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同仁堂集团就南极磷虾油事件致歉:全面开展品牌清理行动

来源:观察者网

2025-12-20 09:35

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2月20日通过微信公众号“中国北京同仁堂”发布致歉声明,全文如下:

针对近日有关“南极磷虾油”的舆论关注,北京同仁堂集团高度重视、深感痛心,对因此给消费者造成的权益损害,向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致以最诚恳的歉意!同仁堂集团立即开展零容忍品牌严管专项行动,已采取如下措施

一、派专项工作组到四川,对涉事产品开展全面深入核查,坚决一查到底。

二、责令并监督涉事经销主体四川健康立即下架涉事产品,严格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依法依规对消费者进行赔偿。

三、依法追究四川健康、哈博药业及相关电商平台的商标侵权等责任。对其违法使用“北京同仁堂”字样,误导消费者判断,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

四、对四川健康及其控股股东健康药业等单位在经营、管理、监督环节存在的问题开展问责,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为进一步保护消费者权益,强化品牌保护责任,同仁堂集团同时开展以下工作:

一、全面排查品牌使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集团各级企业的品牌使用情况进行拉网式核查。

二、全面开展品牌清理行动,坚决清理“擦边”使用“同仁堂”字号、商标使用不规范等行为,严格规范品牌管理体系。

三、全面规范电商平台授权店铺标识,严格使用“同仁堂”双龙图案商标,主动引导消费者准确识别正规购买渠道。

“同仁堂”品牌创立356年来,始终离不开广大消费者的支持和厚爱。我们心怀感恩,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与批评,愿意与大家一道,共同守护好“同仁堂”金字招牌,以实际行动维护“同仁堂”的品牌信誉,不辜负消费者的信任与期待。

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2月20日

据此前报道,近日,一款标称“北京同仁堂99%高纯南极磷虾油”的产品,宣称磷脂含量43%,实测结果却为0,被上海市消保委点名。

事件起因于上海市消保委的一次例行市场监测。为厘清南极磷虾油市场乱象,上海市消保委于近期委托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对市面上热销的15款国内外南极磷虾油产品开展专项检测,重点关注磷脂、虾青素、EPA、DHA等核心营养指标。

12月11日,检测结果正式公布。14款产品表现正常,唯独一款标称“北京同仁堂99%高纯南极磷虾油”的产品数据异常。该产品在电商页面上以“智利进口原料”、“高度提纯”、“1粒≈100只磷虾”等宣传语吸引消费者,标注磷脂含量为43%,远超我国磷虾油行业标准SC/T 3506-2020中合格品≥2.0%的要求。然而,权威检测数据显示,该产品的磷脂含量实际为零。

标称“北京同仁堂99%高纯南极磷虾油”的产品

12月15日下午,上海市消保委正式约谈该产品的生产商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和经销商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约谈中,双方的陈述形成鲜明对照:生产商哈博药业陈述称,涉事产品由经销商四川健康药业定制采购,采购价格远低于正常水平,产品包装按照四川健康药业要求制作,所有涉事产品均供给四川健康药业对外销售。更关键的是,哈博药业承认在生产过程中未添加其对外宣称的“南极磷虾油”。

而经销商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在约谈中的表现却截然不同。上海市消保委通报指出,该公司“回避问题推脱责任,声称对产品的涉嫌造假行为毫不知情,与己无关”。

经过大量调查,上海市消保委认定涉事企业存在两方面涉嫌故意造假行为:其一,涉事企业明知产品中未添加“南极磷虾油”,却宣称磷脂含量43%,产品与宣传严重不符;其二,涉事产品在包装与营销宣传上存在刻意混淆误导行为。消保委敦促四川健康药业立即自查、向消费者道歉、召回问题产品并依法赔偿,同时已函告四川有关监管部门关注此事。

同日(15日),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声明回应。声明称,公司已责令四川健康药业停止经销该产品,并对涉事产品开展全流程核查与追溯。然而,声明中的另一表述引发广泛关注——“这款产品未经授权擅自突出使用北京同仁堂字样,涉嫌违法,我们已启动司法程序,对涉事企业进行起诉”。

责任编辑: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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