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上观网|每分钟约有一人心脏性猝死 AED普及率使用率皆低
来源:观察者网
2017-09-01 21:02
【观察者网 文/张雅琦】今天的观察者网报道了浙江一名26岁的男子在夜跑时突然心跳骤停倒地,经现场5名在健身的医务人员抢救并送医院救治,当晚脱离生命危险的新闻。
这位小伙子有幸能得到专业医护人员的救助,但总有人没那么幸运。
仅八月份,观网就报道了数则由于心脏问题猝死的新闻,但这也只是冰山一角。
经小编查证,这位同学的数据来自于《中国心血管病报告2015》。“每分钟约有1人发生心脏性猝死。”的数字令人震惊。
在强调健康生活的同时,针对猝死展开急救,也是挽救生命的有效方式。
中华预防医学会副会长、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心血管病研究所所长胡大一在接受央视《焦点访谈》的采访时表示,急救心源性猝死的最有效办法就是及时用除颤仪除颤:“对这种快速导致猝死,极快又不规律的心室颤动,那就用直流电击。直流电让整个无序快速蠕动的心脏停止,重新给心脏正常指挥,指挥心脏运作就起死回生了。”
除颤仪非常有效,但是急救心源性猝死却只有“黄金4分钟”。这就是说,人一旦心脏骤停,无呼吸、无脉搏的情况下,大脑血液里的氧气只能维持4分钟。如果能在4分钟内除颤,患者生存率可达50%,但如果时间延迟,抢救成功率就会大幅下降。4分钟内没有急救措施,即使病人存活下来,也极有可能造成脑死亡。
图片来源:中新网
但是由于交通状况等因素,急救车一般在4分钟内很难到达现场。那如何抢在“黄金4分钟”之内进行除颤?
有一个方法——自动体外除颤器(AED)。
自动除颤器会自动侦测病人的心跳,在15到20秒内判断是否需要电击。如果心脏已完全停止或正常跳动,电击功能就不会启动。所以,即使是非专业人员稍加培训也可以对其进行操作。
AED那么有效,中国现在装了多少?
2006年前后,我国公共场所开始配置AED。目前,北京、上海两地有记录的AED将近2000台。大连、杭州、南京、海口、深圳等少数城市的公共场所配有少量AED。
2017年2月上海轨交陆家嘴站、世纪大道站及龙阳路站内均出现了标注为“AED”(自动体外除颤仪)的红色透明急救箱。@视觉中国
与其他国家进行对比,上世纪九十年代,美国开始安置AED,目前美国平均每10万人配备317台AED;日本于2004年开始推广和安装,平均每10万人约有234.8台。
日本公共场所配备的AED 图片来源:网易论坛
地图上检索到的日本配备了AED的地点
以我国的人口基数而言,目前的几千台AED是远远满足不了急救需求的。
更何况,即使是配备了AED的公共场所,其使用率也几乎为零。
据澎湃新闻网报道,2014年底杭州装了15台AED,到了2016年,一次都没有用过。
据央广网报道,2015年8月,解放军301医院脊柱外科主任张永刚在北京首都机场因心脏骤停死亡,而首都机场安装的AED虽然近在咫尺,却成了摆设,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明明装了,为什么不用呢?
别忘了,即使AED有“傻瓜电击器”的别称,但非专业人士使用也是要“稍加培训”的。
我国2011年至2015年,红十字会系统应急救护培训普及率仅有1.5%左右,参加过AED使用培训的人就更少了。
经过培训就能使用AED救人吗?
并不一定。
目前,AED在我国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根据相关管理规定,使用者必须是专业的医疗人员。
不过,考虑到AED的特殊性,各地已经出台相关规定为其“松绑”。
例如,《上海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规定,在配置有自动体外除颤仪等急救器械的场所,经过培训的人员可以使用自动体外除颤仪等急救器械进行紧急现场救护。即使没有医疗执业证,只要认为自己有技能可以操作AED,也可以开展救助。
除了需要大力普及急救护培训,中国推广AED还有什么困难呢?
救人却要担责任赔钱可能是原因之一。
2017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的《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四条明确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一条款将于2017年10月1日生效。
即使在法律层面上“好人法”能打消了一些人的顾虑,但整个社会的心态也需要慢慢地调整,急救知识的普及也需要一段时间。总而言之,“不敢救”,“不会救”的改变任重而道远。而作为个人,你愿意接受相关培训,在需要的情况下使用AED救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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