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区政府:坚决支持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

来源:观察者网

2021-07-13 21:01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网站7月13日消息,澳门特区政府13日发表声明表示,澳门特区第七届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选举法》第六条及第十条的规定,依法认定20名参选人因存在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或不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事实而无被选资格,拒绝接纳5个参选组别名单,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对此表示坚决支持。

声明中指出,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是立法会议员应符合的最基本标准,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按照法律赋予的权力对参选人进行资格审查,是维护特别行政区整体利益职责所在,是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立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职责所在,是落实爱国者治澳根本原则职责所在。

声明还提到,认定部分参选人无被选资格,不影响澳门居民依法享有的基本权利,不影响澳门居民的言论自由,也不影响澳门居民对特区政府施政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澳门特区政府将继续严格按照基本法和澳门法律的规定,维护广大居民的合法权益,支持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具有澳门特色的“一国两制”成功实践行稳致远,保持澳门繁荣稳定和长治久安。

澳门立法会选管会公布关于纠正或替换候选人的决定

澳门特区第七届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13日就相关候选名单的纠正情况或替换无被选资格参选人等作出决定,并在公共行政大楼地下大堂张贴相关告示予以公布。

按照告示,对比7月7日公布的候选名单总表,直接选举的候选名单由19组减至14组,参选人总数由159人减至128人;减少的5组候选名单,是由于其不替换、经替换无被选资格参选人后,以及部分参选人放弃参选,名单内具被选资格参选人数量未达法定下限的4人。

原21人因为事实证明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或不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不具被选资格,变更为20人,是由于其中1人提出替换人选。

间接选举并没有任何更改,维持5份候选名单共12名参选人。

根据选举法及选举日程,候选名单受托人可最迟于7月16日就选管会的决定提出异议。如有异议,选管会将依照选举法规定作出决定。

责任编辑:冯智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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