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头乐”冲卡在四川成雅高速逆行被撞飞致2人死亡,警方通报

来源:观察者网

2024-10-14 23:07

10月12日,四川成雅高速公路上惊现一辆“老头乐”在超车道上逆行,引发关注。涉事“老头乐”从成都市蒲江东收费站强行闯入后,在高速公路超车道上逆行十余分钟后发生事故,导致车内2名老人死亡。

“老头乐”强行冲卡,收费站工作人员阻拦无果。 网传视频截图

据微信公众号“四川交警高速公路一支队”消息,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一分局10月14日发布警情通报,全文如下:

2024年10月12日,G5京昆高速公路(成雅段)1882公里+300米处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

经查,12日8时许,杨某安(男,74岁)无证驾驶无牌低速四轮电动车(俗称“老头乐”)搭载韩某容(女,55岁),由G5京昆高速公路(成雅段)蒲江东收费站冲闯道闸进入高速公路,随后在雅安至成都方向左起第车道内逆向行驶时, 与杨某(男,30岁)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事故造成杨某安、韩某容死亡,两车受损。

目前,事故正在进步调查处理中。

警方提示:请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法律安全出行,不无证驾驶机动车,不驾驶低速四轮电动车上道路行驶。

四川省公安厅

高速公路公安局分局

2024年10月14日

交警部门此前向媒体表示,10月12日上午9时许,这辆电动四轮车自蒲江东收费站强行闯入。监控显示,收费站工作人员发现后紧急追赶未果。该车逆行十余分钟后发生事故,造成电动四轮车内2人死亡。

四川鼎尺律师事务所胡磊律师说,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7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电动四轮车驾驶人在高速工作人员已经阻拦的情况下强行驶入高速公路,违反了法律规定,“现有视频还初步证明了电动四轮车进入高速后是在高速公路的最左侧快车道上逆向行驶,也违反了道路通行规则。公安交管部门在责任认定时不能苛求机动车驾驶员履行观察、注意义务而去承担相应事故责任。”

胡磊律师表示,从民事权利角度分析,机动车驾驶员基于道路通行义务,可以向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索赔,要求其承担车辆事故损失,同时分担死者的相关民事补偿。

责任编辑:戴佳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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