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批,江苏2名拘役罪犯可回家陪孩子高考

来源:检察日报

2026-06-07 16:02

“我做梦也没想到,犯错后还能有机会回家陪孩子高考。”“我一定按时返所、踏实改造,绝不辜负这份善意。”6月6日,在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看守所内,看守所管教民警和东海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官正在对拘役服刑人员曹某、高某进行一场特殊的警示教育,能临时离所回家陪孩子高考的二人心情很是激动。

高考承载着学子十余载寒窗付出,寄托着一个家庭的殷切期盼。6月5日,东海县看守所向驻所检察室报送了拘役罪犯曹某的临时离所申请。驻所检察官收到申请后,调查了解到今年4月23日,曹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十五天。曹某女儿是一名复读生,2025年高考遗憾落榜,经过一年苦读,今年模拟成绩稳超一本线。为不影响孩子备考,曹某入所前一直谎称在外处理公司事务,但许诺高考时回家陪伴孩子。眼看高考临近,他唯恐自己缺席导致孩子心态波动、再度失利,于是申请出所陪考。

“她复读这一年多不容易,我真怕我回不去,影响她考试状态。”谈及女儿,曹某声音颤抖,满是愧疚。

考虑到高考对考生和家庭的特殊意义,驻所检察官当天即对县看守所全体拘役服刑人员开展全面排查,筛查出另一名拘役服刑人员高某的女儿也将参加今年高考。高某也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十五天。其女儿成绩优异,多次模拟考试稳超一本线。自高某入所后,妻子独自在学校周边租房陪读,懂事的女儿强忍压力、安慰母亲,背地里却多次偷偷落泪。对此,高某内心备受煎熬。“我想陪她,又怕我的出现给她增添负担,这件事我天天惦记,心里快熬不住了。”排查中,高某向检察官坦言。

东海县看守所迅速成立专项审核小组,联合驻所检察室开展全方位核查。经查,曹某、高某二人服刑期间认罪悔罪、遵规守纪,无任何违规违纪记录,改造态度端正,脱逃、肇事肇祸及再犯罪风险极低。同时,二人家属自愿担任保证人,主动签订书面担保责任书,承诺全程监督其离所期间言行,二人均具备完善的监护管控条件。

“刑法中也有相关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在服刑期间,每月可以回家一至两天。”驻所检察官表示。结合二人服刑表现、社会危险性评估、家庭监管条件以及考生实际情况,看守所与驻所检察室召开专题会议综合研判。最终,东海县看守所于6月6日上午依法批准曹某、高某于当日下午离所,陪伴孩子高考,要求其按规定返所。

离所前夕,驻所检察官与管教民警对二人开展专项警示教育,明确离所活动范围、纪律要求、禁止规定及精准返所时限,并与当地派出所沟通后制定应急预案,确保二人出所期间不发生意外事故。

(全媒体记者:卢志坚)

责任编辑:陆远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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