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传兴:真以为美国大选是民粹战胜精英?有人笑而不语
来源:观察者网
2016-09-09 07:07
进入21世纪的第二个十年以来,随着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全球主义呈现“衰退”之势。与此同时,民族主义、民粹主义、复兴主义则不断强势“崛起”。以民粹主义为例,其强势“崛起”的频度、广度和深度均可谓史无前例,不仅从根本上触及到不同国家、不同地区内部的政治经济制度,而且对现有国际政治经济制度安排造成冲击。
历史中的民粹主义运动
从历史层面观之,2016年美国总统大选中出现的民粹主义,绝不是美国政治中的特例或个案。作为一种现象,民粹主义早在美国建国不久就曾出现:由于规定了拥有财产与公民权之间的关联性,客观上导致了涌向边疆地区的新移民群体和城市外来人口与早先的定居者之间发生利益冲突。在此过程中,安德鲁·杰克逊作为华盛顿的“局外人”,某种程度上利用西部边疆和城市地区出现的民粹主义,成功获得1828年总统大选的胜利。
美国早期历史上影响较大的民粹主义,是始于1860年代的“格兰奇”(Grange)运动。于1867年成立的“格兰奇”农业保护者协会组织,直到1873年才有成员20万,1875年则暴增至近90万。19世纪民粹主义在美国政治中的另一次重要表现,是1890年代平民主义与进步主义之间的合与分。
美国进步派大约从1880 年开始形成, 加入其中的是一些对“共和党自我满足的物质主义”忧心忡忡的人。在进步派看来, 共和党的政客都“庸俗和落后得不可救药”。这些知识分子和社会、政治改革者们多属上层美国人, 几乎都是新教徒, 且大多来自新英格兰地区。他们相信社会与政治的可计划性, 就是说, 一场由他们发起的自上而下的社会改革可以解决美国所面临的问题。而平民党人则多来自中西部和南部, 他们相信来自下层的改革, 或者是革命。当然, 他们依靠的也不是所有下层, 因为在南部, 平民党人坚决反对给黑人平等的社会与政治权利;他们还经常充当反对移民的急先锋。
20世纪里,美国民粹主义作为社会思潮有过三个高峰:分别是1930年代休伊·朗(Huey Long)、1960年代乔治华·莱士(George Wallace)以及1990年代初罗斯·佩罗(Ross Perot)分别领导的三次民粹主义运动。
朗的民粹主义运动起于路易斯安那州,其社会基础是受1930年代经济大萧条影响而流离失所的平民大众,运动理念便是要求分享财富以弥补大萧条中受到伤害的人。朗将美国经济的失败归咎于银行家和工业家与深陷经济下滑深渊的广大受害民众之间的财富失衡,因而他主张对财富进行重新分配,并于1934年成立了“财富分享”组织(“Share Our Wealth”)。不过,朗发起的“分享财富”运动因其在1935年被暗杀而戛然终止。
休伊·朗(资料图)
第二次民粹主义运动高峰兴起的背景是20世纪60年代美国南方社会的不安定。华莱士主张恢复民权运动中白人中产阶级失去的特权。他利用白人中产阶级对政府集权、黑人权利和共产主义的恐惧,提出为白人工人阶级争取公平税制、合理福利计划以及减少联邦政府开支的倡议。为此,华莱士还成立了独立党以使自己区别于两大主要政党,竞逐1968年总统大选,结果最后还是失败了。
乔治·华莱士(资料图)
时间进入冷战结束以后,经济发展成为美国政治议程中首要议题。恰逢此际,佩罗通过草根阶层的力量,发起税收福利改革,团结在全球化阴影中失势的人。1992年他代表自己成立的“改革党”参选美国总统,其主要竞选议题包括改革美国的政治制度、减少预算赤字、改变对外关系(美国是全球化的受害者)、用新的方法处理美国的种族与财富之间的关系。
罗斯·佩罗(资料图)
比较而言,如果说朗的“分享财富”运动具有左翼民粹主义特点,那么华莱士的民粹主义运动则更具有右翼的倾向、吸引的支持者多为南方保守的白人,而佩罗的民粹主义运动则吸引了那些对全球化感到幻灭的年轻白人中产阶级支持者。
纵观美国的民粹主义传统,可以发现其中有一个明显的特点,即经济上的进步主义与种族上的保守主义相互交缠。一方面,民粹主义虽然在美国并无系统理论,但其因子却能够在托马斯·杰斐逊(寻求确保少数人不会出卖多数人的利益)、安德鲁·杰克逊(坚信民主原则是“为所有人的平等权、而非为任何人的特权”)和詹姆斯·韦佛(James Weaver,作为1892年的平民党总统候选人,认为美国已陷入财阀统治)等人的启蒙精神中寻得。
另一方面,美国历史上的民粹主义运动都是白人为自身利益而发动的,少数族裔利益基本不在其考虑之列、甚而受到野蛮践踏。无论是杰斐逊和杰克逊的“朴素民众论”(“the plain people”)——仅指白人,还是朗对“三K”党的消极反对,抑或是华莱士加强法治以抑制黑人犯罪并减少对黑人游手好闲者福利支出的主张,以及佩罗区分“你们”(“you the people”)黑人与“我们”(“we the people”)白人的演讲,都反映出美国民粹主义运动中的这一鲜明的种族保守主义特点。
候选人口中的“人民”到底是谁?
虽然美国总统大选注定要成为2016年的世界政治热点,但民粹主义成为此次竞选中的焦点之一,却并不是许多观察家此前能够预料到的。在至今为止的2016年美国总统选举中,民粹主义可谓“大行其道”。究而言之,这种“大行其道”有着内外两方面的根源。一般认为以下两种情况容易产生精英阶层对现状的不满情绪,导致他们最终转而诉诸并投靠“人民”:一种是与外部比较时产生的不满;另一种情况是在内部比较中产生的不满, 它存在于社会团体之间。
从这个角度看,2016年美国总统选举中两党三位具有代表性的、曾经的总统候选人竞争者,即民主党的伯纳德·桑德斯和希拉里·克林顿,以及共和党的唐纳德·特朗普,都因对内外“不满”而诉诸于“人民”。在此过程中,美国政治中长期坚守的“政治正确性”——这种“政治正确性”经过战后几十年的发展在许多方面已经走向了自己的反面——底线更是不断被突破。
就左翼的桑德斯而言,他所主要诉诸于的“人民”,主要是那些在社会内部比较中“失落”的蓝领白人工人阶级——原因是华尔街的“掠夺成性”;就希拉里而言,她所主要诉诸于的“人民”,是因与外部世界比较而对自己国家感到“落后”的中低技能劳动者——原因是国际经济活动对美国的“不公平”,而这正是希拉里对TPP态度急转弯的根源——尽管这很可能是出于争取获得民主党总统候选人资格之需。
就特朗普而言,他所诉诸于的“人民”,既有那些在社会内部比较中“失落”的蓝领白人工人阶级——原因是大量(合法或非法)移民(尤其是拉美裔)占用了有限的社会资源,又有因与外部世界比较而对自己国家经济感到“落后”的中低技能劳动者——其中重要原因之一是美国对世界安全承诺和义务预期收益之间不成比例。以上是这次民粹主义运动中经济上的“进步”表现。
2016年美国总统选举中民粹主义的另外一个特点,是民粹主义的老调重弹——即族裔政治与民粹主义的合流。族裔问题本来关乎当代美国政治中的“政治正确性”,但美国社会力量变化,使得这一政治正确性成为“美国不再能够承受之重”(特朗普语)。也就是在这样的民粹主义背景下,特朗普才能够在2016年美国总统大选中大打敏感的族裔政治牌。
不过,从另一方面看,正如上文所讨论到的那样,特朗普民粹主义中的种族保守主义,自杰斐逊以来其实是有着长期的历史传统。虽然违背美国的历史潮流,但就像其以前的民粹主义运动家一样,特朗普只是在“正确”的时间——民粹主义盛行——打了“正确”的反拉丁裔移民牌。试想,如果超过1200万的非法移民假以时日拥有投票权的话,有什么政治人物胆敢突破这一“政治正确性”底线?!由此观之,相较于民粹主义短期内冲击美国的内外政策,真正对美国内外政策形塑产生长期影响的却是族裔政治。
精英“下嫁”民粹
进而言之,2016年美国总统选举中的民粹主义,终将消弭于历史的洪流之中而不会走向失控。原因有四。
其一,美国政治中的民粹主义根源,其实可以追溯到其最初的宪政设计。在美国宪政设计中最根本的关注之一,就是对政府的不信任。这为民粹主义提供了宪政上的理论根据和丰富的土壤。
其二,由于现代美国政治中存在所谓意识形态上的妥协共识——即不走极端,因此即便有极端的声音,也会被主流政党吸纳和消融。换言之,民粹主义可以逞一时之势,但美国的宪政设计——联邦制,加上政治意识形态上的妥协共识,使得包括民粹主义在内的美国“极端”思潮/运动一般不会走向失控。美国历次民粹主义运动的结局印证了这一“妥协共识”的存在。
其三,从本质上说,美国的历次民粹主义运动,并非反对美国资本主义制度的革命运动,充其量只是回应社会不平等矛盾的改革运动而已。
其四,除了上述美国政治中民粹主义的特性可以帮助防止民粹主义走向失控之外,世界历史上全球各地民粹主义的一大共性——民粹主义实为概念上的“底层的主义”和实际上的“精英的主义”,也有助于防止美国的民粹主义走向失控。
正如民粹主义研究学者林红所指出的那样,虽然在一般的理解中, 民粹主义与精英主义是两个相对立的概念,但是如果没有一个精英阶层的全情投入和精心设计,民粹主义不可能成为一把批判的利器, 不可能形成强大的对现行体制的冲击;精英主义实质上是产生民粹主义的一种内在推动力,精英阶层与中下层社会在某种情形下的暂时融合反映了精英阶层的一种策略性选择, 精英阶层是民粹主义政治动员的设计者和主导者,大众只不过是可以提供合法性的动员对象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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