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换人生事件郭氏夫妇等涉嫌故意换子?警方:经审查不予立案

来源:观察者网

2021-04-21 08:30

4月21日,开封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官方微博(@开封鼓楼警方)发布情况通报:

针对“错换人生28年”事件当事人许某控告郭某宽、杜某枝夫妇等人涉嫌刑事犯罪问题,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21年3月15日,许某委托其表弟王某涛到开封市公安局鼓楼分局报案称:郭某宽、杜某枝夫妇及医护人员郑某、郭某志故意换子涉嫌刑事犯罪。同日,开封市公安局鼓楼分局依法受理该案件。

接报案后,开封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及时成立调查组,对郭某宽、杜某枝等人是否涉嫌刑事犯罪进行调查核实。期间,调查组克服事件年代久远、相关线索匮乏、涉及当事人难以查找等困难,组织警力赴河南省驻马店市,重点调查了郭某宽、杜某枝夫妇养子郭某实际出生时间为1992年、户籍信息登记时间却为1995年的问题,经调取驻马店市驿城区卫健体委档案资料,证实郭某宽、杜某枝夫妇于1993年8月18日经原河南省驻马店地区计生委审批同意生育二胎,于1995年8月23日为郭某申报户口;组织警力赴河南省兰考县,重点调查了郭某宽与郭某志二人关系问题,经查询户籍信息、家族族谱、走访村干部及村民,证实该二人无亲属关系;组织警力询问河南大学淮河医院涉及医护人员、同期孕妇等相关人员,发现当时该医院在婴儿管理上,采取统一样式的襁褓,并在襁褓外捆扎统一样式的圆牌,仅以圆牌上注明的床号对新生儿加以区分,通过查询调取原始病历档案及妇产科管理规章制度,发现当时该院存在诊疗行为不规范及管理混乱的问题。另外,调查组还组织警力赴北京市、江西省九江市、河南省郑州市开展了调查取证。

2021年4月7日,经开封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审查,认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的立案条件,决定不予立案。2021年4月8日,开封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向控告人许某送达《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将不立案理由通知许某,告知许某如有异议,可以申请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对公安机关立案监督。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20年2月17日,28岁的江西九江青年姚策被查出肝癌晚期,其母许女士决定“割肝救子”,却发现与儿子并没有血缘关系。后来得知,1992年在河南大学淮河医院生产时,相关人员工作失误造成许女士和杜新枝抱错了孩子。同年4月,许女士在河南找到亲生儿子郭威,两人错换人生28年谜团就此揭开。2020年7月23日,姚策及其亲生父母起诉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侵权。2021年2月8日,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姚策及其亲生父母获100.2万余元赔偿。

2020年4月30日,“错换人生”事件被抱错的两个孩子长大后相见,图源:澎湃新闻

据澎湃新闻报道,2021年3月23日上午11时许,“错换人生28年”当事人姚策在北京一医院去世。24日,姚策在江西九江的养母许敏告诉澎湃新闻,她遗憾未能见到姚策最后一面。“我们从春节后一直联系他们(姚策亲生父母),牵挂想去看望,但未能联系上。”许敏说。

责任编辑:林铃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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