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车祸宝马车车速为195.2km/h 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来源:观察者网综合

2015-06-29 14:47

据南京广播电视集团(南京电视台)十八频道官方微博消息,据女死者家属称,警方已向他们公布了石杨路肇事宝马车在肇事时的车速为195.2km/h,至于当时为何将车开到如此之快,尚无定论。家属表示,不准备协商解决,走法律程序解决此事。


官方鉴定报告(图片来自南京电视台十八频道

另据@南京交警 微博消息,6月20日,南京一路口宝马车闯红灯多车相撞,经警方鉴定,车辆通过事发路口时行驶速度为195.2km/h。造成二人死亡、一人受伤、多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且事发后弃车逃逸。认定王季进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件回顾

南京警方事故通报:6月20日13时53分,我市秦淮区石杨路友谊河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宝马”轿车由西向东闯红灯通过路口,撞上由南向西左转行驶的“马自达”牌轿车,并撞上一辆正常行驶的公交车和一辆出租车。事故造成“马自达”轿车上司机及乘客死亡,被撞出租车驾驶人受伤。肇事驾驶人事发后离开现场,后被警方找回并控制,目前事故详情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车祸现场

肇事宝马车

被撞碎的马自达

责任编辑:张红日
南京 车祸 宝马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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