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文山市发布养犬通告:7—22点城区禁止遛狗

来源: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

2018-11-05 12:19

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10月29日消息,现如今,人犬矛盾日益突出。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犬只管理,优化居住环境,维护公共安全和治安秩序,10月29日,云南省文山州文山市政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发布了《关于加强文山市区犬类管理的通告》(下称《通告》)。

《通告》共7条,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其中称,在文山市区养犬的,携犬出户时,犬只必须使用束犬链,犬链长度不得超过1米,并由成年人牵引。7:00至22:00禁止溜犬。

《通告》同时称,养犬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不得放任、驱使犬只恐吓、攻击他人,对正在伤人的犬只,任何人可就地捕捉,并按有关规定处置;犬吠影响他人休息的,养犬人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制止。有过伤人记录的犬只不得在市区内饲养。

同时,凡阻碍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管理犬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给予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还列出举报电话:文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0876—2134790;文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0876—2130691;文山市公安局 110。

责任编辑:吕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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