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协:暂缓球员签约意在规范薪酬体系、转会市场

来源:观察者网

2019-11-20 15:51

(观察者网讯)

中国足协网站11月20日发布通知,为持续提高俱乐部的财务健康水平,促进各级职业联赛的繁荣和可持续发展。各中超、中甲、中乙俱乐部暂缓与国内球员签署个人工作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草签协议、新签合同和续约合同等。暂缓签署个人工作合同的对象为各职业俱乐部一线队和预备队的国内球员。具体恢复时间以中国足球协会另行书面通知为准。

随后,足协在官网解释了此次通知的内涵和之后推进流程。

1、中国足协前期做了广泛调研,听取了部分职业俱乐部及专家的意见和建议,正在拟订“关于进一步推进联赛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将会对足协现有的一些制度和规定作补充、完善和调整。该意见计划于12月初公布。

2、意见制订的原则是推动各级职业联赛的健康发展,降低职业联赛俱乐部财务负担,规范薪酬体系、转会市场,严格监管措施,推进职业俱乐部青训工作并保护俱乐部青训利益。

3、为方便各俱乐部工作平稳开展,特向各职业俱乐部下发通知,在新的政策调整正式公布之前,暂缓各职业俱乐部与球员签署新的工作合同。

以下为文件全文:

各中超、中甲、中乙俱乐部:

依据《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的精神和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各职业俱乐部的财务工作,有效降低职业俱乐部的运营成本,中国足球协会于2018年印发了《中国足球协会职业俱乐部财务监管规程(2019年版)》和中超、中甲、中乙俱乐部财务约定指标(2019-2021)。

为持续提高俱乐部的财务健康水平,促进各级职业联赛的繁荣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实际情况,中国足球协会将进一步完善财务监管的有关政策及各级联赛俱乐部的财务约定指标。经研究,现决定各职业俱乐部暂缓与国内球员签署个人工作合同。

具体要求如下:

一、暂缓签署合同的内容及对象各中超俱乐部、中甲俱乐部和中乙俱乐部暂缓与国内球员签署个人工作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草签协议、新签合同和续约合同等。暂缓签署个人工作合同的对象为各职业俱乐部一线队和预备队的国内球员。

二、暂缓签署合同的期限各中超俱乐部、中甲俱乐部、中乙俱乐部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应全面暂缓与有关球员签署个人工作合同,具体恢复时间以中国足球协会另行书面通知为准。

在2018赛季职业联赛总结大会上,中国足协公布了对俱乐部支出、注资、亏损、薪酬、奖金五个方面限额的详细要求。其中一项限制为:中超俱乐部国内球员个人薪酬最高(不含奖金)不得超过一年税前1000万元人民币。参加2019年亚洲杯、2022年卡塔尔世界杯预选赛的国家队球员在个人最高薪酬限额基础上,上浮20%执行。

2019年1月1日起,在中国足协新备案的合同按限额签订。合同尚未到期的球员,待现有合同到期后再按限额重新签订。现有合同期限以2018年注册期已在中国足协完成合同备案的为准。


图自中国足协

责任编辑:于文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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