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公示《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国家标准(报批稿)

来源:观察者网

2020-03-10 14:12

【导读】 3月1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示了《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推荐性国家标准制定工作,拟定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3月1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示了《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报批稿)推荐性国家标准制定工作,拟定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具体来看,《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将汽车自动驾驶分为六级:

0级为应急辅助,要求具备持续执行部分目标和事件探测与响应的能力;

1级为部分驾驶辅助,要求具备与车辆横向或纵向运动控制相适应的部分目标和事件探测与响应的能力;

2级为组合驾驶辅助,在1级的基础上,要求同时具备与车辆横向和纵向运动控制相适应的部分目标和事件探测与响应的能力;

3级为有条件自动驾驶,要求仅允许在设计运行条件内激活;激活后在设计运行条件内执行全部动态驾驶任务;当即将不满足设计运行条件或系统失效时,及时向用户发出接管请求;在发出接管请求后,继续执行动态驾驶任务一定的时间供用户接管;如果接管用户未响应,应适时执行风险减缓策略;当用户请求驾驶自动化系统退出时,立即解除系统控制权;

4级为高度自动驾驶,在3级的基础上,为有条件范围内的完全自动驾驶,除特殊情况外,不得解除系统控制权;

5级为完全自动驾驶,在4级的基础上,无设计运行条件限制,激活后执行全部动态驾驶任务。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市面上所售汽车产品所搭载的包括车道保持、车道偏离预警、并线辅助、主动刹车、自适应巡航等功能多为2级或以下驾驶辅助,不满足工信部《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对于3级及以上“自动驾驶”的定义。

(编辑:徐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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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潘昱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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