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3死23伤,天津发生一起较大中毒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来源:观察者网

2026-06-07 23:16

6月6日,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发布了《天津滨海新区天津市瑞福鑫化工有限公司“10·24”较大中毒事故调查报告》。

2025年10月24日19时49分许,位于滨海新区太平镇友爱村的天津市瑞福鑫化工有限公司内,流体装卸臂上的致断螺栓式拉断阀的螺栓因过载被拉断,致使与其连接的槽车罐中的液氯发生泄漏并扩散,造成3人死亡,23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434.85万元(不含事故罚款)。

经调查认定,天津滨海新区天津市瑞福鑫化工有限公司“10·24”较大中毒事故是一起因企业长期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章不循、纵容卸氯司机违章作业、非法使用未经检测的移动式压力容器、未定期进行安全设备设施维保、擅自解除安全联锁,属地党委政府安全管理弱化,危化品和危险货物(剧毒化学品)运输行业安全监管不力所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直接原因

涉事鹤管上拉断阀致断螺栓长期处于疲劳状态,涉事槽车罐顶部出口法兰与鹤管法兰连接完毕后,拉断阀致断螺栓因过载被拉断,拉断阀阀芯锈蚀卡滞,内部弹簧无法回弹,造成拉断阀应急封闭功能失效,导致槽车罐内液氯从拉断阀阀体拉断处泄漏。

事故扩大原因

涉事槽车罐内液氯泄漏后,因槽车罐紧急切断系统功能失效,槽罐车司机杨清举未能打开事故槽车罐左前下方紧急切断系统的远控阀,致使槽车罐内液氯持续泄漏并快速气化,不断向四周蔓延,波及厂内及周边群众。

刑事责任追究情况

在事故发生后,瑞福鑫公司主要负责人李长旭、其父李连波、厂长刘成玉、供氯车间主任刘庆国、设备部负责人刘金柱、采购员张迪、维修工王德平等有关人员串供、订立攻守同盟,采用伪造安全生产管理资料及指使他人作伪证的方式对抗事故调查,一度误导了事故调查重点方向,严重干扰、妨碍了调查工作的开展。

事故调查组建议司法机关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目前,瑞福鑫公司、和平运输公司、鸿达世纪公司共15名责任人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2 名责任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3名责任人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责任编辑:陆远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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