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立法机构将于26日讨论“赖清德弹劾案”
来源:观察者网
2025-12-25 12:20
据台湾“联合新闻网”、中时新闻网报道,国民党、民众党民意代表联合提案弹劾赖清德,弹劾案将于12月26日正式进入弹劾程序,台立法机构将在当日对该弹劾案进行讨论。
12月24日,台立法机构“国民党党团总召”傅昆萁在国民党中常会上表示,预计在明年1月、5月中旬,两次邀请赖清德列席说明,并自3月至5月在全台举办多场县市公听会,最后于5月20日在台立法机构表决弹劾案。
国民党文传会主委吴宗宪进一步介绍,预计将于明年1月14日、15日在台立法机构举办两场公听会;1月21至22日举行审查会,第一次邀请赖清德到台立法机构说明;第2次邀请时间点则在5月13日。
18日,蓝白两党在台民意机构“司法及法制委员会”共同提案,要求台监察机构弹劾台行政机构负责人卓荣泰。12月19日,国民党、民众党联合举行记者会,宣布正式提案弹劾赖清德。
赖清德(左)、卓荣泰(右) 中时新闻网
蓝白批评,赖清德、卓荣泰对于台民意机构“三读”通过的“财政收支划分法”修订,赖清德拒绝公布,卓荣泰拒绝“副署”,创下严重恶例,赖清德此行为是带头“违法指挥行政”、带头“乱政”。
21日,台民意机构“民众党党团总召”黄国昌表示,未来会先在全台各地举办公听会,到时候才会进行投票表决弹劾的程序。他强调,请赖清德注意,届时不是邀请他来进行“政情报告”,而是依照“台民意机构职权行使法”规定,请他以被弹劾人的身份列席说明。
黄国昌直言,现在的民进党当局没有下限,做出什么事情都不感到惊讶。赖清德被弹劾的理由必须清楚说明,务必要让所有台湾人民都知道。
据介绍,根据台湾地区相关规定,台民意机构对台湾当局领导人、副领导人提出弹劾案,需经过二分之一民意代表提议、三分之二以上决议,再经过台司法机构大法官审理,获得大法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且同意人数最少不得低于9人后,弹劾案才能成立,被弹劾人即解职。
中时新闻网指出,由于弹劾存在上述门槛,按照目前蓝白两党在台民意机构的席次注定无法成案,蓝白是希望借此逼迫赖清德来到台民意机构列席说明,面对真正民意,若赖清德再度拒绝,也会陷入“藐视民意”的骂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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