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奸杀11人白银案嫌犯:第二次作案就不怕了,预感早晚被抓

来源:观察者网综合

2017-05-09 11:01

“白银连环杀人案”的刑事案件曾被列为建国后十大悬案之一,今年4月甘肃白银市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高承勇提起公诉后,依照法律程序,“白银连环奸杀人案”将在这个月开庭审理。

这个曾经让人惧怕的白银“杀人恶魔”,究竟抱以怎样的心态犯下累累血案?开庭后,法院对整个案件又将以什么方式进行审理?据新京报5月8日报道,该报对高承勇的律师朱军爱进行了采访,人们或许可以从这里找到一些答案。

高承勇被捕

高承勇,白银疑案嫌疑人。由于针对女性的杀害手段极度残忍,媒体将其描述为“杀人恶魔”。2016年8月26日,警方在白银市工业学校一小卖部内将其抓获。经初步审讯,犯罪嫌疑人高承勇对其在1988年5月至2002年2月间实施强奸杀人作案11起,杀死11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朱爱军,甘肃仁泽律师事务所律师,也是白银市律协分管刑事专业的副会长,是司法机关为高承勇指定的辩护律师。去年九月,朱爱军曾在看守所内与高承勇有过一次深谈。

他表示,在那次会谈中,高承勇对整个犯罪起诉全部认可,而公安审查过程总也未出现侵犯隐私和人权,以及诱供和刑讯逼供的行为。

而对于自己犯下的十余起杀人案,高承勇则表现得非常平静。没有后悔、没有歉疚,甚至没有什么情绪波动。只是在提及被害人中年龄最小的8岁小女孩时,高承勇说自己做完案感觉渴得厉害,喝了一整杯的水,其他的案子都没有(这种情况)。

公安部公布的嫌犯模拟画像

他称,自己做第一起案子确实害怕过,但第二起以后就不害怕了,感觉自己被抓是早晚的事,但没想到会这么长时间。对于自己的未来,他认为自己肯定是死刑。高承勇还坦言自己是个恶人,比较疯狂——这也是他唯一一次对此自做出评价。

朱爱军表示,因涉及民事赔偿的问题,高承勇称自己愿意赔偿,但是没有这个能力(赔钱),愿意用器官捐赠。

当谈及自己的家庭时,高承勇还表示自己只让家里送了点衣服,自己做的事和家庭无关,希望不要影响孩子。另一方面,在与高承勇家庭接触期间,朱爱军表示对方较为抗拒谈论案情,并称这一事件对其打击较大。

律师朱爱军表示,案件到法院之后一般是一个月左右开庭,但法院可能根据案件的难易程度延期开庭。朱爱军还称,自己的辩护将会针对证据材料的审查,以确定证据是否充分,是否存在疑点,以排除其他的可能性。他表示,这样做是为了防止类似呼格吉勒图案、聂树斌案这样的冤假错案再次出现。

除此之外,朱爱军还表示对于此次辩护,自己压力也很大。一些人甚至身边的朋友都不理解为何要为“杀人魔”说话,但是他认为,任何一个人未经法庭审判之前,都应该假定他是无罪的。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控辩平衡,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

嫌疑人高承勇身份信息照片

【案情回顾】

1988年至2002年的14年间,在中国甘肃省白银市有9名女性惨遭入室杀害的案件,部分受害人曾遭受性侵害。凶手专挑年轻女性下手,作案手段残忍,极具隐蔽性,造成巨大的社会恐慌。2001年,该案被公安部列为督办案件,2004年,白银市警方向外界公布详细案情,并悬赏20万人民币,希望能够取得线索,但一直未获突破性进展。

报道截图

2016年3月,公安部将该案列为重点督办疑难命案积案之一,对案件展开新一轮的侦破工作。公安部工作组先后4次带领刑侦专家赴白银市、包头市指导案件侦破,确定了利用新科技手段对原有生物物证再利用的主攻方向。

被抓的小卖部

2016年8月26日,高承勇在白银市一小卖部被警方抓获。经初步审讯,犯罪嫌疑人高承勇对其在1988年5月至2002年2月间实施强奸杀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表示实际作案11起,杀死11人。至此,历时28年的这起系列强奸杀人案件成功告破。

白银市警方有关负责人表示,DNA和指纹成为案件告破的两大“杀手锏”。DNA新科技手段的应用,大大缩小了侦查范围,快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指纹技术的应用对案件的侦破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位负责人介绍,该案侦查历史之久、排查范围之广、积累数据之大、案件整体投入人员之多,都创了白银警方的历史之最。

4月24日,甘肃省白银市人民检察院对社会关注的“白银系列奸杀案”,以被告人高承勇涉嫌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及侮辱尸体罪依法向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白银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定:1988年5月至2002年2月间,被告人高承勇在甘肃省白银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以尾随、入室作案等方式,实施故意杀人、强奸、抢劫及侮辱、故意毁坏尸体犯罪,共致使11名女性被害人死亡。

据悉,高承勇被抓后,一直保持着冷静的姿态。在从警多年的王洋(化名)的职业经验里,嫌疑人被放到“铁凳子”上时,第一反应往往或是抵赖,或是答非所问。

从没有哪个犯罪嫌疑人,像高承勇这样,如此冷静地谈论起如何杀人、逃跑。

审讯室里,王洋等警察看到,高承勇脸上毫无波澜,语气也少有起伏。竹筒倒豆子似的,问什么,他就说什么。

他事无巨细地回忆每一起案件的细节,至今未表露对死者及其家属的歉意。

审讯高承勇的警察们,从震惊、气愤,到逐渐习惯他的说话方式,花了较长时间。“你想象不到他那种冷静,平静得令人害怕。人过分冷静,其实已经是一种机械性的麻木,纯粹是杀人取乐。”

高承勇14年间制造的9起奸杀案:

第一起案件:1988年的5月26日下午5点多,白银市23岁的女职工白某被害于白银区的家中;

第二起案件:1994年7月27日下午2点50分左右,白银市供电局19岁的员工石某在其宿舍遇害;

第三起案件:1998年1月16日下午4点多,白银区胜利街29岁的女青年杨某在家中遇害;

第四起案件:1998年1月19日下午5点45分左右,家住白银区水川路的27岁女青年邓某在家中遇害;

第五起案件:1998年7月30日下午6点多,白银供电局职工曾某8岁的女儿苗苗(化名)在家中遇害;

第六起案件:1998年11月30日上午11点左右,白银某公司女青年崔某在白银区东山路的家中被杀害;

第七起案件:2000年11月20日上午11点多,白银棉纺厂28岁的女工罗某在家中被杀害;

第八起案件:2001年5月22日上午9点左右,白银区妇幼保健站28岁女护士张某在其水川路的家中被害;

第九起案件:2002年2月9日,25岁的女子朱某在白银区一宾馆客房内被害。

责任编辑:王佳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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