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违法失德人员及其参与主创的作品严禁参评飞天奖

来源:观察者网

2022-01-29 13:56

国家广电总局网站1月29日消息,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日前就第33届中国电视剧“飞天奖”评奖工作发布通知。

通知称,本届奖项评选范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在中央电视台或各地卫视频道播出的电视剧,包括在全国性重点视频网站首播的电视剧。表彰名额共20个,其中优秀电视剧奖16个,优秀导演奖、优秀编剧奖、优秀男演员奖、优秀女演员奖各1个。

通知明确,违法失德人员及其参与主创的作品严禁参评。

以下是通知全文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参加

第33届中国电视剧“飞天奖”评奖工作的通知

广电办发〔2022〕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中直有关单位:

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主办、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承办的2020—2021年度中国广播电视大奖·第33届中国电视剧“飞天奖”评奖工作即将开始,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电视剧

二、评选范围

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在中央电视台或各地卫视频道播出的电视剧,包括在全国性重点视频网站首播的电视剧。

三、表彰名额

表彰名额共20个,其中优秀电视剧奖16个,优秀导演奖、优秀编剧奖、优秀男演员奖、优秀女演员奖各1个。

四、评选要求

(一)参评剧目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唱响主旋律、提倡多样化、传播正能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参评剧目要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讲好中国故事,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反映时代新气象,讴歌人民新创造。

(三)参评剧目要强化精品意识,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四)违法失德人员及其参与主创的作品严禁参评。

五、报送方式

(一)“飞天奖”采用由申报单位网络报名的方式。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评审评奖平台·电视剧“飞天奖”评审系统(网址:http://ft.pingshen.nrta.gov.cn)是唯一报名渠道。(填报流程详见平台“公告”)

(二)同一剧目仅接受一家单位申报。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参评剧目《国产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的申报机构。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中直有关单位作为初审单位,须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对本地区、本系统内的参评剧目作好初审和推荐工作。

六、报送程序和要求

(一)注册填报

申报单位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评审评奖平台·电视剧“飞天奖”评审系统上完成机构注册,登录系统完整填写《第33届中国电视剧“飞天奖”参评剧目推荐表》(以下简称“参评剧目推荐表”),上传附件材料,包括导演阐述、思想内涵、故事大纲、播出情况及社会反响、完整的片头片尾字幕表、海报及剧照等。

(二)导出盖章

申报单位从“飞天奖”评审系统导出带有二维码的正式《参评剧目推荐表》,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由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资格初审

申报单位报送参评材料至初审单位进行审核。《参评剧目推荐表》经省局初审,由省局负责人签字,加盖局公章;经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初审,由宣传局负责人签字,加盖局公章;经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初审,由台负责人签字,加盖台公章;经中直有关单位初审,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四)上传盖章表格

申报单位再次登录“飞天奖”评审系统,在“我的申报”中上传经初审单位签字盖章的《参评剧目推荐表》,并提交申报。材料提交成功则不可修改。

(五)邮寄材料

申报单位按照本通知中的“参评材料要求”汇总完整规范的纸质版、电子版参评材料,以邮寄方式报送至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飞天奖”评委会办公室。

七、参评材料要求

(一)纸质版材料

1.《参评剧目推荐表》正式表格(带二维码)的盖章原件1份。

2.参评剧目的导演阐述、思想内涵、故事大纲、播出情况及社会反响、完整的片头片尾字幕表等文字材料各1份,用A4纸打印。

(二)电子版材料

1.以上纸质版材料的电子版文件各1份,采用pdf格式。

2.完整播出版视频:采用mp4格式,编码方式为H264,分辨率不超过1920*1080,单集视频文件大小原则上不超过1G。文件名称请参考:“《剧名》—第X集(例:第1集)”。

3.预告片: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采用mp4格式,编码方式为H264,分辨率不超过1920*1080,文件名称请参考:“《剧名》—预告片—申报单位”。

4.海报和剧照:海报限2张(横版、竖版各1张);剧照原则上不超过10张。海报和剧照均采用jpg或png格式,单张图片大小原则上不小于1M。

5.每部参评剧目需单独建立电子文件夹,文件夹内需包含所有电子版材料,文件夹名称请参考:“《剧名》—申报单位”。

6.存储介质:移动硬盘或U盘。

7.请务必在移动硬盘或U盘上贴注标签,写明参评剧目名称。

(三)以上参评材料不予退还。

八、宣传声明

为宣传和推广评奖成果,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对参评作品有媒体展播权,并可将获奖作品制成电子音像制品和书籍,用于非商业性的推介、观摩和研讨交流活动。对此有异议者请提出声明,否则,以申报单位盖章视为对此条款的认可。

九、申报时间

(一)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2022年2月8日—3月8日。

(二)申报单位邮寄材料截止时间:2022年3月11日。

十、寄送地址和联系方式

请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全部参评剧目材料。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飞天奖”评委会办公室 收

邮政编码:100866

联系人:边建伟

联系电话:010-86091429、86093553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评审评奖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10-86096235、17801579644

本通知可从“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站”下载,网址:www.nrta.gov.cn

附件:第33届中国电视剧“飞天奖”参评剧目推荐表.pdf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2022年1月26日

责任编辑:林铃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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