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16岁少年称扶老人被讹 多人称老人确实被撞
来源:郑州晚报
2015-09-17 09:00
这两天,“郑州16岁少年称扶老人被讹,遭索赔25万”的消息引来广泛关注,加上此前“安徽淮南师范学院大学生袁某扶摔倒老人称被讹,发微博‘寻找目击者’以证清白”的事情仍在发酵,让“扶不扶老人”再次成为热门话题。据郑州晚报17日报道,记者从郑州交巡警三大队了解到,民警的执法记录仪拍下了两段与事故相关的视频,多名市民称老人被超宽电动三轮车撞倒,警方认定这是一起交通事故,并非见义勇为。
以下为原报道:
“郑州16岁少年称扶老人被讹,遭索赔25万”引来广泛关注,当事人亲属求助媒体征集现场目击证人还原事发经过,而遇到老人摔倒会不会扶的话题也被再度提及。
昨日,记者从郑州交巡警三大队了解到,民警的执法记录仪拍下了两段与事故相关的视频,多名市民称老人被超宽电动三轮车撞倒,警方认定这是一起交通事故,并非见义勇为。
小李讲述事情经过 报道截图
王老太太家收到法院传票 报道截图
事件 16岁少年收到法院传票
近日,郑州王老太太家收到一张来自二七区人民法院的传票,传票显示王老太太16岁的孙子卷入了一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老太太求助媒体后,此事到底是肇事撞人还是学雷锋遭讹诈,引来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也让当事双方陷入了舆论的漩涡。
当事人小李称,今年1月26日下午,他骑着自行车沿庆丰街正常行驶,突然听到后面一声响,他并不清楚老太太因何摔倒,但出于好心将车停在了一旁,之后他上前询问老人情况,并拨打120提供帮助。
事情发生后,双方家属赶到了医院,而一场关于到底是老人自己不慎摔倒,还是被小李撞倒受伤的争执就此展开。
小李的母亲表示,老人的家属到医院后,一口咬定是小李撞倒了老人,进而向其索要医药费、赔偿费等费用,她并未答应对方一万元的索赔要求,也未与对方进行联系。
小李家人表示,小李还只是个未成年人,本以为是做一件好事,没想到反而发展成现在的局面,这也对孩子的身心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警方 这是一起交通事故,并非见义勇为
昨日,郑州晚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交巡警三大队,警方拍下的现场证据显示多名市民指称老人确实是被撞倒,民警称“警方有证据认定这是一起交通事故,并非见义勇为”。
事发当日为周一非节假日,警方对小李高中生的身份进行调查,发现小李目前已经辍学打工,其驾驶的是一辆载货的电动三轮车,而非自行车。
民警表示,执法记录仪拍下两段视频,第一段视频显示七八名市民在事故现场确认老人确实被撞倒或带倒,此时小伙因要将货物送至一家灯饰广场已不在现场。
“现场人员几乎全部作证说老人是被撞倒的,七八个人都说是让三轮车撞倒的,开始有一个说可能不是撞的,后来也说是撞的了。”民警说,现场市民称少年所骑的载货电动三轮车超宽,超过老人的自行车时将老人撞倒或带倒在地。
民警说,事故发生地为机非混行道路,小李所骑的载货电动三轮车货物超宽,该类车辆在警方打击处理的范围之内。
不认可事故认定需要自己举证
三大队民警拍下的第二段视频的地点转至老人被送进的医院。
民警告诉记者,小李在母亲的陪伴下来到医院,当事双方就老人受伤的原因有过争论,老人称出事后曾在地上朝小李喊“撞了人,不能不管就跑”,并称小李从左侧超车时将其带倒在地。
民警按照程序询问当事人,确定事故责任,并要求当事人签字确认,小李在《简易事故认定书》上签字时其母亲在场,并不存在“忽悠”未成年人的情节。
他提醒,年满16周岁的公民已经参加工作,并且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则在民法上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享有成年人同等的民事权利,并独立承担其民事活动的法律责任。
“小李和家人现在不认同签字内容,那他就需要进行举证,他征集目击证人的行为没有错。”民警表示,《简易事故认定书》不能复核,双方签字确认后可以进行协商,如果不认同认定内容则需要进行举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纠纷问题。
记者连线 小李的姥姥:我孙子是好心扶人
昨晚7点25分,记者拨通了小李70多岁姥姥的电话。
“咱是好心救她的,哪想到弄成这了。”说起这件事,姥姥连连表示“不理解”。
到底是谁撞了老太太?姥姥说,当时孙子也问老太太了,“老太太对我孙子说,她也不知道是谁撞着她了,也没看见人家长得啥样子。”
对于对方现在提出索要25万元的赔偿费时,姥姥叹着气说,她的孙子还是太小了,头脑太简单了,没考虑那么多,只想着扶老太太起来。
记者试图联系原告老太太一方,希望她也出来说说当时的事发经过到底是怎样的,但多方联系未能如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