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乎用户称带300万去日本让江歌案疑犯陈世峰从轻判刑,结果被光速打脸......

来源:观察者网

2017-11-15 00:25

近日,留日女学生江歌被害案持续发酵,引发网络舆论对人性的讨论。

日本虽然有死刑,但实际执行死刑的案件非常少。案发364天后,2017年11月11日,江歌的母亲江秋莲和志愿者在日本东京池袋发起请愿,希望日本司法系统对陈世锋判处并“落实”死刑。

在人们关注江歌被害案能否得到公正审判的同时,居然有网民编故事蹭热点,消费这场悲剧,并一度取得惊人炒作效果。

11月13日,一位名为@末莫陌 的网民在知乎答案里自称“动用了父亲的政府内关系”的“官二代”,文章侮辱被害人江歌母亲,声称江歌妈妈侵害他人隐私权,要拿300万元去日本给杀人犯陈世锋免死,甚至还要通过“日本地方法院和地方议员”来达到目的。

回答发出后,引发网友激烈声讨。结果,今天@末莫陌 清空了账号,随后以网名@用户不存在 写《认罪书》出来道歉,称自己犯了错。自己只是一个普通学生,并没有什么地位崇高的家人和数以亿计的财富。值得注意的是,在其身份和错误百出的答案被戳穿之前,网络舆论已被引爆,而后续的辟谣和道歉引发的热议更是几乎压倒了案件本身。

被害人江歌为保护好友刘鑫不幸被凶手陈世锋杀害。江歌死后,先江歌一步进门得以幸存的刘鑫并没有参加葬礼,也迟迟没有面对江歌的母亲江秋莲,甚至在网上双方发生隔空冲突。悲痛欲绝的江秋莲在网上公开了刘鑫的全部个人信息,引发了大规模对刘鑫的谴责以及人肉骚扰。在江歌死后294天,江歌母亲终于见到刘鑫,两人相谈许久,最终刘鑫没有得到江歌母亲的谅解。

知乎网民叫@末莫陌 在回答“如何看待刘鑫与江歌母亲的对话?”提问时,先以亮出两个事例带节奏。“动用关系替高中生解决投诉学校违章补课被报复事情”“不惜用手段使因孩子生病而偷公款的清洁工入刑”来证明自己“喜欢守法人,厌恶所有违法人”。

随后以一番“义正言辞”的口吻陈述自己的行为准则,称自己会用合法的手段为自己行动动手。

该网友@受害人江歌的母亲,称其擅自发布他人隐私,从而煽动一群键盘违法者助长其行为。并称“将定一张赴日机票,拜托与家族有利益往来的日本议员负责陈世峰案,并无视死刑请愿书,使其获得最轻处罚。”最后称此过程仅需300万人民币运作,以此惩戒江歌妈妈。

还称“既然江歌妈妈先不仁,我支持刘鑫也不义。这个你‘曝光我,我就不作证的做法深得我心。’

@末莫陌称,自己愿意出300万元运作这些事,“为了不让违法分子逍遥法外。

法律只关心惩罚违法的人,而不关心被害者的死活。我既然自诩为‘替法行道的骑士’,自然要按照法律的原则办事。

也不知道“法律”得知这番话语后会不会“懊恼”,居然有人如此曲解自己的意思。

文章还引用了毛主席的名言“打得一拳开,免得百拳来”,称“如果江歌妈妈的违法行为得不到追求,以后难免还会类似的情况出现。所有我只能杀一儆百,震慑一下那些准备效仿他的人。

此举引发网友排山倒海的批评之声。

顶不住压力的@末莫陌 清空了这个账号,随后用网名@用户不存在 进行道歉,发文《我的认罪信》,请求网友原谅。

文章称,“这封认罪书,更多地只想表明自己的态度。至于曾经的文字所造成的结果,我恐怕是没办法弥补了。

并在文章最后表明“自己只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学生,并没有什么地位崇高的家人和数以亿计的财富。

文章得到了14个赞,大多数网友并不买账:

随后,@用户不存在 又发了一篇文章《对前述认罪信的补充解释》。

大致意思是这样:(摘录部分)

虽然虚假身份被戳穿,虽然此用户此前的高调宣言被证明是假的。但这封道歉信却颇有几分真实性,可以让我们一窥部分当代大学生的思想变化规律。

首先,再次道歉,并说明自己的真实家境。

文中称,“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学生,并没有什么地位崇高的家人和数以亿计的财富。

我们真的只是字面意义上的普通人家。

放到人群里之后完全看不出来的那种。

所以,请原谅我的偶发性精神病吧。”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越来越觉得自卑。我没有足够好的家境,足够好的学校,还有足够好的个人能力。每当我看到他人的成功的时候,都感觉他人的光辉在映照着自己的弱小。

某一天,我看到了一个问题,大意是“为什么警察总是破不了小偷小摸的案子?”我原本想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回应:因为我国警力配备不足,所以只能集中力量办大事。可是鬼使神差地,我突然敲下了一篇答案,大意为:当然是因为你们地位低下啊~我爸爸只是丢了个手机,就连带破获了一个扒窃团伙,因为他是市委副书记。

我紧张地看着答案里的评论,结果让我很满意:几乎每个人都在一边痛骂司法不公,一边羡慕嫉妒恨地嘲讽我。这是我已经度过的整个人生里,第一次有人嫉妒我。”

“早年的知乎答案,大力推行反对“我穷我有理”(注:指部分穷人利用自身的地位低下,肆意破坏法律的行为)的三观,谴责了许多极端狗粉和阻碍警察解救被拐卖妇女的村民。

我相信那些答主之所以写下这些文章,归根结底是为了促进社会和谐,而不是为了歧视穷人。作为一个曾经有过类似思想的穷人,我深受教育。然而我没想到的是,我的思想被矫枉过正了:

……之后的我,虽然依然还会偶尔对弱势群体进行法律方面的帮助,但那已经不是为了行善,而是为了享受被当作救世主的满足感。”

“除了优越感以外,我不顾一切地发言支持刘鑫,还有一个原因。

因为这种人人喊打的欺凌,我自己也遭受过。”(完)

结果获得的赞同数达到231个。有网友表示,态度挺好,请大家放过他。

也有网友认为这是一个教训。

责任编辑:奕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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