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成杰之女微博透露知晓死刑核准 律师劝其勿信“谣言”

来源:新浪微博、中新网等

2013-07-16 10:32

湖南商人曾成杰因集资诈骗罪7月12日被执行死刑。曾成杰之女曾珊事后通过微博质疑,政府没有通知亲属其父亲执行死刑的时间,致使遗憾未能见上最后一面,引发网络热议。近日,有网友查看曾珊微博记录,发现在最高院核准曾成杰死刑前一日,即6月13日,曾珊在微博称“今天有人告诉我,最高院已经核准了父亲的死刑”。

曾成杰女儿曾珊6月13日发布的微博,显示其已知晓最高法核准曾成杰死刑

曾珊6月13日微博发布之后不久,一名叫周泽的律师在微博上告诉她“别信谣言,姑娘。”曾珊则回应说“那我信什么”?据微博消息,曾珊大概希望通过法学专家来营救父亲。曾珊的微博透露,关于曾成杰案至少有两场法学专家研讨会,其中一场是网易法学专家研讨会。北京理工大学法学教授徐昕就参加了其中一场,他在会上探讨营救曾成杰思路,同时还指导曾珊起草材料。

律师告诉曾珊勿信“最高法已核准曾成杰死刑”的“谣言”

曾珊可能因为忙于通过其他方式营救父亲,而忽视了最高法已经核准曾成杰死刑的消息。昨天(7月15日)曾珊在微博上回答网友提问“是否知道6月14日最高法已核准曾成杰死刑”时,称自己“不知道”。曾珊说“我6月14还见了最高院刑二庭法官,他说一定会秉公执法,查清所有证据,不受湖南官员和周强的影响,让我相信法律。结果我7月13日看三湘都市报的报道才知道6月14日死刑核准书已经下达”。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423条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应当告知罪犯有权会见其近亲属。罪犯申请会见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近亲属。罪犯近亲属申请会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及时安排会见。”

曾珊一直没有提到自己曾要求会见父亲。长沙中院方面则称在给曾成杰验明正身(处决前程序)时,告知曾成杰有会见家属的权利,曾成杰未提要求。曾珊对这一说法不予认可,称“死无对证”,要求法院拿出证据。据悉,曾成杰的遗书中未提会见家属要求。

《环球时报》今日发表评论称“曾成杰判死刑没错,‘人道’争议另说”。文章对“互联网意见领袖关注细节的‘千篇一律’感到遗憾”,称“曾成杰集资诈骗害了多少无辜家庭,那里有多少痛不欲生的故事,但我们未见到那些大V们对它们提及。”

何兵转发要求长沙中院院长辞职的微博截图

大V另有其关注点。有微博称“长沙中院粗暴剥夺了曾成杰和家属见最后一面的权利,引起国人极大关注和愤怒。一个蔑视法律和冷血的人是不适合任法院院长的”,据此要求长沙中院院长引咎辞职。该条微博得到包括“何兵”等大V在内的2万多转发量。

责任编辑:唐绪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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