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中超四大外援缴纳调节费,费用纳入足球发展基金
来源:观察者网
2019-03-19 13:20
(观察者网讯)据观察者网3月19日从中国足协网站获悉,根据《关于限制高价引援的通知》要求,按照《关于在2019赛季中超、中甲联赛继续执行引援调节费政策的通知》,中国足协于3月19日至6月30日对中超、中甲俱乐部2019年冬季注册转会期内完成转会手续的球员进行公示。
中国足协网站截图
在公示期内,相关单位和个人可实名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证明俱乐部在转入球员的过程中,存在逃避缴纳引援调节费的事实和行为。接到举报后,经中国足协核实,涉及的俱乐部将给予扣除2019赛季联赛积分的处罚并应补缴引援调节费。同时,中国足协将暂停该球员的参赛资格,直至俱乐部补缴完成。
超过公示期间,中国足协将不再接受对中超、中甲俱乐部2019年冬季注册转会期内完成转会手续的球员存在逃避缴纳引援调节费事实和行为的举报材料。
举报材料邮寄至中国足球协会准入审查部。
观察者网查询名单发现,保利尼奥、马鲁万费莱尼,塔利斯卡和哈姆西克4名外援已缴纳调节费。
球员名单截图
为了限制俱乐部追求短期成绩、天价引援,规范内外援转会行为,中国足协下发了《关于2017年夏季注册转会期收取引援调节费相关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始对中超、中甲俱乐部征收“引援调节费”。
在实施意见中,中国足协划出了引援支出的合理区间,其中外援为4500万人民币/人,国内球员则为2000万人民币/人。转会期内引入内外援的资金支出超过相应区间的俱乐部,需要按照等额费用向足协缴纳引援调节费。足协一纸通知,让往年中超俱乐部挥舞着钞票招揽千万欧元级别大牌球员的情景少了许多,而2018赛季,引援“调节费”的规定将继续执行,内外援的转会费标准也并未改变。
据悉,足协收取的“调节费”,将纳入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用以培养青少年及公益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