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专家谈“砍人反被杀”案:特殊防卫,无需负刑责

来源:观察者网综合

2018-08-30 09:19

【观察者网综合报道】“昆山男子持刀砍人遭反杀”一案持续发酵。8月29日,有媒体通过现场探访,了解了事件的更多细节。至于嫌疑人究竟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刑法专家仍然众说纷纭。昆山警方于当晚透露,目前正同检方调查砍人案,最新进展将在合适的时机对外界公布。

现场:骑车男一直握着刀,警察来了才松开

《新京报》“重案组37号”公众号29日称,他们在当天探访了昆山砍人事件发生地。事发地所在的顺帆北路与震川东路交叉口,属于昆山城东的开发区,人烟稀少,往来车辆较多。

晚间,一名目击者称自己赶到现场时,双方矛盾已起,赤手空拳打了一会儿。当时黑衣男子朝着骑车男踢了几脚,对方未有太大动作的反击。随后黑衣男子回到车里拿出一把长刀。因为站在马路对面,没有看清持刀伤人的细节。“当时很多人和我一样站在马路对面,都不敢靠近。”

《法制晚报》早前消息,视频中显示,一辆白色宝马车驶入非机动车道,与正常骑行的电动车发生争执,宝马车后座一男子下车与骑车人发生口角,尽管有女伴相劝,但两人仍旧发生推搡。此时,宝马车司机从车上下来,对骑车人拳打脚踢,后又返回车内拿出一把长刀,砍向骑车人。骑车人虽然连连躲避,但仍被砍中。

未曾想宝马车司机在砍人时,长刀不慎落地,骑车人抢先一步捡起长刀,反过来砍向宝马司机,宝马司机连连躲避逃窜,但骑车人不依不饶连砍数刀。

《新京报》援引同一位目击者回忆称,骑车男回到十字路口的宝马车前,神情呆滞,很紧张。而骑车男手里握着刀一直没松开,直到旁边有人报警,警察来了才松手

该目击者还表示,他认识被“反杀”的黑衣男子刘海龙。“他是做金融公司的,一会儿赔钱,一会儿赚钱。被杀的时候正是他有钱的时候。”他介绍,刘海龙身高不足1.65米,而骑车男的身高目测约有1.8米左右。

此外,事发的十字路口附近有一条南北向的河流,血迹从十字路口向震川东路延伸,长约10米。有路人称砍人事件发生时,刘海龙倒在河边的草地上。一位住在附近的居民感叹:“医院就在2分钟车程的地方,砍得太重了,来不及抢救。”

刘海龙  图源:“重案组37号”公众号

昆山检察机关已于29日上午提前介入。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消息,昆山市公安局宣传科工作人员在当晚表示:案件受关注程度非常高,目前检察机关及公安机关正在一同对案件进行审查调查,最新进展将在合适的时机对外界公布。他说:“这个案件社会关注度比较高,现在公安机关和检查机关都在很认真地对这个案件进行审查和调查,在审查调查中的一些细节目前不便对外透露。”

嫌疑人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专家观点依旧不一

骑车男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引发热议,甚至有律师分析认为其行为涉嫌“故意伤害”。在法律上,如何界定防卫过当与正当防卫?正当防卫的要件是什么?

正方:构成特殊防卫,无需负刑事责任

29日,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阮齐林接受中国之声采访时表示,对于正当防卫的认定,有两个基本核心点:“一个就是防卫的前提,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如果不存在不法侵害,当然就不存在防卫。第二个防卫的限度,要求是没有超过合理限度造成重大的损害。这是限度性、合法性的条件。

针对昆山砍人案件,他认为,首先存在防卫的前提。“纹身男和几个人对电动车车主进行殴打,这个是看得见的,属于不法侵害,继而又拿刀砍他,也属于不法侵害。白衣男子对这样的行为进行反击,来保护自身的安全,具备防卫的前提。但是,防卫的前提有一个很微妙的时间条件。当白衣男子拿刀在手的时候,能不能认为不法侵害已经结束?防卫的必要性已经消失?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认为它后面的行为不具有防卫的意义。就我看来,这个案件中间,防卫的时机应该说还是合适的,它是存在的。”

从目前披露的信息来看,阮齐林认为构成了特殊防卫,他具体分析说:“第一点,他确实还是一个紧急密切的过程。第二个,致命伤是后来追砍形成的,还是当时夺刀的时候行成的,不清楚。第三个,作为防卫的人处在愤怒惊恐之中,非常紧张,每一刀都不一样,这个分寸的拿捏确实很难拿捏。第四个,面对攻击性特别强的情况,他担心反扑,所以反击比较严厉。这样的做法它还是有一定的合理性。这样一个复杂的案件,确实也是个见仁见智的问题。”

反方:有防卫过当之嫌,主观目的可能处于故意伤害

《现代快报》也在29日采访了江苏渟泓律师事务所的方坤律师。方律师认为,从目前已知的情况来看,骑车男子的行为肯定不属于正当防卫,甚至不属于防卫过当的范畴。

“从我个人角度来看,这应该属于故意杀人。"

方律师表示,一般防卫的前提条件是指当生命、财产正在受到侵害,并且具有紧急危险性时。而在该起事件中,宝马司机在刀掉落后,已经选择掉头往回跑,这时他已放弃了伤人举动并已不具备威胁。但骑车男子仍拾起刀上前连砍数刀。“很明显这样的举动就是奔着致对方于死地去的。"

方律师表示,考虑到骑车男子并非蓄意作案,属于激情犯罪,在法院量刑时,这些情况也会予以考虑。

律师:关键细节查明才能认定正当防卫,舆论不应干预司法

据中国之声报道,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主任钱列阳表示,对关键案件细节的查明,对行为认定至关重要。钱列阳说:“正当防卫从立法的角度来讲,就是要提倡公民跟犯罪做斗争,大胆地来保护自己合法生命财的产安全。死者是主动挑衅拿刀,所以具有全部的违法性。从技术层面,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立法的本意是说正当防卫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这个限度指的是制止不法侵害。”

钱列阳同时强调:“当他夺刀以后,开始砍死者,然后死者跑他又追着去砍,这个过程中,要理解(是否)到了必要的限度,可能还是要看细节。砍了多少刀?砍的顺序是什么?致命的这一刀是在什么情况下砍的?然后这个跑的线路(是什么)?我觉得,还是要严格依照法律,不能够用社会舆论来左右司法判决。

责任编辑:陆雨聆
昆山 江苏 砍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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