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工委:用人单位不得因怀孕、产假等限制女职工晋级、评职称

来源:观察者网

2022-04-14 15:47

4月1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介绍立法工作有关情况。会上有记者提问,妇女权益保障法一审稿公开征求意见,收到了超过42万条意见,主要集中在哪些方面?对于备受关注的教育就业领域性别歧视、性骚扰等问题,拟再作哪些完善?

发言人臧铁伟:2021年12月24日至2022年1月22日,法工委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共有85221位网民提出了423719条意见。此外,还收到近三百封群众来信。总的认为,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对优化妇女发展环境、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修订草案聚焦妇女权益保障领域的突出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具有较强的现实性。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主要包括:完善教育、就业等各领域的男女平等制度,保障女职工在怀孕、生育期间的休息休假权益,及时发现、有效防止拐卖妇女等严重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等。在认真研究和充分吸收社会公众意见以及其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二次审议稿进一步作了修改完善。对于备受关注的性别歧视、性骚扰等问题,二审稿拟增加有关规定,明确用人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限制女职工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明确学校聘用教职员工或者引入志愿者、社工等人员时,应当查询其是否具有性侵害、性骚扰等违法犯罪记录;发现有上述记录的,不得录用或者引入。

责任编辑:连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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