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虐童案开审 被告人:我没犯罪 打是出于教育目的

来源:南京浦口法院官微

2015-09-28 11:41

今天上午,备受社会关注的南京虐童案在南京浦口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征琴涉嫌故意伤害罪。李征琴当庭表示没有犯罪,并认为打得不重,“不可能构成轻伤”,称打孩子是出于教育的目的。

庭审现场

检方在起诉书中指控:20136月,李某与其丈夫通过安徽省来安县民政局办理了收养小宝的手续,并将其带回南京家中抚养。今年331日晚,李某认为小宝考试作弊、未完成课外阅读作业且说谎,在家中先后使用抓痒耙、跳绳对小宝进行抽打。后经南京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小宝的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一级的严重后果。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征琴犯故意伤害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对被告人李征琴提起公诉,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建议对其从宽处罚。

对此,李征琴表示:“我没有犯罪。对指控我故意伤害罪很有异议。我对那天晚上打宝宝是认可的,但没有打得那么重,也不可能构成轻伤。宝宝当时不听话,撒谎,我改了3年都没有改掉他撒谎的毛病,我担心他以后会学坏,他平时会抄别人的作业,我很着急,我是想把他教好。宝宝到我家3年了,恶习都没有改掉,我想打他一下,改一下他的恶习,我是出于教育的目的,我已经改了很久的,我心里不是想伤害人。”


责任编辑:王杨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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