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之锋被判刑56个月
来源:观察者网
2024-11-19 11:07
据香港“东网”报道,香港“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案”19日在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此案是香港首宗颠覆国家政权案件,45名反中乱港分子涉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刑。
其中,已认罪的被告黄之锋被判刑56个月。
除黄之锋外,本案还有30名认罪被告,包括戴耀廷、区诺轩、钟锦麟、赵家贤、梁晃维、徐子见、岑子杰、毛孟静、刘泽锋、谭文豪、李嘉达、谭得志、胡志伟、朱凯廸、张可森、黄子悦、尹兆坚、郭家麒、谭凯邦、刘頴匡、杨岳桥、岑敖晖、王百羽、袁嘉蔚、冯达浚、吴敏儿、范国威、吕智恒、林景楠及伍健伟。
其中,戴耀廷被判刑10年、区诺轩判刑6年9个月、赵家贤被判刑7年、钟锦麟判刑6年1个月。
16名不认罪被告中,14人被裁定罪成,包括何桂蓝、陈志全、邹家成、施德来、何启明、郑达鸿、彭卓棋、余慧明、梁国雄、黄碧云、林卓廷、柯耀林、吴政亨及杨雪盈。此外,李予信及刘伟聪未被判刑。香港特区律政司已正式就刘伟聪无罪裁决提上诉,但没有就李予信脱罪申请上诉。
根据香港国安法,被告犯罪严重程度可分为3级,属“首要分子或罪行重大”,可判刑10年以上至终身监禁;“积极参加”者可判刑3至10年;而“其他参加”者可判处3年以下或拘役、管制等禁闭式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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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217条
SJWOO
2024-11-19 11:12
来自浙江省
就这样???才五年不到?
guan_15667182851815
2024-11-19 11:21
来自广东省
56个月, 是不是搞错了,56年差不多
mchen
2024-11-19 11:42
来自澳门特别行政区
以其在那幾年的囂張惡劣惡毒程度,以及最終對香港及國家造成的深遠傷害,判得太輕了!
以他如此年輕,幾年後出來,他絕對不會悔改,無論他在香港或流竄到台灣或海外,對香港及國家都是一個無窮的後患禍害!
細路仔
2024-11-19 11:42
来自广东省
最讨厌就是香港司法这样子判刑,什么56个月,看似很长,其实5年不到,要不化成多少日吧,看起来更长
对待蟑螂,每次都是用「月」来判刑,真噁心,维护自己家园的正义人士,却用最高7年来判,改革是刻不容缓
两个娃儿的倌
2024-11-19 11:11
来自江西省
判了关,刑期将满再提溜出来审
文华秋实
2024-11-19 11:42
来自上海市
看来,香港司法的流毒还是没有彻底肃清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