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亦凡事件,只用法律解决够吗?

来源:观察者网

2021-07-20 18:48

【文/观察者网 张照栋】

迷奸、轮奸、性侵未成年少女……18日晚,@都美竹 发布“决战宣言”,将流量偶像吴亦凡送上风口浪尖,越来越多的女生发声爆料,接二连三的品牌宣布解约,吴亦凡方面则不断发文否认澄清……

舆情汹汹,双方互相攻讦,全民吃瓜玩梗之余,一场关于“法律与道德”的讨论,引发了众多网友的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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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都美竹 指控吴亦凡“灌酒迷奸、诱奸多位未成年女生”的那一刻,“吴亦凡事件”就早已不是偶像艺人失德的娱乐丑闻,而是一场社会事件,甚至是刑事案件。

事情真相究竟如何?目前尚无实质性证据,未有定论。多家媒体纷纷发声评论,称“用法律决战才能终结吃瓜大战”,“吴亦凡的‘瓜’还得法律来切。”

澎湃新闻评论称,一个开放包容的舆论场,容得下各种爆料和诉求,但是决不能揉进明明涉及法律问题和公共利益,却又不明不白的硌人沙子。如果这些关于吴亦凡的爆料是真的,那么此事就是一个刑事案件;如果爆料全是捏造诬陷,那么同样构成对吴亦凡的严重侵权,也是性质恶劣的违法行为。

所以,无论结果是哪一种,这一事件都是严肃的,需要彻查澄清的,法律的严肃性和当事人的权益都是需要维护的。

《法治日报》评论道,“公平正义的法治社会,容不得黑暗污秽,也容不得恶意诋毁……如果这些涉及违法犯罪的爆料是真的,那么这无疑是一起性质极为恶劣的法律事件。但如果这些爆料全是捏造和诬陷,那么爆料者也要为此付出法律的代价。”

此外,《法制日报》还写道,“娱乐圈不是法外之地,明星艺人如若触犯法律自有法律严惩,在不触碰法律底线的基础上,如若违背公序良俗并造成恶劣影响,在公众心目中的人设也会瞬间崩塌。”

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则发声称,无论法律制裁,还是自律惩戒,都需要依据事实,不能仅凭网络“爆料”。演艺人员如若触犯法律自有法律严惩;在不触碰法律底线的基础上,如若违背公序良俗并造成恶劣影响,行业自律惩戒也绝不会手软。

上述几家媒体或机构主张“用法律来裁决‘吴亦凡事件’”,而另一些媒体则将批评矛头指向了明星艺人的德行。

《中国妇女报》的评论文章加上了“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标准”的标签,文章写道:“此事沸沸扬扬,莫衷一是,需要司法机关介入厘清,防止对青少年的价值观产生误导。私德不修,人生必难行稳致远,这是铁律。”

《参考消息》则评论表示,整治明星艺德必须动真格,“占用大量公共空间的明星,理当在倡导良好道德规范上作出表率而不是相反。不能让有关明星艺德的话题讨论成为‘老生常谈’,就需要对违规甚至涉嫌违法艺人动真格、零容忍,以此约束其自身在事业之外也能‘行正坐端’。”

《解放日报》评论道:“吴亦凡以及和他一样的偶像们,粉丝绝大多数是青少年,偶像于他们应该是学习的榜样。如今吴亦凡面对的巨大争议,部分理智的粉丝也喊出‘让法律来决定’。然而对于靠‘人设’立足的偶像来说,仅仅是‘不犯罪’显然不够。法律只是对人们最低的道德要求。如果偶像的道德水准还不如粉丝,粉丝学什么?”

央视网20日下午评论道:“做艺先做人,做人德为先。艺人不仅是职业,更肩负社会责任……有必要对失德劣迹者进行针对性的制度约束,通过行业自律倒逼艺人提高道德修养,把做明星的门槛提上来!”

@中国反邪教 则一句话点评道:“法律是准绳,任何时候都必须遵循;道德是基石,任何时候都不可忽视。”

各大媒体下场评论,也引发了众多网友的关注讨论。

对于“吴亦凡的‘瓜’还得法律来切”的观点,许多网友表示支持:“相信法律的公正,必会还原事实真相!”

也有人觉得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标准,在道德层面也该谴责吴亦凡。

“这种人不会带坏青少年的价值观吗?”“违背公序良俗的人不应该呆在娱乐圈继续捞钱。”

还有网友列举了此前引发关注的“丑闻艺人”,评论道:“对女艺人讲道德,对男艺人讲法律。”

有网友表示,法律和道德二者并不矛盾,“涉法用法律制裁,失德用道德约束。”

本文系观察者网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责任编辑:张照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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