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基层民警的知乎网友 为庆安枪击案涉事警察打分

来源:澎湃新闻

2015-05-15 15:10

昨天,央视公布了庆安枪击案的视频,但这并没有消除网友对此案的种种疑问。澎湃新闻特此邀请了知乎网友微尘,以一位基层民警的身份,回答网友的诸多不解与困惑。问题可谓五花八门:为何警察打致命部位?为何不先鸣枪示警?为何不使用手铐?为何不使用胡椒剂?知乎网友微尘从自身基层经验出发,一一回答网友的提问,甚至他还为警察在整个执法过程的各个环节打了分数!面对网友就当事警察近乎吹毛求疵般的要求,知乎网友微尘呼吁,致伤不致死只是美好愿景,凡事要考虑当时实际情况,警察毕竟不是机器人;事后来看这件事,他过程合法才是最重要的。本文经知乎网友微尘同意后发布。

观察者网摘编如下:

对于警察执法过程的疑问

网友@折返点 问:为什么打致命部位?该民警的水平如何?

网友@微尘 答:这个问题与“警察出任务为什么鸣笛开警灯”并列为出现频率最高的两个疑问,基本上只要有人被警察开枪击毙就会问一次。

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先自己评估一下。

我个人的枪械水平在全国近两百万的警察同僚中应该是能保证处于中流水平。

那么我的预判是什么呢?

我做不到在指定部位将子弹散布点控制在头部大小的范围。

说人话就是,我做不到指哪打哪。

事实上,近距离面对持械对象,能拔出枪就很难,国际通行的标准是推开对方,拉开距离之后再拔枪。

我曾经上过国内顶尖专家的一堂战术课,他说他曾经做过一个实验,让他手下的精英特警在一米的距离内拔枪射击目标靶的头部,成功者只有一人,那个人是拔枪后顶住头部射击的。

实战中近距离手枪想指哪打哪几乎不可能,尤其是对方持械的情况下。更何况本案是发生在候车室,如果没打中而跳弹伤及无辜那也很糟糕。

庆安枪击案当事警察李乐斌接受媒体采访

所以一般来说,开枪射击的部位多为容易击中的地方,即主躯干。

那为什么会打中心脏呢?

回答是无意,一般打中腹部的比较多,因为实弹射击有些人容易紧张可能会猛扣(受过系统射击训练的人都懂),枪口下压一点,打中下腹部较多。

我还是那句话,开枪杀人对开枪者也会造成严重的心理阴影,尤其是警察执行公务。

可能这人平时未必是高大全的包青天,可能过段时间网友会扒出他的其他不足之处,但对于这种后果非常直观的开枪击毙行为,我想我还是支持他并不是想要杀了他这个观点。

至于该民警的水平,以一百分算的话,开头反关节控制徐某是95分,很得体很到位。

使用防暴棍后被抢,这个有点不及格。

在对方抢夺棍后使用枪支震慑对方,60分,算不上最好的处置方法,但合乎法律。

开枪,80分。对方有明确的抢枪表示以及击打的动作,在这样人流密集的地方,夺枪威胁性相当大,大到足以开枪制止。另外徐某曾用防暴棍击打过民警头部,属于严重暴力抗法。

网友@老王 问:为什么警察第一时间不给他上手铐,叫支援,一起把他制服,还拿这么长的棍子打来打去?是不是憋着把他打死?

网友@微尘 答:首先我要纠正一点,警察不想将他致死,否则很早就可以开枪。

我也很喜欢阴谋论,但阴谋论也得着调儿不是?憋这么大劲儿就为击毙他,还是在大庭广众之下,这个推断实在有点不合理。

一开始徐某只是拦乘客,并没有其他行为,民警放了他之后他才正式冲突,这时候想上铐也没机会了。

网友@youxia 问:怎么只有一个警察,警察召集车站到人,把暴怒的人制服不行吗?

网友@微尘回 答:警察是想去叫人的,他跑回去执勤室就是想叫人,但无奈没有,所以只好拿根棍子出来。如果真想杀他,一开始就掏枪了,何必费力去拿棍子?

网友youxia 问:除了开枪,还有别的办法没有?

网友@微尘 答:开枪是武力升级最后的结果,警察从徒手到拿棍到掏枪,都没有制止住徐某,最后只能开枪了。

网友@2330285660 问:为什么不先鸣枪示警呢?

网友@微尘 答:室内空间,鸣枪会有跳弹,可能伤及路人。民警在拔枪后曾一直口头警告对方,徐某并没有听进去。

网友@未希 问:两个疑问:第一,从视频看,警察躲开了抛向自己的小女孩,为何不是接住?此时,小女孩身份是受害群众。第二,为何一人出警?在制服不了的情况下回警务室取警械,为何不在此时请求其他警察支援?如果,做到第二点,也许用不着开枪。开枪合法,但能处理的更好一些吗?

网友@微尘 答:警察手持长棍,没法接。

据他本人说他回去是找支援,结果没找到,觉得自己可以制服他才出去的,毕竟徐某当时声称有刀,又有攻击性,早点制服总是好的。

这世间没有完美的事情,警察处理亦是如此,你们一直问我有没有更好的结果,我摸着良心说,有,比如当时安检员如果过来帮忙或许就会好些。但这就跟我当年高考还能更努力,对喜欢的姑娘还能做得更好一样都是事后的意淫,凡事考虑当时情况,种种实际,真的很难说一定能做到最好,警察毕竟不是机器人,我们事后来看这件事,他过程合法才是最重要的。

网友@风过 问:我国法律法规有没有对警察开枪做出严格规定?在哪些情况下警察才可以毫不犹豫将嫌疑人击毙?哪些情况下只能击伤??

网友@微尘 答:制服不致伤,致伤不致死。这是世界上警察关于武力控制的美好愿景,可惜往往事与愿违。我在前面的回答说过了,实战近距离面对持械对象,指哪儿打哪儿几乎不可能。

您说的毫不犹豫的击毙一般是针对恐怖分子,这种一般直接爆头,而不是打躯干。

至于有没有明确规定击伤还是击毙,抱歉,这个真没有,就算有了,往往也很难保证。

网友@明之易之 问:你觉得用手铐效果如何?胡椒喷雾呢?

网友@微尘 答:手铐可以,但后期已经没有用手铐的机会,前期用手铐不为过,但不用大家更能理解。

胡椒喷剂对于徐某这种既精神亢奋又醉酒的人效果可能不大,另外,案发地是室内空间,又有群众,胡椒喷剂不太好。再者,缠斗中使用往往自己也会中招。

网友@2330285660 问:我还是觉得那位老兄虽然凶恶,但没有威胁到警察的生命,开枪将其打死有些过分,可以朝他四肢射击使他失去攻击能力,你觉得呢?

网友@微尘 答:徐某主观恶意大,建议去看视频,他先期就攻击过民警,且抛摔幼儿。他拿到棍子后更是持棍攻击民警头部,应该说是威胁到了警察生命的。

有关警察公信力的问题

网友@思诚 问:事发后,大家基本上一致性的质疑警察的执法问题,现在警察的公信力很低,你同意吗?

网友@微尘 答:当然,我十分同意,甚至如果我不是警察,我也会破口大骂。但我是警察,我就会从这个职业的角度谈一点感想。

公信力低,自身当然是有问题的,无风不起浪,更何况我们内部这个歪风还不小。

不过这个问题和医患纠纷一样,媒体同样也是有一定责任的。

再者,警察是执法,本质是暴力机关,如果别人没有换位思考,那他也是很难去理解这个行业的。

总的来说,原因很多,现象很明确,那就是警察叔叔在有些人心中已经半黑化了。在这里,还是要感谢相信警方的朋友,同时也感谢质疑的朋友,质疑是规范的催化剂。

网友@xnxnxn1973 问:您认为警用手枪威力够吗?我感觉这起事件暴露出警察配枪静止作用明显不足,不能一枪击倒嫌疑人,如果嫌疑人手里有枪或其他凶器还可能伤及无辜。

网友@微尘 答:他掏出的好像是64式手枪也可能是77式手枪,这两种都是比较普遍配的一种,个人觉得威力始终,至于停止能力,其实还好,总不能用上达姆弹吧。

网友@12340987问:你带枪吗,真有子弹吗?

网友@微尘回答:特殊任务会带,实弹。

但说实话,我怕带枪,出去一点不对劲我就扶着枪,怕人多丢了或被抢。枪太敏感了,即使我装了防抢的枪纲,心里也总是隐隐担心。内心底,我怕别人来抢不是因为怕我制服不了他,而是他抢枪我就必须对他采取措施,这时候的措施往往都比较激烈,这不是我想要的结果。

网友@5589774824问:下次警方公开证明的时候 不要发那种立场鲜明的图片视频 证据本身是没有立场的 只有那样的证据才能彰显公正的力量。

网友@微尘回答:你与我的想法一致,第一时间公关是非常重要的,对于政府,企事业单位,个人,这个道理通行。

网友@吴世农问:警察开枪之后,会有心理阴影吗?

网友@微尘 答:有,程度因人而异。

一般第一次杀人会呕吐(别问我为什么,我也不知道。)

国外警察会放你三个月假,给你安排心理辅导,确定心理没有异常了再回原岗位。

我国的话估计就是“老李你休息几天,喝点酒就没事了”有人问为什么啊,因为中国警察人太少,干的活儿却太杂。谁家的狗又叫了,谁家的夫妻又吵架了,谁家楼下的车又响了,谁家的下水道堵了,这些事儿都是警察管,即使不是,也先找警察,还有人车子没油或者想吃蛋炒饭都报警的。基层的民警一个人当好几个人用,外要出勤,内要做台账,真的很辛苦,但是没办法,人不够。

我以前听一个伯伯说他以前击毙土匪后好几个月连着噩梦。有些人击毙对方之后可能连枪都拿不起来,还是那句话,因人而异。不过我觉得没阴影的人最恐怖。

针对视频本身的困惑

网友@1266905570 问:大家都在要求整个视频的公布。到底有没有可能?

网友@微尘 答:想挑刺的人,就是让他穿越回当时看清楚整个事情,甚至闻到徐某身上的酒味,听到徐某抛摔女儿的声音,他还是会挑刺。

视频有什么不对,可以提,欢迎合理质疑,但请勿无故挑刺,这件事最好的愿景是到此为止。我们此刻更应关注的是庆安官场的腐败。

网友@zhourmraymond 问:有一些网友说,如果视频经过剪辑,那么您所说的武力升级过程和徐纯合暴力袭警的行为可能站不住脚。您怎么看这种说法?第二个问题,出自央视的类似报道已不止一次被网友吐槽为”舆论审判“,那么从实然和应然的两个层面来看,对徐纯合行为、李乐斌处置的评估应该又谁做出?

网友@微尘 答:武力升级是指在面对嫌疑人的时候,由于对方抗拒执法由口头升级到暴力,警察应对其抗法程度所升级自身武力的过程。这个和视频剪辑关系不大,徐某捣乱,警察徒手控制。徐某说捅死警察,民警准备拔枪(后放回)。徐某徒手攻击警察,抛摔幼儿,民警持棍攻击。徐某夺棍攻击民警,民警拔枪震慑警告,徐某仍然一意孤行,民警开枪。

这件事除非战术课堂上,法律和情理中都没有应然这么一个假设,只有实际怎么处理,是否符合法律程序。

如果发生在美国?

网友@newcommune 问:庆安枪响后,有人说,这事儿要是搁美国,警察早就开枪了。但是在美国,普通人可以拥有枪支,而中国枪支是严格管控的,因此美国警察面临的威胁也比中国警察多。您对这两个观点的看法如何?谢谢

网友@微尘 答:我赞同您的观点,不能简单类比。美国枪支合法化,不能用美国的标准来衡量中国。

责任编辑:冯雪
庆安枪击案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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