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宝强家人车祸事件续:肇事者已被刑拘 王宝强为“爆粗口”道歉

来源:观察者网综合

2015-12-15 08:54

12月13日晚间,影星王宝强发微博称自己家人遭遇车祸身亡,斥责肇事者酒后驾车逃逸,截至14日下午3时许,该微博评论条数已突破十万。14日晚间,新京报记者从河北省邢台市南和县委宣传部获悉,案件发生于12月1日晚6时许,肇事嫌疑人谢某已于12月4日投案自首,该案已被转为刑事案件侦查。14日,王宝强发微博,为此前自己情绪失控向公众道歉。

14日下午4时左右,王宝强出现在南和县交警大队。

据南和县交警大队消息,该事故发生于12月1日下午6时许,南和县“122”指挥中心接到受害人家属王某永电话报案,称在兰营村口一辆白色轿车撞倒了一辆电动自行车,后轿车逃逸,人受伤。接到报案后,民警赶赴现场,展开施救,将伤者送往医院抢救,同时展开勘查。

新京报记者从南和县委宣传部获悉,该案发生后,当地交警队立即启动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应急预案,成立专案组,连夜调取了事故现场周围的监控视频,经排查初步确定肇事车辆为白色小型轿车,随后,专案组不间断地以事故案发地为中心对附近村镇的同型号、同颜色的小型轿车进行摸排。

工作人员称,12月2日下午6时,办案民警发现南和县贾宋镇刘营村朱某豪的冀ET55**白色轿车有重大嫌疑,当晚侦破组民警与贾宋镇派出所民警一同赶到该车所有人朱某豪家,将已修复的肇事嫌疑车查获,肇事嫌疑人司机谢某逃逸。

南和县交警大队介绍,事件发生后,南和县交警大队成立抓捕小组,对交通肇事嫌疑人谢某展开了抓捕行动,同时对其亲属开展政策宣讲劝其投案自首。肇事者谢某于12月4日前来交警大队投案自首。经询问,谢某对其驾驶冀ET55**小型轿车将一骑电动自行车人撞倒后驾车逃离现场的事实供认不讳,同日谢某被行政拘留。

14日下午4时许,南和县一消息人士告诉新京报记者,王宝强出入当地交警大队,向交警部门咨询了案件的处理情况。

新京报记者此前获悉,交通事故受害人霍某系王宝强堂弟的妻子,12月6日经抢救无效死亡。

据当地宣传部门消息,12月7日,此案转为刑事案件侦查,肇事嫌疑人谢某被刑事拘留,目前该案仍在依法按程序办理中。肇事车所有人朱某豪的处理情况尚未披露。

12月13日晚,王宝强通过个人微博发声称自己家人遭遇车祸身亡,斥责肇事者酒后驾车逃逸,“把人撞死了还逃跑,不知道给去世的家人留下多大的伤痛。”

该微博中,王宝强情绪激动,并爆出“粗口”。

王宝强微博截图

此事随即在网络上引发颇多关注,一方面,网民们对于肇事逃逸者进行了指责,而对于王宝强的过激言语,评论则分成两个阵营,赞成者认为明星也是人,遭遇如此不测,对肇事者出离愤怒实属人之常情;反对者认为无论如何明星属于公众人物,应当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王宝强此次的表现缺乏对自己的要求。

14日晚,微博上还曝出一段王宝强针对此事接受采访的视频,视频中王宝强的情绪十分激动称,“我相信中国法律会给我们一个公平的交待。家里人这方面的事情都不会处理,一直在这拖着。他们欺负我们家都是老实人,也不能这么欺负人。”

王宝强十分愤怒的表示肇事者曾扬言:“撞人没关系,小事儿,我找点关系就能解决。”王宝强表示一定要把这样的人揪出来,“撞死人是小事儿吗?把你家人全撞了是小事儿吗? 逼得我真是忍无可忍。做错了还不过来承认,也不知道面对安抚一下受伤害的家属,自己就逃跑,还找关系。”

王宝强在12月14日晚,通过微博进行了回应,他发表声明表示,车祸中被撞的是他的弟妹,抢救无效后死亡,肇事者共3人,其中一人已投案,剩下两人举家逃逸。

“我得知消息时非常震惊,难以想象亲人就这样突然离开我们。同时也对肇事者至今仍在逃逸感到愤怒,希望能早日绳之于法。昨天(12月13日)我发了一条微博,情绪非常失控,作为一个公众人物不该如此,我在这跟大家道歉。希望大家也能理解我的悲伤和无助。”王宝强在微博中称,“命运无常,此时此刻的我只想陪伴家人。这起意外也提醒我要好好珍惜当下,与大家共勉。同时也呼吁所有司机朋友,能有起码的社会责任感,你可以逃,但永远逃不过你的良心!”

31岁的王宝强出生于河北邢台南和县,6岁开始习武,8岁入嵩山少林寺,2003年主演电影《盲井》获金马奖最佳新人奖等奖项。

2004年,王宝强出演《天下无贼》中的“傻根”引起关注。2008年,王宝强凭借《士兵突击》里的许三多形象走红。此后,王宝强还出演过《我的兄弟叫顺溜》、《人在囧途》等影视剧,最终成为知名演员。

责任编辑:宙斯
王宝强 车祸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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