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发布自动驾驶路试名单,外媒评价“又近一步”
来源:观察者网
2024-06-05 12:59
(文/张家栋 编辑/高莘)
6月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以下简称四部门)正式发布,按照《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的有关工作安排,我国首批确定由长安、比亚迪、广汽等9个汽车生产企业和9个使用主体组成进入试点的联合体,并将在北京、上海、广州等7个城市展开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
图源:工信部
据工信部发布的《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问答》指出,试点的组织实施共分为5个阶段,分别是试点申报、产品准入试点、上路通行试点、试点暂停与退出、评估调整。
当前,只完成试点申报阶段的遴选,并不代表具有自动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取得准入许可或允许上路通行。接下来,四部门将指导进入试点的联合体开展试点实施工作。
取得准入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办理车辆登记后,在限定区域内开展上路通行试点。从事运输经营的,还应当具备相应业务类别的运营资质并满足运营管理要求。使用主体、汽车生产企业和车辆运行所在城市政府部门应按有关要求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工信部表示,此前依据《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条例,企业取得的相应测试牌照,主要应用于产品研发过程,通过开展实际道路测试,验证产品在实际道路交通运行环境下的安全性。充分的产品研发测试验证,是后续产品量产应用的重要基础,也是此次试点的重要基础。
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4月底,我国共开放智能网联汽车测试道路超过2.9万公里,道路测试总里程超过8800万公里。工信部认为,目前部分产品已具备一定的量产应用条件。下一步,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促进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的功能、性能提升和产业生态的迭代优化,推动我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路透社则对此评论道,这距离允许L3级自动驾驶汽车向个人买家和车队运营商出售和使用又近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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