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发布非洲猪瘟Ⅱ级疫情预警

来源:观察者网综合

2018-08-03 17:01

农业农村部网站8月3日消息,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8月3日发布,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发生一起生猪非洲猪瘟疫情,这是我国首次发生非洲猪瘟疫情。

8月1日,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某养殖户的生猪发生疑似非洲猪瘟疫情,存栏383头,发病47头,死亡47头。我部接到报告后立即紧急指导当地做好各项防治措施并采样检测。8月3日,经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国家外来动物疫病研究中心)确诊,该起疫情为非洲猪瘟疫情。

疫情发生后,我部根据《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当地按照要求,启动应急响应机制,采取封锁、扑杀、无害化处理、消毒等处置措施,禁止所有生猪及易感动物和产品运入或流出封锁区,沈阳市已暂停全市范围的生猪向外调运。目前,该起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

农业农村部指出,非洲猪瘟不是人畜共患病,病毒不会感染人。同时,提醒生猪养殖者,要严禁从疫区调运生猪,注意做好日常消毒工作,尽可能封闭饲养生猪,采取隔离防护措施,尽量避免与野猪、钝缘软蜱接触,严禁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馆、食堂的泔水或餐余垃圾饲喂生猪。一旦出现不明原因死亡异常增多且有猪瘟类似症状的,应及时上报当地兽医部门。

另据辽宁省畜牧兽医局网站消息,8月2日下午17时,经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诊断,我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街道(新城子)五五社区发生疑似非洲猪瘟疫情,并于8月3日上午11时确诊。疫情发生后,农业农村部,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启动重大动物(Ⅱ级)疫情响应,迅速组成专家组赶赴疫区,指导扑疫工作,划定了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紧急部署、指导当地严格落实各项根除措施。

沈阳市、沈北新区严格按照《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要求,对疫点、疫区存栏生猪进行扑杀、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对受威胁区生猪进行全面采样监测,并全面展开流行病学调查。截至8月3日15时,疫点内913头生猪已经全部扑杀和无害化。消毒工作全面展开。

目前,各项扑疫工作进展顺利,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非洲猪瘟是由非洲猪瘟病毒引起的猪的一种急性、热性、高度接触性动物传染病,猪主要通过接触病毒或者污染物或被感染的蜱叮咬后而感染,潜伏期为15天,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将其列为法定报告动物疫病,我国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是重点防控的外来病。非洲猪瘟不是人畜共患病,不感染人。近年来,非洲猪瘟在俄罗斯和东欧国家持续流行,之前国内尚未有病例报告。

责任编辑:吕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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