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1.37亿余元!江西省政协原主席唐一军被判无期
来源:观察者网
2026-02-02 17:11
据央视新闻报道,2026年2月2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江西省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唐一军受贿案,对被告人唐一军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追缴在案的唐一军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22年,被告人唐一军利用担任浙江省宁波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宁波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宁波市政协主席,浙江省委常委、宁波市委书记,辽宁省委副书记、省长,司法部党组书记、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公司上市、土地回购、银行贷款、案件处理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37亿余元。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唐一军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唐一军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应依法惩处。鉴于其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实际受贿所得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9月11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唐一军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唐一军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30余人旁听了庭审。
2024年4月,时任江西省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唐一军被查。
同年7月,唐一军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官方通报指出,经查,唐一军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接受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消费卡,由他人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组织意识淡漠,瞒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利用职权帮助亲属承揽金融业务;违规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和司法活动;家风不正,对配偶失管失教;毫无纪法观念,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公司上市、职务提拔、案件处理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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