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停止执行对台湾部分农产品进口零关税政策

来源:观察者网

2024-09-18 21:15

据财政部网站18日消息:台湾地区单方面对大陆产品出口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等措施,严重阻碍两岸经贸合作。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近日发布公告,自2024年9月25日起,停止执行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鲜水果、蔬菜、水产品等34项农产品免征进口关税政策,相关农产品进口关税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停止执行对部分原产于

台湾地区的农产品免征关税政策的公告税委会公告

2024年第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有关规定,自2024年9月25日起,停止执行对部分原产于台湾地区的农产品免征关税政策,相关农产品进口关税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大陆对15种原产台湾地区的进口水果实行零关税的通知》(税委会〔2005〕25号)、《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大陆对部分原产于台湾地区的进口农产品免征进口关税的通知》(税委会〔2007〕3号)和《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明确对台免税农产品税号范围的通知》(税委会〔2011〕28号)同时废止。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4年9月14日

责任编辑:连政
观察者APP,更好阅读体验

挪用学生餐补、欠薪欠保…审计署发布报告涉5380多亿

全国最大!哈密百万千瓦“光热+光伏”项目并网发电

“中国在非洲真正赢得了民心,就连斯威士兰…”

“日企抱团是绝望之举,中国工厂效率质量都是第一”

“她下月访华,尽管特朗普团队表达了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