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采信号?天津医药采购中心开展新冠抗原检测试剂信息集中维护

来源:观察者网

2022-03-14 21:41

(观察者网讯)3月14日,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发布《关于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信息集中维护工作的通知》称,拟于3月14日起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产品信息集中维护工作。

据媒体此前报道称,根据惯例,药品和医用耗材(产品)及企业的信息维护工作是企业参与招标、采购、挂网的前提,是加强医药产品数据标准化建设、加快形成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的举措。

通知截图

《通知》表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应用方案(试行)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1号)精神,进一步优化新冠病毒检测策略,在核酸检测基础上,增加抗原检测作为补充,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拟于3月14日起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产品信息集中维护工作。

目前,检测新冠病毒主要有三种方法来:核酸检测、抗体检测和抗原检测,前二者都属于直接检测病毒的方法,相较而言,抗原检测的速度更快,操作更便捷,但准确度较低,一般用于感染早期。

根据国家卫健委11日发布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应用方案(试行)》,社区居民有自我检测需求的,可通过零售药店、网络销售平台等渠道,自行购买抗原检测试剂进行自测。

《新冠病毒抗原自测基本要求及流程》强调,抗原检测一般用于急性感染期,即疑似人群出现症状7天之内的样本检测。疑似人群抗原阳性及阴性结果均应当进行进一步的核酸检测,阳性结果可用于对疑似人群的早期分流和快速管理,但不能作为新冠病毒感染的确诊依据。核酸检测依然是新冠病毒感染的确诊依据。

根据通知,此次信息维护的品种范围为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企业范围是取得本次采购范围产品合法资质的医疗器械注册人(代理人),作为维护企业,自愿参加。其中,境外医疗器械注册人(代理人)应当指定中国境内企业法人协助其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委托其作为维护企业。同一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不得委托不同企业进行维护。

产品信息集中维护时间:3月14日15时至3月18日17时。

目前,国内已经有10款新冠抗原自测产品获批。截至3月13日,国家药监局批准南京诺唯赞、北京金沃夫、深圳华大因源、广州万孚生物、北京华科泰生物的新冠抗原产品自测应用申请变更,5款新冠抗原自测产品正式上市;批准万泰生物、热景生物、天津博奥赛斯生物、重庆明道捷测生物和北京乐普诊断,5家新冠抗原产品的注册申请。

新冠抗原自测产品 来源:中国医疗

官方信息显示,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于2011年8月份成立,现为天津市医疗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是天津市实施医药机构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工作的非营利公益性的专业机构。主要职能为集中采购、数据管理、决策支持、监管协助、业务咨询、信息跟踪、 投诉调查和科学研究等,承担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日常工作,并负责具体实施。

另外,此前已经有过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集采。2021年5月21日,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公布的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检测试剂联盟地区集团带量采购中选信息显示,万孚生物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盒中标,中标价格是16.8元/人份。

责任编辑:黄一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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