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狗人被狗主人开车撞死 律师:狗主人或担刑责

来源:法制晚报

2018-01-17 10:53

据法制晚报17日报道,1月15日下午三点左右,在扬州新坝吴桥加油站附近,一名疑似偷狗的男子被面包车撞倒身亡。

本文图片均自:法制晚报

据事发视频显示,一辆面包车撞上了一名骑着摩托车的男子,男子被撞到路边店铺的玻璃上,当场没有了生命体征。据当地知情人士透露,当天下午,一名骑摩托车男子在扬州广陵区李典镇长生村偷狗时被狗主人发现,狗主人要求其将狗放下,但男子并未收手,反而威胁狗主人说“你敢追,我就拿针毒你”,随后驾车扬长而去,狗主人马上驾驶面包车追了上去,接下来悲剧的一幕发生了,狗主人将偷狗贼撞死。现场在摩托车上,还有死狗、弓弩和毒镖等物。

1月16日下午,记者联系当地公安部门,经确认的确发生此事,但具体情况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有部分网友对此表示,“偷狗贼这是罪有应得,应该从轻处罚狗主人”。对此记者咨询了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的白小强律师,白律师认为,从目前了解的情况看,狗主人在主观上并没有蓄意杀人的意图,可以定性为过失致人死亡罪,我国法律规定,过失致人死亡情节较轻的将予以三年以内有期徒刑;较重的则将面临三到七年的有期徒刑;狗主人很有可能会受到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和10万元左右的赔偿。

而针对网友提出的偷狗是否会被处罚的问题,白律师表示,目前我国并未有针对宠物的专门法律,所以偷狗只能被定性为偷盗罪,而普通的狗被偷只会做些许罚款处罚。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 记者王荣辉)

责任编辑:赵雯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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