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解决教师队伍住房困难问题

来源:观察者网

2022-04-14 11:20

2022年4月14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有关情况。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任友群,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司长欧晓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副司长潘伟,北京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教育工委副书记、一级巡视员李奕,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周作宇出席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现场。图自教育部官网

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解决教师队伍住房困难问题。《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再次提出支持地方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应力度,解决教师队伍住房困难问题。下一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各地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重点是通过政府提供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引导各类主体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以下为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续梅请欧晓理司长介绍实施教育强国推进工程的相关工作。

欧晓理: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借此机会,我把国家发展改在这方面的工作也跟大家报告一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师范教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是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也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基石。印发《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是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的重要举措,针对基础教育教师队伍这一重要群体,围绕解决人民群众和广大教师的“急难愁盼”问题,提出一系列重要政策举措,必将有力推动我国基础教育教师队伍高质量建设和高水平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始终将教育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事业的基础工作,统筹教师培养、使用、服务保障全过程,聚焦关键环节、筑牢强师之基,促进教育优先发展。

一是加强师范院校建设,完善教师培养环境,让源头活水“强起来”。师范教育是培养教师的教育,是教师队伍的源头活水。师范教育办得好不好,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教师队伍素质高不高、教育事业发展强不强。“十三五”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统筹安排中央投资28亿元,支持华东师范大学等38所师范院校建设,整体提升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办学水平。“十四五”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组织实施教育强国推进工程,继续加大对师范院校、师范专业的支持力度,专项支持一批师范院校加强教学科研设施建设,重点支持建设一批国家师范教育基地,有针对性地补齐基础教育师资短板。

二是加强学校校舍建设,完善教师工作环境,让育人舞台“亮起来”。学校是传道授业的场所,是教师工作的阵地。“十三五”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累计安排中央投资523亿元,支持一大批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等学校建设,推动我国教育基础设施显著加强,广大教师工作环境显著改善。“十四五”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在组织实施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中,将进一步突出重点,集中支持欠发达地区巩固基础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工程实施中,将教师办公楼、教学楼、实验楼等作为重要建设内容,要求项目单位优化建设方案,切实保障教师办公用房,努力为教师提供更加良好舒心的教学工作环境。

三是加强周转用房建设,完善教师居住环境,让住房保障“好起来”。围绕推动解决乡村学校教师“来不了”“留不住”的现实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大力加强了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从“十二五”起至今,已累计安排中央投资超过了260亿元,支持边远艰苦地区建设了约60万套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累计入住教师超过83万人,有力改善了乡村支教、交流和特岗教师的基本生活条件。“十四五”期间,通过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国家发展改革委继续将教师周转宿舍作为重要建设任务,在已基本解决最困难地区、最急需群体需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兜底补短、跟进服务,为广大乡村教师安心从教解决后顾之忧。

通过加强三个建设、完善三个环境,将有力地推动基础教育教师队伍、乃至整个基础教育工作强起来。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教师优先保障,加强规划引领、政策激励、资金投入,为广大教师工作、发展、生活,为新时代基础教育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续梅:感谢欧晓理司长,接下来我们请潘伟副司长介绍“十四五”时期以乡村教师为重点,加强教师住房保障的相关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副司长潘伟介绍“十四五”时期以乡村教师为重点,加强教师住房保障等相关工作。(中国教育报记者 张劲松/摄)

潘伟:各位媒体朋友好,下面我来介绍一下教师住房保障有关工作的情况。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解决教师队伍住房困难问题。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让乡村教师住有所居。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强调要依法保障教师权益和待遇,保障教师享有住房等优待政策。刚刚印发的《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再次提出支持地方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应力度,解决教师队伍住房困难问题。

2021年10月28日,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为农村教师规划建设的“春晖苑”小区,施工人员正在进行建筑外部装饰施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指导各地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快解决教师队伍特别是乡村教师的住房困难问题,取得积极进展。贵州、湖南、广西、四川、云南、新疆等省(自治区),积极建设公租房面向乡村教师供应,为稳定乡村教师队伍发挥了重要作用;河南、海南等省专门印发实施方案,鼓励县(市、区)政府采用多种形式和渠道解决乡村教师住房问题,改善了一大批乡村教师的居住条件。据统计,截至2021年底,全国有26万乡村教师、36万青年教师通过公租房保障解决了住房困难问题,教师们能够安居乐业、安心教学。

但是,从调研的情况来看,目前仍有部分乡村教师在执教学校缺乏周转住房,只能住在办公室、教室或租住农房,居住条件比较差,还有部分教师在县城买不起商品住房,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解决好他们的住房困难问题。  2021年6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在国家层面首次明确提出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同时,出台了一系列土地、财税、金融等支持政策,以及相应的审批制度改革措施,通过政府政策支持,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这为进一步解决好教师队伍住房困难问题提供了有力保证。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特别是落实好国办发[2021]22号文件要求,指导督促各地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重点是通过政府提供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引导各类主体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比如,支持学校盘活利用自有存量土地和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利用学校周边或乡镇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以及存量闲置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各地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着力解决好教师队伍特别是乡村教师的住房困难问题,为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住房保障,促进教育事业更高质量发展。谢谢。

责任编辑:王濛
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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