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工作人员执法范围是哪些?教育部回应

来源:观察者网

2021-12-21 13:40

12月21日上午,教育部举办“第一场:围绕‘双减’工作情况介绍‘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效”新闻发布会。

会上有记者问,上个月,教育部首次颁发了行政执法证,请问取得执法证的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其执法的范围包括哪些?未来将如何配合“双减”政策落实展开执法?

教育部新闻办主任、新闻发言人续梅主持发布会。(中国教育报记者 张劲松/摄)

教育部新闻办主任、新闻发言人续梅表示,就在上个月的时候,教育部机关有68位工作人员经过考试合格拿到了执法证,这是非常有意义的。因为这实现了教育部持证执法人员零的突破,对于加强教育系统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特别是落实“双减”工作的要求,依法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都是具有重要意义的。

刚才大家问教育系统的执法范围,你们执法管什么,主要还是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当中的禁止性规定、义务性规定和责任条款来进行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比如包括查处违法举办学校,包括举办大中小学校、幼儿园、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查处学校违规招收学生、违规颁发学位证书或者学历证书,违法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也包括查处教师的违法行为,还有查处国家教育考试中的严重作弊行为等等这些方面。关于“双减”工作,我们今年上半年,大家知道成立了一个新的机构——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他们所有的成员在这次取得执法证的考试当中全体通过,都拿到了执法证。

说到今后的工作,校外培训机构的治理,能够在这么短短的几个月时间内,各地都取得了比较大的进展,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是教育、市场监管、公安、网信这些部门加强了联合执法、共同治理。所以,下一步解决深层次的问题,还是要继续加强执法的工作。今年8月份,中共中央、国务院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文件:《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这里面强调了要将教育培训作为重点加强的执法领域。

所以,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其他部门,包括中央编办、司法部,来共同推进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主要是以下几方面:

一是要推动各地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健全现有的机制,还要加强部门的协同,在协同上加大力度。

二是要加强校外培训监管执法力量的配备,要有专门的人、专门的力量,然后加大培训,来提升这些人员的执法能力和专业水平。

三是要规范执法程序,也要创新执法方式。

四是要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的问题,持续开展专项行动,加大查处力度,及时通报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例,形成震慑,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刘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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