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原副行长林景臻被提起公诉

来源:观察者网

2026-05-13 10:17

最高人民检察院5月13日消息,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林景臻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林景臻作出逮捕决定。近日,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林景臻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林景臻利用担任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副总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简历显示,林景臻,男,汉族,1965年5月生,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辋川镇人,中共党员,2000年毕业于厦门大学,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他长期任职于中国银行,历任中国银行金融部总经理、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副总裁等职,2018年任中国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

2025年1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该行董事会收到林景臻的辞呈。林景臻因年龄原因,辞去该行执行董事、副行长职务,该辞任自2025年1月7日起生效。

2025年9月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林景臻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6年2月6日公布立案审查调查结果称,林景臻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私藏、阅看、寄递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籍;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活动安排,违规接受他人提供的出行服务安排,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职工录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由他人支付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毫无纪法底线,将信贷权力异化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融资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林景臻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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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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