党中央委员、上海市委专职副主委邵志清

从民生需求出发、从国家需要出发、从实践经验出发,助力高质量立法。虽然疫情防控下今年的全国人代会会期依然是“减半”模式,上海代表团早已“提前进入状态”。

出席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上海市代表4日下午举行组团会议,推选蒋卓庆为上海市代表团团长,龚正、沈春耀、刘学新为上海市代表团副团长。

以下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海代表团59名代表名册。

(观察者网综合自上观新闻、东方网、看看新闻等)

本文系观察者网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责任编辑:王慧
两会
观察者APP,更好阅读体验

“我们美国说要做的事,中国人已经做到了”

荷兰“拼了”:阿斯麦,别走!

“嫌犯从乌克兰获大量资金和加密货币,有确凿数据”

美方对俄隐瞒了部分信息?克宫回应

这条中马“一带一路”重点铁路项目 “或延伸至泰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