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祁阳12岁幼女遭强奸生子留证据案:被控老师反诉其名誉侵权
来源:北京青年报等
2013-07-23 18:01
湖南永州市祁阳县被强奸生子的12岁幼女李思思(化名)曾指认3名老师“强奸”,但DNA鉴定显示这三名老师均无嫌疑。昨天,其中两名被指控的老师唐某和汤某已提起名誉侵权起诉,要求李思思家当面公开道歉,否则索要经济赔偿。

湖南祁阳县12岁的小学六年级女生思思(化名)两个月前生下一名女婴。
据之前报道,今年初,当时仅有11岁的幼女李思思(化名)被发现怀孕。据她自己透露,强奸她的人“有三个人是学校老师,一个人是邻村的老头”。
警方介入后,经羊水DNA鉴定认为,一名74岁的邻村老人唐冬云是孩子的父亲。经审讯,唐冬云交代了自2012年8月以来先后强奸受害人10余次、并每次给5元至10元的犯罪事实。4月18日,这名老人已被判罪并处以12年徒刑。
不过,李思思父母对于这一结果并不认同,他们认为DNA的检测结果是错误的。因此,他们决定将孩子生下来,寄望于重新进行DNA鉴定以图翻案。
李思思父亲李春生表示,唐冬云今年74岁,年事已高,不可能是致思思怀孕的罪犯;另外唐冬云与李家沾亲,是他的表兄,所以DNA的检测结果会“存在血缘关系”。
李春生还质疑称,当时永州市警方仅检测了唐冬云的DNA,而没有检测3名嫌疑老师。

警方公布的DNA鉴定结果
李春生声称警方在办案过程中存在受贿嫌疑。对此,祁阳县纪委、县检察院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第三方调查,7月19日作出结论,案件侦办符合法律规定程序,没有发现公安机关的违法违纪行为。
更让李春生焦虑的是,近日他收到了法院的传票,曾经被思思指认“强奸”的教师唐某和汤某以名誉侵权提起诉讼。
记者电话采访到提起诉讼的唐老师并得到确认,唐老师与汤老师将以侵犯名誉权向幼女李思思家提起诉讼,这一案件将于2013年8月5日在祁阳县法院开庭。
对于李春生一家对DNA检测结果的质疑,唐老师表态:他一直都非常配合警方的调查,之前提供过血样供警方调查。如果李春生不同意检测结果,他愿意再次提供相关检测样本。这段日子他一直被此事困扰,社会舆论给他造成了很大的压力。他理解公众对思思的同情心,但他无法接受他人对自己人品的质疑。为此他提起名誉侵权的诉讼,在赔偿方面唐老师希望得到当面公开道歉,而金钱方面的赔偿由道歉态度决定,没有明确定量。
唐老师说:“身为老师,一直遵守自己的职业道德,不曾对自己的学生做过这样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