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饿死女童母亲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来源:人民网等

2013-09-18 21:29

南京饿死女童案一审现场

南京“饿死女童案”经南京市中院公开审理后于18日下午一审宣判,被告人乐燕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乐燕是南京江宁区两名被饿死女童的母亲,目前怀有3个月身孕。6月21日发现两名女童死亡时,乐燕的丈夫李某因容留他人吸毒正在服刑,而据检方指控,乐燕本人从4月下旬离家后一直未归。检方指控被告人乐燕负有法定抚养义务且有履行能力,明知不履行抚养义务会导致二被害人死亡,仍然采取放任的态度,致使危害后果发生,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232条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

上午9点,乐燕被法警押送入场。她身穿一件黑色T恤,已妊娠3个月,但从体貌特征,还看不出有身孕。

今天的庭审安排在南京中院最大的审判庭内进行,参加旁听的有南京市妇联、民政、公安以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虽然审判庭内有96个座位,但是今天一大早,这96张旁听座位已经被申请完毕,而有很多没有获得旁听资格的媒体和市民都守在门口,希望了解案件的最新进展。犯罪嫌疑人乐燕的家人无一人前来庭审。孩子的父亲李某亦没有到现场。

南京饿死女童母亲庭审现场亮度情绪失控

庭审中,乐燕的情绪两度失控,法官考虑其身体因素,宣布短暂休庭。庭审中她向法庭陈述,她离开家时,为孩子准备了一大袋鸡蛋糕,还有一些零食饼干,又在柜子上放了一壶凉开水。她认为,这些东西足够让孩子充饥。因为大女儿之前自己开过家门跑出来,她怕孩子出去会有意外,于是出门前用尿不湿塞在门缝里,把门关紧。她又用布条把窗户锁扣缠裹抱紧,让孩子也打不开窗户。在她看来,这么做只是怕孩子自己开门出去。而这些细节,成了检方指控乐燕“故意杀人”的主要罪证。因为孩子被反锁在家中,几乎没有求生可能。

庭审中,乐燕改称她离家时间是在5月6日左右。但根据检方提供的证据,她最后离家的时间应在4月下旬。也就是说,6月21日民警发现孩子死亡时,中间有约两个月的时间,乐燕没有回家。当人民陪审员询问乐燕,爱不爱孩子,她回答爱。陪审员继续追问她觉得什么是爱。乐燕说,应该要给孩子别人没有的。可最终,乐燕低下头承认,“什么也没给孩子。”

案情回顾

2013年6月21日上午,南京市江宁区泉水新村两名女童被发现在家中死亡,一名一岁,另一名为两岁。经法医鉴定,两个孩子无机械性损伤和常见毒物致死的依据。舆论普遍认为,两名幼童系因无人照管饥饿致死。

当时,女童的母亲乐燕已经两个多月下落不明,女童父亲李某当时因犯罪正在服刑。目前李某已刑满释放。

南京警方透露,女童母亲乐燕,22岁,有吸毒史,2012年因吸食毒品被公安部门治安处罚,后因哺乳期,行政拘留不予执行。

据当地媒体报道,6月21日晚间,乐燕在一家汉堡店内被公安找到,发现时乐燕再一次怀有身孕。

检察机关认为,乐燕明知两个孩子没有生活自理能力,在无人照料的情况下会饥渴致死,但直到6月21日案发时都没有回家,导致两小孩死在家中,系疏于照料而酿成的悲剧。因此,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乐某刑事责任。

(综合人民网、中国广播网报道)

责任编辑:陈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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