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

来源:天山网

2021-06-14 14:53

天山网6月14日消息,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按照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自治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协同推进,广大普查对象积极参与配合,通过13.7万名普查人员的艰苦努力,我区圆满完成了普查现场登记和数据汇总工作。现向社会各界通报相关情况和主要数据。

一、普查工作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我区以202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开展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此次人口普查全面查清了我区人口数量、结构、分布等方面情况,充分掌握了我区人口增长、流动人口变化、人口受教育程度等趋势性变化,为完善我区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准确统计信息支持。

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全区地、县、乡三级共组建1529个普查机构,选聘13.7万名普查人员。各级人口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人员积极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对全区所有家庭和人口进行了全面普查,圆满完成普查入户登记任务。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首次全面采用电子化数据采集方式,数据现场采集、实时上报,最大限度地减少中间环节的误差。强化了部门行政记录和电力、手机等大数据应用,提高了普查工作质量和效率。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大国点名、没你不行”等宣传口号深入人心。自治区人口普查工作坚持依法进行,认真落实普查方案的各项要求,严格实行质量控制制度,高效完成普查数据比对复查。切实做好普查物资保障,规范发放普查员补贴。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派出抽查组对我区4个县(市、区)的8个普查小区开展事后质量抽查工作,我区的数据质量得到抽查组的充分肯定。

二、普查主要数据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区常住人口[2]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区人口情况

1.总人口: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区人口[3]为25852345人,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我区的常住人口排名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第25位上升至第21位。

2.人口增长:全区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1813334人相比,增加4039011人,增长率为18.52%,年平均增长率为1.71%,分别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13.14个百分点和1.18个百分点。数据表明,近年来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稳定红利充分释放,吸引了大量人才来新疆投资兴业,促进了人口稳步增长。

3.民族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0920098人,占42.24%;少数民族人口为14932247人,占57.76%,其中:维吾尔族人口为11624257人,占总人口的44.96%,占少数民族人口的77.8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少数民族人口增加1865061人,增长14.27%,增长率比全国少数民族人口增长率10.26%高4.01个百分点。我区各民族人口稳步增长,充分体现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各民族全面发展进步的面貌。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总人口增加了403.9万人。汉族人口增加217.4万人,其中:跨省流入增加194.8万人;维吾尔族人口增加162.3万人,增长16.2%。

(二)地区人口情况

在14个地、州、市中,人口超过200万人的有5个,在100万人至200万人之间的有3个,在50万人至100万人之间的有4个,有2个地、州、市人口少于50万人。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区14个地、州、市常住人口有关数据如下。

(三)常住人口性别结构

在全区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3354380人,占51.66%;女性人口为12497965人,占48.34%。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6.85。

(四)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在全区常住人口中,0-14岁[5]人口为5806156人,占22.46%;15-59岁人口为17129180人,占66.26%;60岁及以上人口为2917009人,占11.28%,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2005885人,占7.76%。

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我区0-14岁少年儿童人口比重比全国的17.95% 高4.51个百分点;15-59岁的劳动年龄人口比重比全国的63.35%高2.91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比重比全国的18.7%低7.42个百分点,人口的老龄化程度相对较低。

(五)人口受教育情况

1.受教育程度人口:全区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274826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41445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158620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343482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10635人上升为16536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1582人上升为1320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6096人下降为3155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0075人下降为28405人。

2.平均受教育年限[6]:我区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9.27年提高至10.11年。

在我区受教育程度人口中,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人比全国平均水平多1069人。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比2020年全国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9.91年高0.2年,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排名第十位,我区的文盲率[7]为2.66%,比全国低0.01个百分点。受教育状况的持续改善反映了近年来我区大力发展各类教育等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人口素质不断提升。

(六)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1.城乡[8]人口:在全区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4613622人,占56.53%;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1238723人,占43.4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5277870人,乡村人口减少1241340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3.73个百分点。这表明随着我区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的深入发展,近年来我区新型城镇化进程稳步推进,城镇化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

2.流动人口:全区流动人口8051404人,其中:跨省流入人口3390712人,省内流动人口4660692人。我区近年来社会持续稳定、经济持续发展,为人口的迁移流动创造了条件,人口流动趋势更加明显,流动人口规模进一步扩大。

自治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全面查清了我区人口数量、结构、分布等方面情况,准确反映了当前人口变化的趋势性特征,获得了大量宝贵的信息资源。后期我们将抓紧对普查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和开发,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我区人口发展的前瞻性、战略性研究,最大程度发挥普查的作用,为推动我区人口长期高质量均衡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统计信息支持。

注释:

[1]本通告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本通告中部分指标合计数与分项数有出入,主要是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均未作机械调整。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全区人口是指14个地、州、市和自治区直辖县级市的常住人口,不包括居住在14个地、州、市和自治区直辖县级市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4]指各地、州、市的常住人口占全区常住人口的比重。

[5]0-15岁人口为6118388人,16-59岁人口为16816948人。

[6]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7]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8]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局有关负责同志就新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答记者问:

问题1: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中,新疆是怎么组织开展普查工作的?

答: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我国人口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尾数逢0的年份为普查年度,标准时点为普查年度的11月1日零时,2020年开展的是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自治区党委和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高度重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在经过多次试点基础上,制定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实施细则,对普查内容、普查方法,以及普查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做了明确规定。在全区地、县、乡三级共组建1529个普查机构,选聘13.7万名普查人员,全面采用电子化数据采集方式,认真开展普查工作。

人口普查可以简单称为“划区域,数人头”。首先,按照一定标准,把全区划分成若干个普查小区,确保普查小区互相不交叉、不重叠,在小区内对每个住宅按规则进行编号,普查员对每个住宅逐户入户登记,获取相关普查信息。其次,加强对普查人员的选聘培训和管理,确保所有普查人员经考试合格后上岗。入户登记前,通过开展户口整顿、入户摸底等工作,对每个普查小区中有人居住的住房和各类普查对象做到心中有数。同时,积极开展宣传动员,争取普查对象响应和支持。

2020年11月1日零时,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正式开始,全区13.7万普查人员按照普查方案要求,逐门逐户逐人对全区所有家庭和人口进行了全面调查,圆满完成了普查入户登记任务。这次普查数据发布后,我们还将继续完成普查详细资料的汇总和开发利用等后续工作。

问题2:我们注意到,此次发布的新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和特点,请您深入解读一下?

答:2010年至2020年,新疆人口总量持续增长,人口质量稳步提升,受教育程度明显提高,人口流动集聚的趋势更加明显,城镇化水平持续提高。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从人口数量及增长率看,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2020年全区人口为25852345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1813334人增加4039011人,人口增长总量居全国各省区市第八位;全区人口总数由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第25位上升至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第21位;全区人口数量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增长率为18.52%、增速全国排名第四,年平均增长率为1.71%,分别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13.14个百分点和1.18个百分点。这些数据表明,我区人口10年来保持了稳步增长态势。

二是从人口质量上看,我区人口受教育水平明显提高,人口素质不断提升。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2010年的9.27年提高至2020年的10.11年,比2020年全国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9.91年高0.2年。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10635人提高为16536人,比全国平均水平多1069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1582人提高为13208人。

三是从年龄构成上看,0-14岁少年儿童人口为5806156人,占22.46%,比重比全国的17.95%高4.51个百分点。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增加了1275511人,比重上升了1.69个百分点。15-59岁劳动年龄人口为17129180人,占66.26%,比重比全国的63.35%高2.91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2917009人,占11.28%,比重比全国的18.7%低7.42个百分点。

四是从性别构成上看,男性人口为13354380人,占51.66%;女性人口为12497965人,占48.34%。总人口性别比为106.85,比全国高1.78。

五是从人口城乡结构看,在全区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4613622人,占56.53%;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1238723人,占43.47%。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5277870人,乡村人口减少1241340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3.73个百分点。以上数据表明,新疆加快实施促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提高质量为导向的新型城镇化战略,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取得了明显成效。

问题3:为什么这次普查公布的新疆人口与之前有关研究机构公布的2010—2018年新疆人口特别是维吾尔族人口存在一定偏差?

答:关于普查数据与非普查年份公布数据反映趋势出现不一致的情况,5月12日国家统计局新闻办已就此类问题进行了说明。按照国际惯例和通常做法,在获得了最新的人口普查数据后,一般会对两次人口普查之间年份的相关数据进行修订。近日,国家统计局在《中国统计摘要—2021》公布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历史修订数据,可以看到,各省修订数据与往年发布数据相比均出现了变动,有的地区人口增加,如经修订后的广东省2018年人口为12348万人,比广东省原公布的2018年人口11346万人增加了1002万人;有的地区人口减少,如经修订后的东北地区2018年人口为10102万人,比原公布的2018年人口10836万人减少了734万人。

新疆之前公布的2018年维吾尔族人口数据是有关研究机构综合相关资料和抽样调查数据推算得到的,存在数据偏差,同样需要根据普查数据进行修订。经国家统计局修订后的2011—2019年新疆总人口分别为:2225万人、2253万人、2285万人、2325万人、2385万人、2428万人、2480万人、2520万人、2559万人,其中:维吾尔族人口分别为1020万人、1034万人、1052万人、1079万人、1099万人、1122万人、1141万人、1150万人、1156万人。新疆总人口和维吾尔族人口均保持稳步增长的态势。

问题4:这次普查数据显示,新疆汉族与少数民族均保持了较高的人口增长率,请问如何看待这一现象?

答:从这次普查数据看,新疆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092万人,占42.24%;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493.2万人,占57.7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常住人口增加217.4万人,增长24.86%;少数民族常住人口增加186.5万人,增长14.27%。

新疆汉族人口增长速度快于少数民族,主要是受外来务工人员大量增加影响。近年来,新疆社会持续稳定,经济快速发展,来疆投资兴业和就业创业的人员大量增加。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新疆总人口增加了403.9万人。汉族人口增加217.4万人,其中从其他省区市流入增加194.8万人;维吾尔族人口增加162.3万人,增长16.2%。

问题5:从现有数据看,近年来新疆人口增速有所放缓,请问主要有哪些原因?

答:世界人口发展趋势表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越高,人们自我价值实现和优生优育的观念越强,生育率、人口自然增长率都会随之下降。这些年,随着新疆脱贫攻坚工作深入推进,南疆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城镇人口持续增多,各族群众受教育程度和文化素质大幅提高,生育观念发生了改变,越来越多的各族群众自愿选择晚婚晚育、少生优生。

2010—2019年新疆常住人口自然增长率分别为:10.71‰、10.57‰、10.84‰、10.92‰、11.47‰、11.06‰、11.08‰、11.40‰、6.13‰、3.69‰。全国常住人口自然增长率分别为:4.79‰、6.13‰、7.43‰、5.90‰、6.71‰、4.93‰、6.53‰、5.58‰、3.78‰、3.32‰。据数据显示,新疆常住人口自然增长率和全国变化趋同,2018年开始稳中有降,但新疆的人口自然增长率仍高于全国水平。

问题6:新疆作为多民族聚居地区,是如何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

答:中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经历了先内地后边疆、先城市后农村、先汉族后少数民族的有序展开的过程,对少数民族执行有别于汉族的相对宽松政策。

新疆自1975年起,在汉族人口比较集中的乌鲁木齐等城市实行计划生育政策。1981年发布《关于计划生育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开始在汉族人口中全面实行计划生育政策。1992年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划生育办法》,开始在新疆全部人口中实行少数民族比汉族宽松的计划生育政策,即城镇汉族群众提倡一对夫妻生育1个孩子,农村的可生育2个孩子;城镇少数民族群众一对夫妻可生育2个孩子,农村的可生育3个孩子。2017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和各族群众生育意愿趋同,新疆修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各民族实施统一的计划生育政策,即城镇一对夫妻可生育2个孩子,农村一对夫妻可生育3个孩子。可以看出,新疆少数民族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不仅比汉族晚了17年,而且比内地省份相对宽松。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中央有关优化生育政策的部署,依法组织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问题7: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中, 新疆如何确保普查数据的质量?

答:数据质量是普查工作的生命线,为了获得高质量的人口普查数据,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普查方案。按照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和七项工作细则,将普查方案与我区区情相结合,组织了各类试点,确保普查登记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全面坚持依法普查。严格执行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把依法依规普查贯穿于人口普查全过程、各环节。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坚决杜绝普查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

三是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制定印发宣传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多层级的普查宣传,使“大国点名,没你不行”等宣传口号深入人心,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普查对象的支持和配合。

四是精心组织现场登记。认真选聘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强化岗前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才可上岗。扎实做好户口整顿、普查区域划分、摸底调查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全面采用电子化数据采集方式,由普查员直接采集实时上报普查数据。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认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及时制定应急预案,调整工作安排,保障了普查工作安全有序推进。

五是全程实行质量控制。各级普查机构按照普查方案的规定,建立质量控制制度,严格执行质量控制要求,认真开展质量验收,确保普查各阶段工作质量。充分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和企业大数据,对普查数据开展精细化比对核查。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派出抽查组对我区四个县(市区)的8个普查小区开展事后质量抽查,抽查结果显示,我区普查结果真实可靠。

责任编辑:李天宇
新疆 人口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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