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一案最新消息:李某某进少管所服刑 18周岁后送成人监狱

来源:北京青年报等

2013-12-03 14:54

李天一案最新消息:李某某等五人强奸案随着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宣判告一段落。北京青年报记者2日获悉,法院裁定此案维持原判的第二天,也就是11月28日,李某某就被移送到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少管所),开始了他的服刑生活。根据相关规定,李某某满18周岁后将被移送到关押成年罪犯的监狱。权威人士称,如果李某某继续坚持案件审理过程中的态度,在狱中拒绝认罪服判,他将丧失减刑假释的机会

记者3日致电李某某二审的两位辩护律师。张起淮律师称,是否申诉,自己现在还不方便说。另一位辩护律师李肖霖则称自己这段时间在出差,还没和李家联系,目前不清楚是否会申诉。李肖霖律师在电话里这样回答:“我只能说,他不是个委曲求全的孩子。”

另外,在李某案余事未了之时,围绕着此案的延伸“官司”也已启动。据市律师协会昨日透露,11月28日,也就是李案审结的第二天,协会已就李某某等人强奸案相关辩护及代理律师涉嫌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行为正式立案调查

李某某进少管所服刑

终审宣判第二天 李某某入狱服刑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北京市所属各级法院已经判决的罪犯先由外地罪犯遣送处负责收押,然后该处的遣送中队根据每名罪犯的籍贯将其送往原籍。而北京籍的罪犯,成年的将被送往关押各种成年罪犯的监狱,未成年的,送往关押未成年犯的管教所。

11月28日一大早,李某某便被看守所移送到位于大兴区的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所属外地罪犯遣送处。在经过该处整整一上午的收押新犯的相关手续之后,当天下午,李某某便被移送到了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从此,开始了他正式的服刑生活。

此前,外地罪犯遣送处除负责遣送已判决罪犯之外,还承担着罪犯的入监教育职能。也就是说,过去每一名罪犯都要在遣送处接受为期三个月的入监教育,这期间的教育,主要以让罪犯认清自己的罪犯身份,由此认真认罪悔罪。但目前有消息说,随着北京市监狱管理局的统筹安排,北京籍的成年罪犯的入监教育,改由北京市第二监狱执行,而未成年罪犯的入监教育,则由未成年犯管教所来执行。

年龄满18周岁后移送“成人监狱”

根据相关规定,罪犯被送往成年罪犯监狱还是未成年犯管教所,并不以案发时间的实际年龄为准,而是看罪犯入监时是否已经年满18周岁。

李某某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虽然目前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服刑,但是当他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服刑至18周岁时,还要被移送到专门关押成年罪犯的监狱。北青报记者了解到,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每年都会集中为年满18周岁的罪犯举行“成人仪式”,此后将根据他们的刑期和其他情况分别移送到关押成年罪犯的监狱。

据了解,依据目前监狱的相关规定,在狱中凡是认罪悔罪,服从管理,表现良好的罪犯 ,都将获得减刑假释的机会。业内人士表示,如果李某某入狱服刑后,仍旧拒绝认罪服判和悔罪,甚至继续申诉,这将直接影响他未来狱中的减刑或假释。因为按照相关规定,认罪悔罪、写悔罪书是他目前面临的第一道关口。如果他坚持不认罪悔罪、不写悔罪书,他将失去减刑假释的机会

李某某入狱后 得先考三次试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在未成年犯管教所,任何一名新犯入狱后都要经历三个阶段、形式不同的教育。即入监教育、常规教育和出监教育。对李某某来说,他首先要在接受入监教育后参加三次考试取得监狱中的“两证”。

新入狱的罪犯接受入监教育后,将由未成年犯管教所教育科牵头,负责入监教育管区对其进行考核。考核的内容是“应知应会”的“监规”部分,考试形式是笔试。而劳动生产方面,则由生产科负责考核。两项考核通过后,李某某才有机会拿到监狱的计分许可证和劳动生产上岗证。不过要拿到这“两证”还需要一次“综合考核”。

李某某在经过入监教育之后,将与同期入所的罪犯一起,接受由该所狱政科、教育科、生活卫生科、心理矫治室、狱侦科和劳动生产部门等各职能部门的联合考核。综合考核主要从内务规范、队列规范、行为规范、应知应会、传统文化和生产安全知识等六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方式采用评委现场打分、考核组综合评定的形式,并向现场参试罪犯当场宣布成绩。

具体讲,在综合考核前,李某某要像其他罪犯一样,做到在规定的5分钟之内,单人完成被子的叠、打整理,使其符合内务角、面、线的要求;在应知应会、传统文化学习效果和生产安全知识的考核中,考官们将采取现场抽签的形式,要求罪犯回答规定的内容;而队列规范和行为规范的考核,除进行现场展示外,还将每一个考核项目的入场、退场中的每一个细节都作为考核的内容,并与日常的队列训练和行为举止相结合,进行综合打分考评。

据了解,各项考核合格的罪犯,同时取得计分许可证和劳动生产上岗证,并将依照相关规定,正式步入服刑改造生活,也即进入常规教育阶段。也就是说,通过了入监教育后三次考试,李某某才能接受管教所的常规教育。

未成年人服刑法规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7条规定:对羁押、服刑的未成年人,应当与成年人分别关押。《监狱法》第39条规定:“监狱对成年男犯、女犯和未成年犯实行分开关押和管理,对未成年犯和女犯的改造,应当照顾其生理、心理特点。”

 

 

李某某将去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所服刑

《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规定》第21条规定:“对于被羁押的未成年人应当与成年人犯分别关押、管理,并根据其生理和心理特点在生活和学习等方面给予照顾。”

与成年犯分开管理的原因:由上述规定可见,我国是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未成年罪犯与成年人分别管理、区别对待的。之所以如此规定,有以下三点原因:

1、防止未成年犯与成年犯“交叉感染”。

看守所与监狱是犯罪分子集中的地方,就像一个“染缸”。如果不实行分管、分押,那么少年犯与成年犯混居一起,天长日久,耳闻目染,难免会染上各种各样的犯罪思想,而且也容易被腐蚀、教唆。要避免出现这种不良后果,分管分押是有效的途径。

2、可以对未成年人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

监管场所可以根据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对他们采取区别于成年犯的教育改造方式,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使他们尽早转变思想,矫正恶习,成为遵纪守法的人。要达到这一目的,分管分押使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

3、便于区别对待,更好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依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论是审前羁押期间,还是在判决后服刑期间,未成年人在学习时间、劳动时间、日常生活待遇等方面与成年犯都是不同的。如果未成年人与成年犯关押在一起,这些保护性规定在实施上就会有较大困难。分管分押是实现区别对待、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有效方法。

未成年犯的服刑地:管教所

少年犯管教所(以下简称:管教所)属于广泛意义上的监狱,是国家行刑机构设施的一种形式,它是针对青少年的特点而设立的。在中国,管教所管教依法被判处徒刑或拘役的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犯罪少年。少管所除有与监狱、劳动改造管教队基本相同的设置外,还要设置必要的教研机构,配备教师。

根据我国《监狱法》第七十五条,对未成年犯执行刑罚应当以教育改造为主。未成年犯的劳动,应当符合未成年人的特点,以学习文化和生产技能为主。监狱应当配合国家、社会、学校等教育机构,为未成年犯接受义务教育提供必要的条件。

根据少年犯的特点,在照顾他们生长发育的情况下,让他们从事轻微的劳动,采取诱导、关怀、鼓励、感化的方法,进行适合少年犯心理和生理特点的德、智、美、体的全面教育,促使他们思想转化,早日改造成为有利于社会的新人;并为他们将来升学、就业创造条件。

以李天一将要服刑的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为例:

少年犯进入管教所后,完全是军事化管理,一个星期就要把叠被子的基本功练好。刚刚进所的少年犯,要接受三个月的军训才能编入各个中队。

在服刑期间,李某某可以继续学业,而且只要家长会见手续齐全,不论上班还是下班,不论是工作日还是双休日,家长均可以顺利在管教所见到自己的孩子。少管所民警还将向家长发放警民联系卡,家长可随时打电话询问孩子的各种情况和问题。

服刑期间,未成年犯还可以定期获得青少年心理专家的辅导。

少年犯已满18周岁、余刑在2年以上的,应转送监狱、劳改队关押改造。

责任编辑:夏雪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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