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同性恋者结婚遭拒 起诉民政局获法院受理

来源:中新社

2016-01-06 10:15

1月5日,长沙同性恋人士孙文林诉芙蓉区民政局不受理其与同性伴侣婚姻登记一案,终于收到了法院的立案受理通知。

据中新社1月5日报道,湖南长沙市民孙文林(化名)和他的同性恋“男友”5日收到了该市芙蓉区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由于中国尚无同性恋者成功登记为合法夫妻的案例,孙文林起诉民政局要求登记结婚,或为“同性恋婚姻维权第一案”。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孙文林今年26岁,是一名同性恋者,“男友”胡某36岁,两人认识1年多,相处融洽。


孙文林(左)和他的“男友”

短发、白净、清秀,这是孙文林给人的第一印象。孙说,14岁时,他便发现自己有同性恋倾向。当他将这一情况告诉家人时,遭到了家人的白眼。

这与当前社会上一些公开举办结婚仪式的同性恋者遭遇相似——到达现场祝福的亲友,只有寥寥数人。

“这些年,我一直在努力用各种方法说服父母。”孙文林说,而今,家人观念发生改变,已经慢慢能接受了。


2015年12月22日,湖南省长沙市,坐在沙发上的孙文麟(化名,右)与男朋友手牵手接受记者拍摄。澎湃新闻图

获悉儿子准备与“男友”结婚的消息后,孙文林的妈妈说:“不管社会上如何来歧视我的儿子是同性恋,我都会坚定地站在儿子这边。”

不过,孙文林的“同性婚姻梦”还是被挡在了门外。

2015年6月23日是孙文林和男朋友相恋一周年的纪念日。两人决定要在这一天结为配偶。于是,他们来到长沙市芙蓉区民政局,告诉工作人员他们要登记结婚。

但民政局的工作人员以中国《婚姻法》里规定的“只有一男一女才能结婚”为由,拒绝了他们结婚的申请。

芙蓉区民政局一位负责人受访时认为,他们已经知道孙文林起诉的事,但法律规定只能异性结婚,他们是依法行政。

近年来,一些社会学专家一直在呼吁实现同性恋婚姻的合法化,但现阶段中国并不允许同性登记结婚。这也使得同性恋问题背后涉及到法律、道德和伦理问题,支持者与反对者的观点长期对立存在。

“非常感谢所有认识与不认识的家人及朋友们。我们继续前进。”收到法院的立案通知书后,孙文林在微信里写下了自己的感言。 (中新社记者 李俊杰)

责任编辑:张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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