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原副书记马晓晖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来源:观察者网

2022-03-28 20:24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3月28日消息,日前,经浙江省委批准,浙江省纪委省监委对第十四届省委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原副书记马晓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马晓晖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转移销毁证据,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投资入股非上市公司,利用职权为特定关系人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搞权色、钱色交易;毫无纪法底线,为私营企业主在土地收储、用地审批、房产开发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徇私滥权,干预插手招商引资和市场经济活动,大肆为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造成国家财政资金重大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

马晓晖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浙江省纪委常委会会议、浙江省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后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马晓晖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四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给予马晓晖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省委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此前,据浙江省纪委监委2021年8月19日通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副书记马晓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在接受浙江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马晓晖简历


马晓晖,男,汉族,1966年1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曾任宁海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宁海县委副书记、县长,台州市路桥区委书记,台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温州市委副书记,杭州市委常委、副市长,杭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湖州市委书记,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副书记。

责任编辑:林铃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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