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要求“今后每个快递都要送货上门”!有快递员回应:搞笑

来源:微信公号“江苏新闻广播”

2018-05-04 16:56

收快递已经成为老百姓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据微信公号“江苏新闻广播”4日消息,《快递暂行条例》5月1日正式实施,针对此前有消费者反映快递员不愿意送货上门的问题,条例明确规定,快递员拒绝送货上门属于违规。

理论上,今后每个快递,客户都可以要求送货上门。然而,不少快递公司和快递员却大吐苦水,认为这样的要求实在难以办到,许多消费者也担心,规定只谈该怎么做,却只字未提处罚措施,很可能沦为一纸空文。


《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

然而现状是,许多快递员常常不提前告知收件人,便直接将快递放入快递箱,收件人收到快递箱自动发出的短信时,一来,快递已经进了箱子,二来,快递员也已经走远,哪里还谈得上什么送货上门。

这样的投递方式虽然方便快捷,却也造成了不少问题。

南京市民陆女士:“之前有一次买日本油豆腐,需要冰冻,但是他(快递员)直接给放柜子里了,到晚上回去拿就直接化了,天气那么热,东西应该已经不能吃了。”

镇江市民顾先生前阵子寄出了一部iphoneX给深圳厂家维修,可因为快递员没有送货上门,最终手机寄丢了:“都没想到过这个手机会丢,你最起码打个电话通知下客户,你的快递到了,有没有时间来拿,没时间的话我给你放在哪对吧,这是最起码的事情啊。”

还有一些市民表示,不送货上门给家里行动不便,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老人也带来了困扰。

据了解,新规出台后,尽管江苏各大快递公司都向快递员做了宣导,但实际执行情况却并不理想。只有少部分每天派单量不大的自营购物平台,能做到每个快件都提前电话通知收件人。但更多的快递公司,由于每天人均派单量大,很难做到每单都电话征求客户意见。


南京天天快递总经理李军介绍,目前网点每个快递员日均派单量在150件左右,同样送一个快递,投放快递箱只要两秒钟,打一个电话至少需要1分钟,这还没算上门送货的时间,如果严格按照新规执行,无论是快递员还是企业,压力都会大大增加。

李军:“首先对客人的体验度来说,可能会超时或者预约的时间赶不上,其次,业务员的负担增加了以后,服务的效率也会降低。法规要落实到位的话那肯定(会影响派件的),150件肯定送不了,时间耽搁掉了,人也要增加,车辆要增加,企业的成本要提高了。”

除了时间成本,另一方面,每个快递都打电话还会增加一大笔话费成本,而绝大多数快递公司都不愿为快递员承担这笔费用。

百世汇通快递员孙师傅认为,如果是将生鲜或贵重物品挑选出来规定,新规或许更有可行性。

孙师傅:“一个快递到我这边来,我要给代理点5毛钱,我自己5毛钱,我再给他打一个电话一毛多钱,短信是三分钱一条,你觉得以这样一个派费来说,给每个客户打电话过去现不现实?

记者注意到,快递新规并没有列出相应的违规处罚措施,采访中一些市民担心可能会沦为一纸空文。

针对这些疑问,江苏省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处长杨月新坦言,面对当下快件爆发式的增长,以传统模式严格执行新规,一定程度上等于是把压力直接转移到了快递员身上,确实会影响到快件派送的效率。今后,会逐步通过信息化的手段来解决这个问题。

杨月新:“它完全可以通过智能快件箱发送的时候来提示性的问一下,你如果不愿意用智能快件箱可以和快递员联系,我们帮你送上门。除此之外还可以由快递企业和用户签一个长期有效的认可,我在APP下单的时候就征求你的意见,你愿不愿意投到智能快件箱或驿站。”

同时,杨月新也承认,目前《快递暂行条例》内确实没有针对“快递员拒绝送货上门”的处罚措施,如果遇到纠纷,出现部分快递公司扯皮推诿的情况,消费者可以向邮管局进行投诉

杨月新:“首先,消费者可以向企业投诉,如果企业不给处理的话,消费者就可以向12305邮政管理部门申诉。”

江苏新闻广播记者/钱一鸣 彭迪帆

责任编辑:李东尧
快递 江苏 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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