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最年轻帅气校长”微笑受审 当庭翻供喊冤
来源:法制晚报
2014-12-17 16:48
昨日(12月16日)上午10点,南昌大学原校长周文斌涉嫌受贿、挪用公款案进入庭审第五天。检方出示了证人沈某某的证词,交代了周文斌赠予其投资房地产的850万元。而在庭审第一天时,周文斌就当庭表示与沈某某关系为情人,并称只知道对方在搞建设,坚称自己不知道对方为开发商。
周文斌微笑受审
当日的庭审过程中,检方出示了证人沈某某的证词,交代了周文斌赠予其投资投资房地产的850万元。而在前一天的庭审过程中,公诉人称周文斌受贿的2000多万赃款去向分三部分,占大头的为给女子沈某某投资房地产的850万元,和给男子秦某某用于投资科技公司、小型飞机的650万元。第二部分为给亲戚、供儿子留学等家庭开支;第三部分为给其他女性朋友的费用。
15日,在公诉方就周文斌的有罪供述举证质证过程中,检方出示证词指控,周文斌与陈(音)某、李(音)某、习(音)某某、徐(音)某、高(音)某共5人,存在“特殊”关系。提及此事,周文斌不停搓手,情绪激动,并称涉及个人隐私。
周文斌系“中国最帅最年轻”大学校长
周文斌曾被称“中国最帅最年轻”的大学校长,公开资料显示,周文斌是湖南衡阳人,1960年10月出生,曾任南昌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是江西省历史上最年轻的大学校长。履历显示,这一时期,周文斌负责并领导了该校新校区建设。
周文斌上任期内修建的南昌大学前湖校区巨型校门
2013年5月9日,周文斌就曾因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随后,江西省公安厅以涉嫌受贿罪为由,将周文斌刑拘。
2014年9月22日,南昌市人民检察院以受贿罪和挪用公款罪为由对周文斌提起公诉。
给情人850万元投资,600万元血本无归
昨日庭审现场,公诉人首先向法庭出示了与周文斌有情人关系的沈某某的证言,证实从2008年5月至2013年1月的4年多时间里,沈某某先后9次收到了周文斌在其家中和江苏商会等地给她用于投资的共850万元人民币。
根据沈某某的证言,直到2010年4月,周文斌第5次交给她累计共500万元的投资款时,沈某某才找到合适的投资对象,即江西三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木塑项目(音)。因为整个项目需要600万元的投资款,周文斌后来又给予沈某某100万元。“当时是我和江某(原三和公司股东)各占50%的股份,实际上600万元的投资款全是周文斌的。2011年5月,因三和公司管理不善,投进去的600万元全部没有了。”2011年9月到2012年6月,沈某又从周文斌处收到200万元用于投资小型飞机项目,并在期间注册了江西凯贝航天科技有限公司(音)。2013年1月,沈某收到周文斌给的最后一笔50万元的投资款。
3名情人证实曾获周文斌所赠财物
此外,周文斌的情人陈某向纪检部门退缴了周文斌所送的人民币15.8万元、2000美元和1600欧元,还有手机和iPad mini。在公诉人出示的证言中,周文斌的另2名情人李某某和徐某也分别证实,她们与周文斌交往过程中,收受了周文斌给的现金,其中李某某分3次收到了16万元,徐某收到了5万3千元。
随后,公诉人还出示了秦某某的证言,从2004年3月到2005年3月期间,秦某某先后收到周文斌分4次给的共650万元,用于投资东华锦城(东华苑)项目。
周妻将部分财物,交他人转移
2013年9月,周文斌的妻子吴某在得知周文斌被纪委调查后,为了不被办案人员发现家中所收财物,便将5万元左右的现金和一些零散的外币,以及8万元左右的购物卡、纪念金条等,用一个双肩包和一个拉链箱装好,转交给了许某(南昌大学前湖大厦经理)处理。之后,吴某再次将家中存放的7万元现金、几块瑞士手表和一些零散外币交给了许某。吴某从许某处得知,从她儿子出国后到周文斌出事前,周文斌陆续给了许某180万元人民币和1万元美金,让许某转交给儿子。此后,吴某代周文斌共退缴了192万多元。
公诉人中,有两位曾是昌大学生
昨日,在庭审现场四位公诉人中,有两位曾是南昌大学学生,而且还有公诉人并非南昌市检察院工作人员,因此辩护人要求相关公诉人进行回避。
随后,第一公诉人解释道:“根据有关法律,该情况不属于法律所规定的应当回避人员。另外,第二公诉人也是南昌大学毕业的学生,那么辩护人是没有了解到这一情况,还是选择性地要求公诉人回避?如果公诉人作为生活中的个人,我的心情确实复杂。复杂的心情是为什么呢?周文斌在2002年底上任,我2003年大学本科毕业。新进校园的学生都记得这句话,‘今日我以昌大为荣,明日昌大以我为荣’。而时至今日,所有昌大学子做何感想?被告人做何感想?7年的法律教育告诉我,在履行公务的时候不应当掺杂个人感情,我也可以做到在执法过程中不掺杂个人感情。”而对于第三公诉人应当回避的问题,第一公诉人称其符合法定的任职条件,可以出庭公诉。
庭审中为何无证人出庭作证?
在整个庭审过程当中,周文斌对公诉人所出示的证人证言提出种种质疑,要求审判长提取关键证人出庭作证。周文斌的辩护人也认为侦查员在取证期间存在问题,要求请出相关证人出庭作证。
对证人暂未出庭作证,审判长解释:“申请证人到庭作证是控辩双方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02条规定,在控诉一方举证后,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可以提请审判长通知证人到庭作证,或者出示证据,但该条并没有规定当控方宣读了证人的证言后,被告人立即可以申请该证人出庭。法庭会保证被告人申请证人到庭作证的权利,但享受权利要合时宜,要等待审判长宣布可以提供证据的时候再提出申请。”
自称江西最大经济类冤假错案
2014年12月9日,南昌大学原校长周文斌受贿、挪用公款案在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周文斌的代理律师朱明勇告诉记者,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后,周文斌当场否认了检察机关的大部分指控。他指出,学校二级机构送的钱属于学校相关部门发放的奖金和福利,不构成贿赂。他只承认曾收过10万港币和一块手表,检察院指控受贿两千多万绝大部分不存在。
此外,他还称,检察院所控挪用公款一事,是为了解决大学教职工的住房问题而依合同支付的购房预付款,这一行为让广大教职工集体受益,并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在资金到位后,他立即就将所借的钱悉数归还。
最后,周文斌说“这是江西省有史以来,最大的一起经济类的冤假错案。”
庭上自爆被查系苏荣报复
在12月10日的庭审现场,周文斌称,他之所以被调查,缘于原江西省委书记苏荣的报复行为。他说,在苏荣主政期间,曾引进了南昌中寰医院这一港资医院。然而,医院建成后却亏损严重。苏荣曾打电话给周文斌,要求周让南昌大学收购该医院。周与南昌大学附属医院沟通后,一致认为该医院难以经营,拒绝了苏荣的这一要求。
在调离江西的前一天,苏荣再次提出让周托管南昌中寰医院,周再次拒绝。随后,苏荣提出,让周自行辞去南昌大学校长职务,前往江西师范大学或江西财经大学担任党委书记。周文斌说可以辞去南昌大学党委书记一职,但希望留任校长一职,苏荣对此表示不满。
周文斌认为,他的这一系列举措可能得罪了苏荣。苏荣在调离江西前,要求江西纪委对周文斌启动调查。3月19日开始,本案行贿人陆续被抓。次日,苏荣不再兼任江西省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苏荣2013年上调担任全国政协副主席。2014年6月,中纪委网站发布消息,称苏荣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有罪供述缘于刑讯逼供?
在庭审现场,周文斌还称,江西省纪委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和法律手续的情况下,将他羁押了140天。期间,他遭到了刑讯逼供和威胁恐吓。
他说,自己曾被罚连续站立10天,不准睡觉,也不准坐下。长时间的站立让他的脚长满了水泡,两腿间出现大面积“渗水”现象。办案人员曾安排四名医生治疗,目前他的腿上仍留有水泡出水后形成的损伤痕迹。
他还说,纪委工作人员以抓他的家人为由要挟他做有罪供述,并对他不是党员的妻子实施“双规”,同时安排他从百叶窗中观看他的妻子被带走的场景。
在这样的情况下,周文斌承认了受贿的事实。他说,由于受贿行为并不存在,他的所有账号均无法查到赃款,纪委工作人员就让他供述称将贿金还给了相关行贿人。
庭审过程中,审判长称本案不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并数次打断周文斌的陈述,一度引起辩护人的当庭抗议。
(观察者网综合法制晚报、澎湃新闻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