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记者刘虎涉诽谤罪被批捕 曾实名举报工商总局副局长

来源:新京报等

2013-10-10 16:08

据《新京报》网站10月10日报道,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证实,记者刘虎已被检方批准逮捕。

8月25日凌晨,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新快报》记者刘虎因涉嫌制造传播谣言,已被北京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据刘虎律师周泽微博称,刘虎被批捕涉嫌的罪名是诽谤罪。

此前,刘虎曾在网上举报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涉嫌渎职侵占等。

(资料图)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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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穗县原副县长杨昌明因涉嫌受贿被逮捕后,广东《新快报》的记者刘虎前往三穗对此事进行采访,写成稿件称“当地谣言杨昌明患有艾滋病,怀疑与30多名女性发生性关系”。该报道见报后,杨昌明认为报道内容纯属捏造,对其名誉权造成侵害,遂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50万元。

近日,广州天河区人民法院经过近一年的审理作出一审判决:《新快报》报道虚假片面,除公开道歉外,还需赔偿杨昌明一万元。杨昌明目前正在监狱服刑,听到其名誉权案判决结果后流下了眼泪。

 杨昌明是原三穗副县长,在2011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现在凯里监狱服刑。

杨昌明的代理律师,贵州黔信律师事务所钟远人律师介绍,杨昌明在民事起诉状中称,2011年8月15日,新快报违背客观事实,在当天的报纸上以《传落马副县长染艾滋,黔东南小城陷入恐慌——— 贵州省黔东南州检察机关证实其生活淫乱;疑与30多女性有染》为题,捏造他患有艾滋病,渲染所谓的与30多名女性有染。报道被多家网站转载,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杨昌明表示,自己根本没有患有艾滋病,只是在案件侦查期间胆结石复发被送往医院治疗。该报道内容完全失实。要求对方恢复名誉,公开道歉,消除影响,赔偿名誉损失和精神损失费50万元。

 2012年10月11日,《新快报》所在的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案,并于2012年11月8日和2013年3月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法庭上,《新快报》称整个报道中没有结论性的内容,杨昌明在被调查期间确实患有性病,并且看守所也通过各种途径给其购买治疗性病的药物。《新快报》辩称,整个报道都是对此事的谣言进行澄清,最后得出结论,杨昌明没有患艾滋病,只是谣言,也没有提及他与30多名女干部是否有染。因此,杨昌明的诉讼理由不成立,请求法院依法驳回。

综合新京报、贵州商报消息

责任编辑: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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