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委:自动驾驶上路每月必须购买500万元保险

来源:观察者网

2019-12-13 17:49

(观察者网讯  文/潘昱辰)

12月13日,北京市交通委联合北京市公安交管局、北京市经济信息委等部门,印发了新的《北京市关于加快推进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和《北京市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同时,原实施细则也由此废止。

新的《实施细则》规定,自动驾驶的测试主体应每月应购买不低于五百万人民币的交通事故责任保险,或提供不少于五百万元的自动驾驶道路测试事故赔偿保函,并提交《测试主体赔偿能力自证明》。对于测试志愿者,测试方应购买每车每座位不低于200万元的座位险或者每人不低于100万元的必要商业保险,如人身意外险等。


对于自动驾驶测试车辆,《细则》要求其应具备常规机动车辆驾驶功能,使测试驾驶员能够在自动驾驶系统出现故障或发出警告提醒时,迅速以物理方式接管车辆。此外,测试车辆所安装的自动驾驶系统必须包括脱离自动驾驶功能,且必须安装视觉提醒装置和安全警告提醒,在测试车辆遇到自动驾驶系统失效时,立即提醒测试驾驶员接管车辆。在自动驾驶系统发出警告提醒后,测试驾驶员不能接管车辆执行物理驾驶,测试车辆应具备紧急制动功能,以防事故发生。

《细则》规定,自动驾驶测试驾驶员必须具有三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无酒驾、毒驾经历,充分了解自动驾驶系统技术体系、自动驾驶测试车辆结构及自动驾驶测试系统等相关知识。

除此之外,《指导意见》和《实施细则》还规定,测试主体一次性申请测试车辆不能超过五辆,并承诺安装监管装置,接受第三方授权机构日常监管的承诺书。所谓监管装置,是指具备监测车内驾驶员驾驶行为、采集车辆位置以及车辆是否处于自动驾驶状态等功能,并具备实时向第三方授权机构监管平台回传相关数据功能的设备。

2017年12月,北京市交通委等部门首先制定了自动驾驶《指导意见》和《实施细则》,此后有关部门还基于此相继发布了《测试能力评估内容与方法》、《封闭测试场地技术要求》《测试路段道路要求》等试行文件以规范自动驾驶车辆测试。今年10月,北京市指定顺义区的26条道路作为自动驾驶测试道路。

责任编辑:潘昱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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