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受贿罪,台盟中央原常务副主席李钺锋被决定逮捕

来源:观察者网

2024-12-04 15:38

微信公众号“最高人民检察院”12月4日消息,十四届全国人大原常委、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台盟中央原常务副主席李钺锋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钺锋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李钺锋简历

李钺锋,男,汉族,台湾中坜人,1958年7月出生于重庆市渝中区,1976年6月参加工作,2001年11月加入台盟。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EMBA高级工商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二级高级律师,国家二级大检察官。现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台盟中央常务副主席(正部长级)。

1976年6月至1979年12月重庆大阳沟工业公司工人。1979年12月至1986年12月重庆长征五星电器厂供销员(其间:1982年9月至1985年7月在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中文专业全脱产学习;1986年3月至1986年9月在西南政法学院重庆市企事业法律顾问培训班全脱产学习)。1986年12月至1997年9月任重庆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其间:1989年9月至1992年7月在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函授本科法律专业学习)。1997年9月至2004年11月重庆永和律师事务所主任(其间:1998年2月至2000年2月在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学专业研究生班学习)。2004年11月至2012年11月任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其间:2006年3月至7月在中央党校学习;2007年12月至2009年12月在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EMBA高级工商管理专业学习;2009年1月正厅局级)。2012年11月至2013年1月任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2013年1月至2018年1月任重庆市政协副主席、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国家二级大检察官)(其间:2013年5月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学习;2014年9月至11月在中央党校秋季学期培训班学习)。2018年1月至2018年9月任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国家二级大检察官)。2017年12月至今任台盟中央常务副主席(正部长级)。

第八、九届台盟中央常委,第十、十一届台盟中央常务副主席。台盟重庆市工委第一届副主委、第二届主委,台盟重庆市委会第一、二、三届主委。第十一、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三、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第二届重庆市人大代表,第三届重庆市政协常委,第四届重庆市政协副主席。

(简历来源:台盟官方网站)

责任编辑:林铃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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