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鹤山暂停向两套房居民家庭发放商业房贷

来源:观察者网

2017-04-27 15:55

【观察者网综合】广东省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27日发布《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通知》指出,居民家庭在我市无住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的,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居民家庭在我市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或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贷款已结清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居民家庭在我市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贷款未结清的,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对在我市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通知》强调,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虚假装修、虚高装修等方式变相提高房屋销售价格,否则将暂停有关项目的网签并责令整改。项目房价备案后,6个月内不得申请调整。

《通知》提出,根据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适时调整住宅用地供应规模、结构和时序,对新建商品住房消化周期为6个月以下时,增加土地供地,并加快供地节奏,盘活存量土地的开发。消化周期较长时,减少土地供地。坚决防止出现区域性总价、土地或楼面单价新高等情况,严防高价地扰乱市场预期。

《通知》截图

责任编辑:于文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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