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睿:台湾需要“再光复”,回归文明母体才能重建文明社会
来源:观察者网
2026-06-23 13:19
【文/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王睿】
新时代中国统一的实相是什么?当人们怀着旧时代未竟的遗绪来认知这个萦绕不去的课题时,面对纷杂的世局变化与因应之道,或许需要新的思考和话语维度来回答这份历史作业。
有人认为,中国人身份认同回潮是台湾在2025年以来的新现象。然而在当代,作为一个中国人,这种身份除了主观上的意愿,还有客观上的文明规准存在,其中首要的就是“认同并追求国家的统一”,只是那已不止于军事和政治的意义。
虽然就历史上看,中国人合分相继、治乱相寻,但这并无碍于中华民族与中国文明作为一个整体,能够更好地鉴往知来。
大一统固然是源自一连串相互强化的结构性因素,包括地理与疆域感、历史叙事与文明连续性、经济整合与利益网络、社会与教育机制、政治体制与国家安全逻辑、日常生活的制度嵌入、以及与之相应的价值观等等。但基于中华民族在新时代发展的需要,国家统一其实是文明与制度再确立的表现方式。
就这个视野来看,无法承担国家统一的政治势力与符号,必然因为文明秩序发展的需要,而走向落幕。
为了抵制这个文明进程,台湾岛上各阵营或明定红线,禁止“一国两制台湾方案”,反制“企图消灭‘中华民国主权’”;或暗度陈仓,借口“和平”“民主”来掩护遗留加工体制独占台湾利益。
蓝绿两党借西风“独占”台湾
在台湾政客看来,抬举“中华民国”虽不能求“独”,但还能拒统。
诞生于中国内战时期的《中华民国宪法》【注:1946年12月25日由制宪国民大会于南京议决通过,1947年1月1日由国民政府公布,同年12月25日施行。】,自始注定沦为分裂国家的工具。首先是两蒋附注补充的《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注:1948年5月10日公布实施,蒋介石集团溃败撤逃台湾后,在台湾地区继续施行,直到1991年李登辉废止该条款。】,以法律的形式割裂国家;再来是蓝绿合意建构的“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以续尾的方式“独占”台湾。
上世纪两蒋时代结束后,新兴的台湾本地资产阶级接手“中华民国”统治机器,依旧是既不愿统、也不能独,却还顶着“依其固有之疆域”的“中华民国宪法”。
于是他们决定“修宪”──其实就是避开“制宪”的政治风险,以“冻宪”+“变宪”(冻结文本+增修条文)的方式,借用历史遗留的“中华民国宪法”来重新打造力所能及的行政体系。其逻辑是排除“大陆地区”,以“自由地区”(金马台澎)直接选举领导者,从而获得所谓“统治合法性”与“独立主权”,名称还叫“中华民国”。这就是吕秀莲等人所谓的“九六共识”。【1】此后台湾人所谓“国内”的集体意识,已经不包含“大陆地区”。
以“九六共识”的诉求为核心,自1991年到2005年,蓝绿上台后,手中的“中华民国宪法”历经7次增修和数度解释,一路被矮化成蓝绿阵营“独占”台湾的护法。这种政治操作来自1990年代,做为后蒋时代的台湾当局对大陆《告台湾同胞书》与“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的具体回应。
1978年以后,大陆开启改革开放,中美关系正常化,以及“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的出台,不但没改变国民党的“反共”戒严统治,反而让蒋经国在政治上转向“台湾本土化”,这是1990年代李登辉推出“两国论”的源头,也就是所谓“中华民国台湾化”的开始。
另一方面,美国对中国大陆推出双重遏制战略,分别在两岸之间与台湾内部分化力量,使其限于平衡遏制、“不统不独”与消耗式和平的状态,以便自己拿捏。民进党虽保留“台独党纲”,但在这种内外形势之下,也在1990年代开始顶礼膜拜“中华民国”,与国民党人合意“变宪”。
当时蓝绿阵营掌控的政学媒系统,一律称其为“后威权时代的民主化改革”,其本质是打着改革旗号,横向引入以分权、契约论、权利防御为取向的欧美民主制度,来作为“独占”台湾的护法。
两种体制与“互不隶属”
蓝绿两党着手“变宪”的同时,台湾行政部门在1991年2月出台所谓“国家统一纲领”,以政治表态的方式来对岛内外宣示维护“法统”,作为统治阶级“独占”台湾的护身符。就连后来制造“两国论”的李登辉,也三复斯言“中国必将统一”。
也就是说,当原有的“宪法”框架不敷指导如何处理与大陆的关系时,就需要一个额外的、位阶较低的政策文件来明确“统一”的进程和目标。其后随着蓝绿合意“变宪”,将“未来”的选项模糊化,并转为务实管理“现状”,所谓“国家统一纲领”作为政治姿态的历史任务也就结束了。
2002年8月,陈水扁喊出所谓的“一边一国”。大陆方面鉴于台湾的政局变化,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于2005年3月表决通过《反分裂国家法》,重申和平统一的目标与非和平方式统一的条件。次年2月,陈水扁顺势终止“国家统一纲领”。在“中华民国宪政体制”下,连维系“法统”的政治表演都省了。
2008年马英九就职台湾地区领导人一个月后,司法部门“释宪”机关出台第644号解释文:人民团体可以主张共产主义,也可以主张分裂国土。
鉴于“国家统一纲领”的位阶不如“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法学博士马英九拒不恢复“国家统一纲领”。他认为“不统不独”的政治盘算,足以和那种自由主义解释文形成平衡制约;但“不统不独”的过渡体制,反而被利用来进一步改变“中华民国”成为“台独”的宿主,成为拒统抗中的政治掩体。
所以当蔡英文与赖清德相继主张“‘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互不隶属”时,原本规定台湾人的中国权利义务的“中华民国宪法”,早已演变为对立于固有之疆域的“独占台湾护法”。
这不仅是民进党使然,更是诞生于中国近现代过渡阶段的中华民国本身——由于国共内战和国际冷战而被拘留在中国台湾省,经过两蒋及其政治上的孝子贤孙相继加工改造,沦为政治和历史双重遗留的过渡体制使然。
正因为是政客代理型过渡体制,所以政治方向可随选举浮动、责任可在政党间转移、历史评价可被重新叙事──所谓“国家统一纲领”的存废就是结构性必然:任何需要长期承担而不可回避的“国家”目标,都会被过渡体制本能排斥。
与之相反,《反分裂国家法》意谓敢于将最坏情境纳入制度,并为此承担责任:它不假设历史一定顺利,也不将危机推给未来世代,更不把民族存续问题交由偶然的政治风向──这就是责任型文明体制。
从“国家统一纲领”之废与《反分裂国家法》之兴,足以对照出“中华民国台湾”的底色:权责可以切割,冲突必须无限延长,代价完全由人民承担。
“民国路线”的统一向来诉诸武力
“民与国各行其是”的路线,说明“中华民国台湾”是民国遗习加工改造而来的属性。
民国时期,由于半封建半殖民地性质,当时民国政府的“民族复兴”走的是具有买办性质的精英路线:从亥革革命到北伐统一甚至到对日抗战,“民”与“国”犹如两条平行线。就政治参与、国家建设、治理实践和话语体系来看,那是“民与国各行其是”的历史阶段,也是实现“民与国共和”的现代文明型国家的过渡阶段。
抗日战争原是民国苦难与高光并存的时刻,其高度凝聚的民族意识成为建设现代国家的精神基础。但在国民党领导的政商精英路线下,国家政治建设与民众社会动员未能有机统一,国家意志与民众日常体验存在巨大鸿沟。而共产党在敌后领导的工农群众路线,却能做到组织化与一体化的有效整合。
这两条曲折互动又各行其是的历史过渡时期路线,最终不得不以国共内战的方式作结,以便国家迈向独立自主、集体动员、高效治理和民主集中的文明建设。然而,当美国霸权染指西太平洋与东亚地区,作为历史过渡的民国体制被蒋介石及其孝子贤孙在全国千分之三的领土上,苟延残喘至今。
近80年来,大约四个世代的台湾人受到“中华民国”历史教育的影响,基本不相信国家统一能用和平的方式来成就文明的结果。
这是由于历史的局限,民国时代内战纷乘,没有哪一次的统一不是诉诸武力。因此,多数台湾人生成由“惧统”而“拒统”的深层心理。这种深层的集体心理成为蓝绿政客合意“变宪谋独”的社会资本,也是台湾当局“倚美拒统”的精神支撑。
所以封禁小红书、普发小橘书的统治逻辑【2】,就是断绝和平统一的联想,动员战争预设的心理,以便于权力操控。然而这种统治心理和动员手段,本身却反映落后的体制困境。
比如国家的目标。大陆方面本于历史责任的承担,创造性提出“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案,已超过40年;但民国遗习在台湾,仍是武力、拒统与引战的军阀思维,仍是军购、亲美与依附的买办作风。一边视“国家”为集体承担与个人伦理的文明责任;一边仍视“国家”为没有历史义务的立场选择与政党竞争的筹码。
再如人民的角色。大陆方面认知“国家为人民存在”, 人民是制度性地被确认为国家的主体,五年计划等国家建设一贯以改善人民生活为正当性来源;但民国遗习在台湾,仍被单方面要求“人民付出”,人民的角色主要是纳税者、征兵对象或战争承受者──所谓“自己的‘国家’自己救”,经常意味着“人民再次被牺牲”。
当大陆方面一致将主权、身份与历史叙事整合起来,对高市早苗“涉台有事论”进行文明主体性的精准反制时,民国遗习在台湾,仍是四分五裂、各行其是的反应:或对日本殖民与侵略的历史责任失语,或依赖外力话语来确认自身存在,或不敢触及“日本无资格介入中国内政”这一核心命题。
当大陆方面将人民税金用于巩固主权与自主发展,以文明体而非代理人立身于世界时;民国遗习在台湾,仍为了党派私利而对外力高度依附、不惜出卖其自称的“主权和国格”以求存于世界。
当大陆对未来发展进行设计、推进和完工,实现让历史前进时;民国遗习在台湾,仍是对未来高度不确定,民众普遍处于混过去就行的状态,只能被历史拖行。
这是因为台湾地区毫无终局责任感的政客代理型体制,以选票作为情绪杠杆,以轮替作为责任终点,以拖延作为共同默契;与其相反,在大陆,没有选举发泄作为责任逃生门,没有政治献金可以补偿路线错误,这就是治理者被结构性绑定在终局的责任型文明。
前者只需设想“下一次选举”,因此权责就可以被切割、冲突必须被延长、代价全由人民承受;后者必须对“历史结果”负责,所以体制也会承担一切对人民的教与养。
从七子之歌到豪猪咿咿
在文明史的长时段中,台湾从来不是一个独立生成的政治文明,而是华夏责任型文明在海疆的延伸形态:宗族—乡里—官府的责任递进结构成为核心特征,政治权力被期待承担“兜底责任”──避免让个体成为风险承担的最小单位。这是集体主义演化论的典型形态。
只是晚清衰败,无力承担治理的责任,致使香港、澳门、九龙、台湾、威海卫、广州湾、以及旅顺、大连等地相继沦为殖民地、租借地或域外势力范围。民国诗人闻一多为此创作《七子之歌》,成为中国文明脐带的证言。
日本殖民统治台湾50年间,中国文明仍在台湾社会底层运作,但政治上已被抽离主体性。总督府与台湾人之间并不构成伦理共同体,殖民现代性的治理目标是效率和秩序,以便掠夺,而不是长期承担。
这场长达半世纪的文明断裂和疏离,给本身未完成现代化的民国过渡体制带来光复后的治理障碍,加上反共内战的动员因素,更无法完成“责任—认同—长期承担”的整合。“民国”徒有其表,未尽治理之责,为台湾后来的全面转向留下结构空间。
当中共领导的人民路线推翻南京政府,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后,撤台民国遗老全面依附美国建构的冷战格局,台湾地区的文明史因而被再度改写。此后台湾的“政治合法性”不再来自文明承担,而是来自阵营归属;政治人物成为“代理人”,而非实际“负责人”。
美国国会通过“豪猪法案”,加大对台出售武器。
到了冷战结束的后蒋时代,蓝绿统治阶级想的不是复归责任型文明,而是合意引入欧美程序主义民主,并着手“变宪”整容,以附庸美国为条件来独占台湾利益──在固有的华夏文明版图内,将台湾嫁接成依附美国霸权的政客代理型体制。
台湾人被蓝绿政学媒植入个体主义契约论思维,深信已臻“民主自由”的境界,却同时沉沦“豪猪战略”的陷阱。
“豪猪”角色历来出现在三种地方:或是帝国边疆,或是不同势力交界缓冲区,或是无法承担主权责任的小型政治体。就像台湾这般,被鼓励强硬,被赞美勇敢,但从未被保证生存。当风险真正来到时,扮演豪猪是唯一被允许的角色──那不是文明的主体,而是被文明利用的耗材。
然而当今世界的战争、科技、金融、能源、文明冲突,每一项问题都不是个体可以承担。任何一次错误选择,都足以影响数十年,甚至几代人。于是真正能改变格局和命运的,只剩下极少数能承担后果的文明体。像新加坡那样靠着地利之便,几代人躺赚过路费和转运费的“天命”,只消中国大陆一个海南封关政策落地,就可能沦为黄粱一梦。
换句话说,在全球风险高度集中、决策后果不可逆、权力结构高度不对称的当今世界,权力分散化的时代已经落后,取而代之的是责任集中化。“民主自由”只是诱惑豪猪的陷阱,却完全没有为最坏后果兜底的能力。
这是因为基于个体主义契约论,“民主自由”的最终主体是个体,政治只是授权与代理的关系,而其共同体是可退出的结果。一旦高风险来临,政客闪兵了,选举失能了,风险还是压回个体身上──这就是“全民防卫”“韧性社会”“自己的xx自己救”等宣传话语的真实含义。
在政客代理型过渡体制下,台湾人被要求为抽象价值站在第一线,为他人博弈承担实体后果,却不掌握终局决定权。这种角色,在任何文明史上都不被称为“人”,只能是边缘防御单元的“豪猪”。
“美国在台协会”(AIT)官员谷立言忧心以台制华的“豪猪”战力受阻,不但频频会晤阻挡1.25兆元新台币防务特别预算案的蓝白政客,还点名支持赖清德当局增加防务支出。
这与乌克兰极为相似,代表台湾的防务正当性并不来自自身的实际处境,而是来自外部霸权的战略需求──这是典型的“代理战区”:军备不是为了终止冲突,而是为了延长对抗的可控性。
在同样的政客代理型体制下,乌克兰的个体被要求承担生死,决策却在外部同盟结构中完成;政治精英以“民主前线”自我正当化,但乌国本身不具备战略深度、产业承载和战后重建能力。台湾方面半斤八两,价值话语高度激进,决策权力却高度分散,政客、外力、选民无人足以承担最终风险。
在这种战略结构中,台湾人不是任何书写文明的笔尖,而是被包装成尊严的去人化配置。因为在文明层级上作为“人”,其实有一个最低规准:不必用自身的毁灭来证成体制正当性。
用选举完成“非中国”人格改造
反观集体主义的责任型体制,决策权必须与最坏的后果绑定,因此战与不战的责任都在体制。后者不需要以家人的牺牲来证明决策正确和体制正当;相反,这种文明体制的最低标准是人命,而不是自由。
这就塑造了责任型体制的慎重性格:既不轻易决策,也不滥开政治支票,更不轻启战端的行事规律。可一旦令下,必是周全准备与最终责任考量的结果,也必是收获战略目标的雷霆行动。
看眼下台湾政客仰望的“日本有事”,面临中国大陆旅游、留学、外交、经贸、两用物资与稀土等工业原材料的禁令,再加上半年内归还唐鸿胪井碑等18件中国文物的追索,层层窒息,甚至瓦解在即。
但在“去人化”豪猪战略体制下,智力与道德双重萎缩的人格无法理解当今中国有五千年融合型文明足以承担和修补错误,有责任型体制来抗灾解难,个体永远不是最后的防线──这就是中国人堂堂正正的的文明底气。
然而在新世纪,台湾地区对伊拉克、对阿富汗、对叙利亚、对巴勒斯坦、对委内瑞拉的心态,完全倒向美国和以色列,失去了济弱扶倾的中国文明素养。这是因为政客代理型体制的信徒,思考周期只需4年、不需在意整体利益、无法承担终局责任、只管满足附庸外力的智力与道德惯性使然。
更不用说“台日有事论”的军国主义者安倍晋三遭枪击后,国民党降党旗致哀与民进党降“国旗”同悲,以及党校政治大学沾沾自喜于“全球首座安倍晋三研究中心”的心理状态。
然而在地理、经济、历史、政治和信息对大陆多重隔离近80年的情况下,台湾人对过渡体制的归属感,以及对民主自由的无差别信奉,其实是“合理生成的产物”。
对一般台湾人而言,“中华民国”并不是一个抽象的历史或民族概念,而是护照、选票、健保、升学、就业、司法救济和生活秩序的稳定感。那不是民族性归属,而是一种功能性归属。也就是说,当今多数台湾人的政治与历史认知,表面看来是“愚昧”,其实是不得不然的“生活合理性”。
只有在上述的生活功能性逐渐不支并趋向崩解的情况下,台湾人才可能集体转向质疑与挑战“中华民国”和“民主自由”的正当性──这就是大陆方面在军事手段之外,对于和平统一、体制自信的来由;反之,也是台湾方面全力维持现状的原因。
正如赖清德那句标准的过渡体制语言:“留着(“中华民国”)这名字有助于团结台湾社会”。也就是说,避免台湾人质疑或内爆“中华民国”。
其中最有效的办法就是精神控制──由政学媒共同建构一套“非中国”叙事和话语──通过新闻媒体和教育体系,从历史、政治、民族、字体、腔调、制度、生活习惯和思维方式等领域,铺天盖地宣传“台湾人不是中国人”,或者说“当今中国已不是中国”,使内在于台湾人的“中国”彻底异化为“他者”。
支撑这套“非中国”叙事和话语的利器,就是“民主自由”的选举制度和价值体系,后者是百分百的欧美产物。
但台湾舆论场上的程序主义“民主自由”,制度上至今才30年;就算嫁接1912年民国以后失败的制度尝试,总数也不过中国民本政治的1/20。欧美式的选举主义民主,本质是资金与身份政治,说到底也没超过中国扬弃的魏晋门阀制度。
因此,所谓“‘中华民国’是民主自由的‘国家’”,所谓“中华文化与民主制度兼容”,所谓“中华文化在台湾”的话语和叙事,其真实目的在于“非中国”,以便进行独占台湾的制度套利。
高频率的选举行为,固然是为了岛上统治者的“内部合法性”,但过渡体制的投票仪式本身就是对台湾人进行“非中国”的精神改造──选民每一次的投票行为,都是“台湾(人)不是中国(人)”的精神洗礼;每个参选人的政见表演,必然通过“非中国”的公众安检──这就是“民主自由”在台湾的底层逻辑。
1945年10月25二十五日,中国战区台湾省受降仪式在台北公会堂(今为中山堂)举行。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
脚踏着政客的契约,背负着退伍的希望
可问题是,抗日战争胜利80年后,如果“台湾(人)不是中国(人)”,那还算是台湾光复吗?
这问题本身反映了台湾光复的艰辛,这其实需要两个历史阶段的持久战──由于上世纪以来美日相继的新旧法西斯侵略,以及中国人民面对民族复兴的国共两条路线和两种战场,共同决定了这个客观事实。
如今政客代理型过渡体制与责任型文明体制,贴近人民大众真实的生活感受;只不过,台湾人仍处在过时且抽象的民主与专制、自由与威权的“二极管”式的集体语境中。语境、处境和相应思维的落后,恰恰证明台湾光复第二阶段的正当性。
准确说来,1945年的台湾光复,是完成历史和主权的初阶正义,台湾复归为中国的一个省。其后由于新旧法西斯外力的介入与自身代理型政客的出卖,操弄“台湾地位未定论”,包括重提非法无效的“旧金山和约”,这就推动责任型文明必然承担第二阶段的台湾光复的历史使命。
进一步来说,第二阶段的台湾光复,已不仅仅是军事名词,而是更深刻、更有条理的文明和制度意义上的完成。
从台湾近期的热点争议事件来看,政治上的司法失序、财政失衡、行政不作为、立法被架空……,分权制衡演变成扩权掣肘,岛上学者和媒体纷纷指为“宪政危机”,频频呼告自己阵营的选民用下一次投票来教训对方──再明白不过:永远没有终局负责(人),永远不断延长冲突,永远不敢拒绝美国军售,永远将生存成本转嫁人民──这就是没有“永远”的政客代理型过渡体制。
比如校园“教师荒”。台湾义务教育的重心在于课纲的政党攻防与诉诸选举动员,迟至今日尚未确立教师分级制度,以致校园师资参差不齐、同酬不同工。这是因为4年选举周期的体制惯性,树木不足,何况树人?始于1990年代的西式教改运动,将师生关系契约化,学校成为服务业者与消费者的偶然组合,成为家长、官僚与教师处理申诉的博弈舞台,结果是学生与教师双输。
而在大陆,学校仍被视为教化德行的场所,通过《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将教师定位为落实立德树人的关键保障。作为国家治理链条的组成部分,教师承担教书育人的家长式责任,但没有直面个别家长情绪审判的义务,师生间仍存在高于权利契约的伦理连结,体现了集体主义演化论的本质。
至于“兵役和安全”:一边是脚踏着祖国的大地,背负着民族的希望;一边是脚踏着政客的契约,背负着退伍的希望。一边向来不外包安全,强调军队的专业化治理,是典型的体制责任论;一边在安全外包不靠谱的无奈下,启动全社会防卫韧性和40万民力武装,是体制不兜底的个体豪猪化。
两军体制性的对照是:基于中国文化和平主义的实力观,解放军是为了不战而强大;台军向来依附外力与对外军购,又信奉欧美民主契约论,是为了引战而以身为饵。前者从军为了维护集体生存与文明存续,展示了民族文化的主体性;后者从军为了维持民主代理人身份的筹码,表现对国际霸权的附庸性。
其他如“能源政策”“人才选拔”“基础建设”“社会治安”“法律作用”“劳资关系”“社会福利”等,总体上,核心差异就是主体性与时间轴的不同:
大陆体制“民与国共和”,视人民和国家为不可分割的生命共同体,强调对所有成员的生存与尊严的最终责任;台湾体制是所谓的“民与‘国’各行其是”,视“国家”为各种利益集团的契约组合──政客作为代理人,必然优先满足其核心支持者的利益,而不是全体成员的长期福祉。
大陆体制看在今后,思考的是世代利益,愿意忍受当下的阵痛,以换取未来的绝对优势;台湾体制只见当前,思考的是“任期”利益,所有的决策必须在下一场选举前看到成效,导致政策缺乏长期连续性。
换句话说,从军事和政治看来,台湾已光复80年;但从文明和体制来看,台湾唯有再光复──回归文明母体,才可能重建正义优良的文明社会。
注释:
1.“九六共识”是吕秀莲在2010年提出的实质为“两国论”的概念。她在2010年3月18日成立“九六共识推动联盟”,并召开记者会,主张以“九六共识”取代马英九强调的“九二共识”。前者主张,台湾地区在1996年3月23日首次举行所谓的“总统”直选后,就已经确立了自身是所谓“主权独立国家”的地位。其主要论点有三:1996年的领导人直选标志着所谓“台湾主权的确立”;1996年以后的“中华民国”等于台湾;两岸“各表中华”、“各自是主权独立的国家”。补记:1995年,吕秀莲率百人团赴日本下关,感谢日本百年前占领台湾“是不幸中的大幸”。
2.“小橘书”是指台湾防务部门于2025年9月16日发布新版的“全民‘国防’应变手册”,全名为《当危机来临时:台湾全民安全指引》,强调“不投降”的心防意识,并教导假信息防范与伤员处理。
【未完待续】
本文系观察者网独家稿件,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平台观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关注观察者网微信guanchacn,每日阅读趣味文章。